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政泵站及管网综合优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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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政泵站及管网综合优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梧州市政泵站及管网综合优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批复
2025-03-04 13:05 来源: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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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水保〔2025〕4号

(略) 政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政 (略) 综合优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略) 政 (略) 综合优化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略) (略) 、 (略)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行业 (略) 管网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 (略) 泵站改 (略) ,具体包括:白垢泵站前池改造;东山冲泵站前池改造;五四泵站站外配套闸门改造;五四泵站新建雨水管道,管道总长1102m,管道主要 (略) 敷设。2. (略) 泵站改 (略) ,具体包括:鸳江泵站改造;下关泵站改造。项目共设置施工便道长138m。

项目总占地面积0.85hm2,其中永久占地0.44hm2,临时占地0.41hm2。主要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公共设施用地及 (略) 用地,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建。工程土石方总开挖量2.*m3(表土剥离0.*m3),总填方量1.*m3(表土回覆0.*m3),无借方,总弃方量1.*m3,弃方全 (略) 德乾页岩砖 (略) 理消纳。项目总投资3952.*元,其中土建投资2067.*元。

经审核,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85hm2(其 (略) 0.38hm2、 (略) 0.4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 (略) 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8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9.99%,表土保护率99.77%,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10.5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及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后重新报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有效期为3年,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附件: (略) 政 (略) 综合优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复核意见

(略) (略)

2025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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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 13:05 来源: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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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审批水保〔2025〕4号

(略) 政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政 (略) 综合优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已收悉。

(略) 政 (略) 综合优化项目(项目代码:2310-*-04-01-*) (略) (略) 、 (略) 。项目属改扩建项目,行业 (略) 管网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1. (略) 泵站改 (略) ,具体包括:白垢泵站前池改造;东山冲泵站前池改造;五四泵站站外配套闸门改造;五四泵站新建雨水管道,管道总长1102m,管道主要 (略) 敷设。2. (略) 泵站改 (略) ,具体包括:鸳江泵站改造;下关泵站改造。项目共设置施工便道长138m。

项目总占地面积0.85hm2,其中永久占地0.44hm2,临时占地0.41hm2。主要占地类型为其他草地、公共设施用地及 (略) 用地,不涉及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建。工程土石方总开挖量2.*m3(表土剥离0.*m3),总填方量1.*m3(表土回覆0.*m3),无借方,总弃方量1.*m3,弃方全 (略) 德乾页岩砖 (略) 理消纳。项目总投资3952.*元,其中土建投资2067.*元。

经审核,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批复如下: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85hm2(其 (略) 0.38hm2、 (略) 0.47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 (略) 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82%,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99.99%,表土保护率99.77%,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10.59%。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 (略) 及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本项目属于“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后重新报批。

四、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行政许可审批决定有效期为3年,本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 (略) 重新审核。

附件: (略) 政 (略) 综合优化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技术审查复核意见

(略) (略)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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