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宣威分局关于宣威市大强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 (略) (略) (略) (略) 大强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现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略),传真:0874-(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略) (略) 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略)
项目名称 | (略) 大强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杨柳镇可渡村委会洋洞小桥 | 建设单位 | (略) 大强搅拌站(个人独资)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略) 大强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杨柳镇可渡村委会洋洞小桥。 建设单位: (略) 大强搅拌站(个人独资)。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000m2,占地为工业土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除尘大棚、砂石混合料堆放场、水泥罐地基、搅拌场地、配电室及拌合控制室、办公管理业务用房、水池、沉沙池、场地硬化及配套建设用房并购置安装相关设施设备。达年产(略)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额的50%。 项目计划服务年限:20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1条200型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及配套筒仓、搅拌楼和环保设施等设施,以及配电室、沉淀池等附属设施,达到年产(略)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具体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部分设施设 (略) 杨柳乡青石坡石厂的项目。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将施工期间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无外排现象。 二、废气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及时清 (略) 面的泥土。 三、噪声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用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项目场地西北侧建设截排水沟约30米,对场地外围汇水截流外排,不进入场地内。项目大棚边缘设置集雨槽及排水管,大棚表面清洁雨水经集雨槽、排水管道直接外排,彩钢瓦大棚雨水收集槽及排水管,共计20米长。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经三 (略) 理后回收利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清洗废水收集沟20米。综上所述,项目雨污分流措施齐全,项目运营期间可实现雨污分流,满足环保要求。根据设计,在搅拌楼西侧地 (略) 建设一座40m3的三级 (略) 理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合计为29.08m3/d,沉淀池容积为40m3,容量能满足要求,生产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回收利用于罐车、设备清洗,回收利用可行。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9m3/次,主要污染因子为SS,浓度约为2000mg/m3, (略) 南侧地 (略) 建设一个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雨污水,场地雨污水经 (略) 理后回收利用于生产,容积能满足要求,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二、废气项目砂石料堆放及配料设置在封闭式彩钢瓦大棚内(四面围挡+轻型钢结构顶棚,留设车辆进出口),大棚面积约200m2,安装喷雾降尘设施,输送皮带封闭,项目 (略) 均进行硬化, (略) 定期清扫,采用洒水车 (略) 定期洒水降尘,在搅拌楼西 (略) ,配套1台高压水枪,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共设置2个粉料筒仓,卸料时,筒仓顶部的呼吸口需打开泄压,期间会有粉尘随气流从筒仓呼吸口排出,项目每个筒仓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处理后的废气经仓顶排气口排出。搅拌楼封闭,搅拌机密闭,搅拌过程为湿式作业,搅拌机自带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效率可达99.7%。本项目原辅料制备工序的砂石料堆放及配料设置在封闭式彩钢瓦大棚内(四面围挡+轻型钢结构顶棚,留设车辆进出口),安装喷雾降尘设施,输送皮带封闭;生产系统共设置2个粉料筒仓,每个筒仓设置1套仓顶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粉尘收集效率为99.7%,搅拌楼封闭、搅拌机密闭,搅拌过程湿式作业,搅拌机配套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 (略) 定期清扫,采用洒水车 (略) 定期洒水降尘,在搅拌楼西 (略) ,配套1台高压水枪,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密闭运输。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间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略) 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项目对 (略) 采用现状 (略) 进行,为了减少运输噪声对村庄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同时尽量不在中午及晚间休息时段运输。总体来说项目运输为间歇性噪声,对村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防止噪声污染的控制措施如下:夜间不生产;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略) 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噪声污染现象。 四、固体废物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主要为泥砂等,产生量按每沉淀1m3水产生2kg计,根据项目水量平衡图,项目沉淀池沉淀水量为8724m3/a,则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17.45t/a,沉淀池沉渣收集后 (略) 杨柳乡青石坡石厂进行破碎后,再返回本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已签订 (略) 置协议。根据废气源量核算可知,布袋除尘器收尘量约为92.77t/a,经收集后回收利用于生产。 (略) 不设置实验室,采用肉眼对混凝土进行检测,无废混凝土块产生。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300天。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按0.5kg/d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kg/d,0.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项目在设备、运输车辆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矿物油,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危废代码为900-249-08,收集 (略) 杨柳乡青石坡石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 (略) 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 (略) 置率达100%,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略))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其他行业”,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环评报告不对土壤环境进行分析。项目为水泥制品生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略))附录A,项目为Ⅳ类项目,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评价。 六、生态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占地面积小,且占地范围内无自然植被,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建工程量小,施工期做好围挡及截排水措施,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 (略) 周边主要为旱地,主要植被为玉米、土豆等农作物,无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本项目主要进行水泥制品的生产,运营中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破坏。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 | |||||
结论 | |||||
项 (略) 杨柳乡青石坡石厂的空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节约了土地资源;项 (略) 域不涉及自 (略) 、风 (略) 、水 (略) 等环 (略) ,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单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 (略) 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可防控,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略) 域的环境影响小。综上所述,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在采纳并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略) (略)
2025年3月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 (略) (略) (略) (略) 大强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进行审查,现对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日—2025年3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74-(略),传真:0874-(略)
通讯地址: (略) 政务服 (略) (略) (略) 窗口( (略) 向阳西街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略)
项目名称 | (略) 大强搅拌站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杨柳镇可渡村委会洋洞小桥 | 建设单位 | (略) 大强搅拌站(个人独资)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 (略) | ||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略) 大强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杨柳镇可渡村委会洋洞小桥。 建设单位: (略) 大强搅拌站(个人独资)。 建设性质:新建。 占地面积:占地面积1000m2,占地为工业土地。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设除尘大棚、砂石混合料堆放场、水泥罐地基、搅拌场地、配电室及拌合控制室、办公管理业务用房、水池、沉沙池、场地硬化及配套建设用房并购置安装相关设施设备。达年产(略)立方米商品混凝土。 投资总额:总投资为(略)元,其中环保投资(略)元,占总投资额的50%。 项目计划服务年限:20年。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1条200型混凝土搅拌站生产线及配套筒仓、搅拌楼和环保设施等设施,以及配电室、沉淀池等附属设施,达到年产(略)立方米商品混凝土的生产能力。具体分为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部分设施设 (略) 杨柳乡青石坡石厂的项目。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将施工期间建筑施工产生的废水统一收集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无外排现象。 二、废气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篷布以减少洒落;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限速行驶,及时清 (略) 面的泥土。 三、噪声施工期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物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废物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用于场地平整。 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一、废水 项目采取雨污分流措施,项目场地西北侧建设截排水沟约30米,对场地外围汇水截流外排,不进入场地内。项目大棚边缘设置集雨槽及排水管,大棚表面清洁雨水经集雨槽、排水管道直接外排,彩钢瓦大棚雨水收集槽及排水管,共计20米长。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罐车清洗废水经三 (略) 理后回收利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清洗废水收集沟20米。综上所述,项目雨污分流措施齐全,项目运营期间可实现雨污分流,满足环保要求。根据设计,在搅拌楼西侧地 (略) 建设一座40m3的三级 (略) 理生产废水,项目生产废水产生量合计为29.08m3/d,沉淀池容积为40m3,容量能满足要求,生产废水经 (略) 理后循环回收利用于罐车、设备清洗,回收利用可行。根据工程分析,项目场地雨污水产生量为9m3/次,主要污染因子为SS,浓度约为2000mg/m3, (略) 南侧地 (略) 建设一个5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雨污水,场地雨污水经 (略) 理后回收利用于生产,容积能满足要求,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措施可行。 二、废气项目砂石料堆放及配料设置在封闭式彩钢瓦大棚内(四面围挡+轻型钢结构顶棚,留设车辆进出口),大棚面积约200m2,安装喷雾降尘设施,输送皮带封闭,项目 (略) 均进行硬化, (略) 定期清扫,采用洒水车 (略) 定期洒水降尘,在搅拌楼西 (略) ,配套1台高压水枪,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共设置2个粉料筒仓,卸料时,筒仓顶部的呼吸口需打开泄压,期间会有粉尘随气流从筒仓呼吸口排出,项目每个筒仓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7%,处理后的废气经仓顶排气口排出。搅拌楼封闭,搅拌机密闭,搅拌过程为湿式作业,搅拌机自带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效率可达99.7%。本项目原辅料制备工序的砂石料堆放及配料设置在封闭式彩钢瓦大棚内(四面围挡+轻型钢结构顶棚,留设车辆进出口),安装喷雾降尘设施,输送皮带封闭;生产系统共设置2个粉料筒仓,每个筒仓设置1套仓顶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粉尘收集效率为99.7%,搅拌楼封闭、搅拌机密闭,搅拌过程湿式作业,搅拌机配套设置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 (略) 定期清扫,采用洒水车 (略) 定期洒水降尘,在搅拌楼西 (略) ,配套1台高压水枪,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运输车辆密闭运输。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间东侧、南侧、西侧、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2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0dB(A),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周边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点。 (略) 噪声源强约为75~85dB(A),项目对 (略) 采用现状 (略) 进行,为了减少运输噪声对村庄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同时尽量不在中午及晚间休息时段运输。总体来说项目运输为间歇性噪声,对村庄影响较小。项目运营期间防止噪声污染的控制措施如下:夜间不生产;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应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略) 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 (略) 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噪声污染现象。 四、固体废物沉淀池产生的沉淀物主要为泥砂等,产生量按每沉淀1m3水产生2kg计,根据项目水量平衡图,项目沉淀池沉淀水量为8724m3/a,则沉淀池沉渣产生量为17.45t/a,沉淀池沉渣收集后 (略) 杨柳乡青石坡石厂进行破碎后,再返回本项目生产线综合利用,已签订 (略) 置协议。根据废气源量核算可知,布袋除尘器收尘量约为92.77t/a,经收集后回收利用于生产。 (略) 不设置实验室,采用肉眼对混凝土进行检测,无废混凝土块产生。项目劳动定员5人,年工作300天。人均产生生活垃圾量按0.5kg/d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2.5kg/d,0.75t/a.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定 (略) 理。项目在设备、运输车辆检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废矿物油,废矿物油产生量约为0.1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矿物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类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其危废代码为900-249-08,收集 (略) 杨柳乡青石坡石厂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 (略) 置, (略) 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产生的固 (略) 置率达100%,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五、地下水、土壤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略))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本项目属于:“表A.1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中“其他行业”,Ⅳ类建设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因此,本环评报告不对土壤环境进行分析。项目为水泥制品生产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略))附录A,项目为Ⅳ类项目,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评价。 六、生态本项目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红线,占地面积小,且占地范围内无自然植被,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土建工程量小,施工期做好围挡及截排水措施,可有效控制水土流失,项目施工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 (略) 周边主要为旱地,主要植被为玉米、土豆等农作物,无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本项目主要进行水泥制品的生产,运营中加强管理,不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直接破坏。综上所述,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微小。 | |||||
结论 | |||||
项 (略) 杨柳乡青石坡石厂的空地进行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提高了土地利用率,节约了土地资源;项 (略) 域不涉及自 (略) 、风 (略) 、水 (略) 等环 (略) ,亦不涉及当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农田,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选址合理。建设单位通过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以及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后,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和噪声均能够达标排放 (略) 置,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可防控,环境风险水平可接受, (略) 域的环境影响小。综上所述,从环保的角度出发,在采纳并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信息全文公开的承诺书 | ||||
注:项目概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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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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