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新宏化工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地块内 (略) 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 (略) 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委托单位: (略) 资源 (略)
三、编制单位:湖北省地质四队资源 (略)
四、地块面积及位置:本地块占地面积*㎡。地块中心坐标X:*.40,Y:*.71(CGCS2000)。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4日。
七、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八、联系人:姚坤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相关要求,地块内 (略) 域存在可能的污染源,如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 (略) 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以及由于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污染源时,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程度)和空间分布。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略) (略)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二、委托单位: (略) 资源 (略)
三、编制单位:湖北省地质四队资源 (略)
四、地块面积及位置:本地块占地面积*㎡。地块中心坐标X:*.40,Y:*.71(CGCS2000)。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为:2025年3月7日-2025年3月14日。
七、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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