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桑普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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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桑普实业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 (略) 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位于 (略) 常平镇 (略) 8号3101室(东经114度0分3.64秒,北纬22度56分0.86秒))。一期项目总投资为*元,占地面积1709m2、建筑面积1709m2,项目改扩建后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和模具的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加工生产塑料制品100吨/年、模具25吨/年。

项目曾于2017年6月曾委托安徽中环环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9月1 (略) (略) 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7]9005号。现改扩建项目于2024年6月曾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0月8 (略) (略) 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4088号。审批允许项目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270吨、模具40吨。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于2024年11月3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并委托广东标尚 (略) 进行了检测

我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19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柯国威;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常平镇 (略) 8号31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项目碎料、投料、打磨工序产生少量粉尘,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注塑车间A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注塑车间B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

2、废水污染源

项目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 (略) (略) (略) 常平东 (略) 理厂进 (略) 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设备经采取上述降噪、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专业回 (略) 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油桶、含油金属碎屑)经收集后定期交有危废资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 (略) 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 (略) 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东莞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一期)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 (略) 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略) 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略) 改扩建项目位于 (略) 常平镇 (略) 8号3101室(东经114度0分3.64秒,北纬22度56分0.86秒))。一期项目总投资为*元,占地面积1709m2、建筑面积1709m2,项目改扩建后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和模具的加工生产,项目一期加工生产塑料制品100吨/年、模具25吨/年。

项目曾于2017年6月曾委托安徽中环环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9月1 (略) (略) 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17]9005号。现改扩建项目于2024年6月曾委托广东 (略) 编制了《 (略) (略) 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0月8 (略) (略) 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东环建[2024]4088号。审批允许项目年加工生产塑料制品270吨、模具40吨。

项目为分期验收,一期工程开工建设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竣工时间为2024年11月3日。于2024年11月3日开始投入试运行(调试),并委托广东标尚 (略) 进行了检测

我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2024年12月19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柯国威;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常平镇 (略) 8号31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项目碎料、投料、打磨工序产生少量粉尘,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项目将注塑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注塑车间A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排气筒高度为15m;注塑车间B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管道引至楼顶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2,排气筒高度为15m。

2、废水污染源

项目注塑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因此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 (略) 理达 (略) (略) (略) 常平东 (略) 理厂进 (略) 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设备经采取上述降噪、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对项目周围的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可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专业回 (略) 理,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空压机油、废火花油、废切削液、废切削液桶、废油桶、含油金属碎屑)经收集后定期交有危废资 (略) 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因此,项目产生的固体 (略) 理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 (略) 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 (略) (略)


, (略)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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