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会滨江北侧支路沙湾路-滨水路建设工程
项目:都会滨江北侧支路(沙湾路-滨水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扬 (略)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张家 (略) 嘉怡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说明: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等相关文件,2025年3月5日,扬 (略) (略) 成立了验收组,对都会滨江北侧支路(沙湾路-滨水路)建设工程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主体设计单位,主体施工单位,主体监理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张永祥
联系方式:(略)
项目:都会滨江北侧支路(沙湾路-滨水路)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扬 (略) (略)
编制单位:
监测单位:张家 (略) 嘉怡 (略)
地理位置: (略) (略)
说明:
根据《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18〕4号)、《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水规〔2021〕8号)等相关文件,2025年3月5日,扬 (略) (略) 成立了验收组,对都会滨江北侧支路(沙湾路-滨水路)建设工程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有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单位,主体设计单位,主体施工单位,主体监理单位等单位代表和特邀专家。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6日-2025年4月3日
联系人:张永祥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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