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湾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东山湾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山湾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云霄县
项目概况:
1.退化湿地恢复
(1)红树林恢复
红树林恢复约105亩。
(2)红树林潮沟修复
(略) 红树林潮沟进行修复,面积约105亩。
(3)石厝前生态补水设施1座
2.湿地保护基础设施
新建8km巡护栈道、管护码头1个,配置巡护船2艘。
3.科研监测
设置鸟类监测点2个,高空视频监控点1个,配置无人机8架、巡护观鸟镜和望远镜各8台。
4.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对约(略)亩退化林实施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 (略) (略)
地 址: (略) 云霄县云陵镇下坂村新村241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0596-(略)
电子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5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7-(略)
传 真:027-(略)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自 (略) (略)
2025年3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东山湾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东山湾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 (略) 云霄县
项目概况:
1.退化湿地恢复
(1)红树林恢复
红树林恢复约105亩。
(2)红树林潮沟修复
(略) 红树林潮沟进行修复,面积约105亩。
(3)石厝前生态补水设施1座
2.湿地保护基础设施
新建8km巡护栈道、管护码头1个,配置巡护船2艘。
3.科研监测
设置鸟类监测点2个,高空视频监控点1个,配置无人机8架、巡护观鸟镜和望远镜各8台。
4.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对约(略)亩退化林实施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 (略) (略)
地 址: (略) 云霄县云陵镇下坂村新村241号
联 系 人:陈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0596-(略)
电子邮箱:*@*63.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中交第二航务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555号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7-(略)
传 真:027-(略)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公 (略) 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单位或个人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与建设单位反映,以供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建设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承诺公众提供的相关信息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自 (略) (略)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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