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海阳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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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海阳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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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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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

为进 (略) 巡游出租车运价结构,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调整出租车车型租价等级标准的通知》(烟价〔2011〕73号)、《 (略) 区出租车车型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交发〔2016〕46号)、《 (略) 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2〕10号)等文件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如下:

一、运价标准

(一)起步价。 (略) 出租车起步价3公里(含)(略)调整为(略)。

(二)车公里租价。 (略) 出租车行驶超过3公里(不含)后每公里收取(略)的车公里租价调整为(略)。

(三)回空补偿。6公里以内的不收空驶费;6公里(含)以上的,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50%加收空驶费。

(四)低速等待费。时速低于12公里时,累计每满3分钟收取1公里租价,不满3分钟不收费。

(五)夜间租车费。出租车在夜间22时至次日5时以内被租用时,加收租价20%的夜车费。

二、其他规定

(一)过收费渡口、桥梁、隧道、公路时付出的费用,因乘客原因发生的停车费等,由乘客承担。

(二)计价以“元/公里”为单位,运价尾数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在计价器调整期间,出租车完成计价器调整的,执行新运价;未完成的,暂执行原运价。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略) 发 (略)

(略) (略)

2025年2月6日


关于调整海阳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

阅读量: 发布时间:202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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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经营者:

为进 (略) 巡游出租车运价结构,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关于调整出租车车型租价等级标准的通知》(烟价〔2011〕73号)、《 (略) 区出租车车型有关问题的通知》(烟交发〔2016〕46号)、《 (略) 区巡游出租车运价政策的通知》(烟发改价格〔2022〕10号)等文件要求, (略) 实际情况, (略) 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如下:

一、运价标准

(一)起步价。 (略) 出租车起步价3公里(含)(略)调整为(略)。

(二)车公里租价。 (略) 出租车行驶超过3公里(不含)后每公里收取(略)的车公里租价调整为(略)。

(三)回空补偿。6公里以内的不收空驶费;6公里(含)以上的,每公里按车公里租价的50%加收空驶费。

(四)低速等待费。时速低于12公里时,累计每满3分钟收取1公里租价,不满3分钟不收费。

(五)夜间租车费。出租车在夜间22时至次日5时以内被租用时,加收租价20%的夜车费。

二、其他规定

(一)过收费渡口、桥梁、隧道、公路时付出的费用,因乘客原因发生的停车费等,由乘客承担。

(二)计价以“元/公里”为单位,运价尾数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在计价器调整期间,出租车完成计价器调整的,执行新运价;未完成的,暂执行原运价。

本通知自2025年3月10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略) 发 (略)

(略) (略)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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