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关于翰熙典居1栋、4栋总平面图变更的公示
(略) (略) 开发建设的翰熙典居1栋、4栋( (略) 粤海街道 (略) 更新单元01-01地块)项目位 (略) (略) (略) (略) 西北侧,宗地号T204-0148,于2024年1月取得《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GG(略)号)。现用地 (略) 申请按照2024版《 (略) 建筑设计规则》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调整为“翰熙典居1栋、4栋”; 1栋三单元的层数由43层改为44层,建筑高度由154.0米改为157.0米; (略) 级公共配套用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范围;调整连接深圳大学的公共架空连廊接口位置;取消1栋一单元东南侧裙房露台;调整幼儿园警卫室。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内容
项目容积率由9.0变更为9.28,总建筑面积由(略).18平方米变更为(略).3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略).67平方米变更为(略).76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略).51平方米变更为(略).56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5885.67平方米变更为9800.7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略).51平方米变更为(略).56平方米。其余指标相应调整。删除住宅户型比例相关表述。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 (略) 粤海 (略) 西、 (略) 北。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
http://**
(略) 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3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 (略) :
1.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 (略) 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 (略) (略) 建筑设计科,标注“翰熙典居1栋、4栋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略)。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 (略) 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翰熙典居1栋、4栋修改后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3月6日
附件:
(略) (略) 开发建设的翰熙典居1栋、4栋( (略) 粤海街道 (略) 更新单元01-01地块)项目位 (略) (略) (略) (略) 西北侧,宗地号T204-0148,于2024年1月取得《 (略)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略)GG(略)号)。现用地 (略) 申请按照2024版《 (略) 建筑设计规则》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因涉及总平面图变更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调整为“翰熙典居1栋、4栋”; 1栋三单元的层数由43层改为44层,建筑高度由154.0米改为157.0米; (略) 级公共配套用房、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范围;调整连接深圳大学的公共架空连廊接口位置;取消1栋一单元东南侧裙房露台;调整幼儿园警卫室。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内容
项目容积率由9.0变更为9.28,总建筑面积由(略).18平方米变更为(略).32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略).67平方米变更为(略).76平方米,不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由(略).51平方米变更为(略).56平方米,地上核增建筑面积由5885.67平方米变更为9800.76平方米,地下核增建筑面积由(略).51平方米变更为(略).56平方米。其余指标相应调整。删除住宅户型比例相关表述。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 (略) 粤海 (略) 西、 (略) 北。
(二)网上展示
(略) 规划和 (略) 网站
http://**
(略) 规划和 (略) (略) 网站
http://**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3月20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3月20日)之前通过以下方 (略) :
1. (略) 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 (略) 深南大道101 (略) 规划和 (略) (略) 建筑设计科,标注“翰熙典居1栋、4栋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联系电话:0755-(略)。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 (略) 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
特此公示。
附件:翰熙典居1栋、4栋修改后总平面图
市规划和 (略) (略)
2025年3月6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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