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宁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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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宁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1号)下达我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元。《建宁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建委农办〔2025〕4号) (略) 党组会研究同意,于2025年1月22日下发到各乡镇并在建 (略) 公示告知。按照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和乡镇政府推荐申报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该项目拟实施主体(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从公示时间起满7个工作日,如有异 (略) 反馈,联系电话:0598-#。

附:建宁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拟实施主体

建宁县 (略)

2025年3月7日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三批设施农业温室大棚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1号)下达我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元。《建宁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建委农办〔2025〕4号) (略) 党组会研究同意,于2025年1月22日下发到各乡镇并在建 (略) 公示告知。按照实施主体自愿申报和乡镇政府推荐申报的原则,组织开展申报工作,经局党组会研究同意,该项目拟实施主体(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从公示时间起满7个工作日,如有异 (略) 反馈,联系电话:0598-#。

附:建宁县2024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拟实施主体

建宁县 (略)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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