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宝塔区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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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宝塔区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公示

《 (略) (略) 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审核确认2025年和2026年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的通知》(延区计生协发〔2024〕3号)规定,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 (略) (略) 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

二、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国家和陕西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经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初核、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初审、区计生协审核, (略) (略) 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195人,现予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从2025年3月4日开始,2025年4月3日结束,历时一个月,公示期间如有 (略) 计生协家庭维权部投诉,没有异议的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1200元。

联系人:曹化玲

联系电话:0911-#084

地址: (略) (略) 七里铺街 (略) 卫监所大楼505室

电子邮箱:*@*q.com

附件:1. (略) (略) 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名单(2025年3月4日签发).xlsx

2.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2023年7月12日修订版).doc

(略) (略) 计划生育协会

2025年3月4日

《 (略) (略) 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审核确认2025年和2026年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对象的通知》(延区计生协发〔2024〕3号)规定,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 (略) (略) 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

二、2016年1月1日之前没有违反国家和陕西省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且之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均死亡现无子女;

四、1933年1月1日-196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经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初核、乡镇人民政府(街 (略) )初审、区计生协审核, (略) (略) 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195人,现予公示,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从2025年3月4日开始,2025年4月3日结束,历时一个月,公示期间如有 (略) 计生协家庭维权部投诉,没有异议的每人每年发放奖励扶助金1200元。

联系人:曹化玲

联系电话:0911-#084

地址: (略) (略) 七里铺街 (略) 卫监所大楼505室

电子邮箱:*@*q.com

附件:1. (略) (略) 2025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新增对象名单(2025年3月4日签发).xlsx

2.陕西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2023年7月12日修订版).doc

(略) (略) 计划生育协会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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