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南县安怀镇旺官公政屯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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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南县安怀镇旺官公政屯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南县安怀镇旺官公政屯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025-02-17 15:05 来源:平南县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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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2025〕8号

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平南县安怀镇旺官公政屯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平南县安怀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平南县安怀镇旺官公政屯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有关规定,鉴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物联规 (略) 组织评审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南县安怀镇旺官公政屯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2502-*-04-05-*。

二、项目业主:平南县安怀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选址:平南县安怀镇旺官村公政屯 。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安怀镇旺官村公政屯总长1000米的河堤进行防洪加固改造,采用混凝土护坡技术提升冲刷能力,强化村庄安全防护功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88.*元。其中工程费用332.*元,工程其他费用37.*元,预备费为18.*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项目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00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17.*元,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35.42%。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原则,组 (略) 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八、公益性岗位设置:项目采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拟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每月500元/人发放,从地方财政资金中拨付工资。

九、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十、建设工期:6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具体内容包括务工岗位设置、吸纳用工人数及工资标准等。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六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七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响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及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材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监理的重要内容。八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九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十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十一、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招标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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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发改投资〔2025〕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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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安怀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平南县安怀镇旺官公政屯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政府投资条例》( (略) 令第712号)有关规定,鉴于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中物联规 (略) 组织评审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南县安怀镇旺官公政屯基础设施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2502-*-04-05-*。

二、项目业主:平南县安怀镇人民政府。

三、项目选址:平南县安怀镇旺官村公政屯 。

四、项目建设性质:改扩建。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对安怀镇旺官村公政屯总长1000米的河堤进行防洪加固改造,采用混凝土护坡技术提升冲刷能力,强化村庄安全防护功能。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总投资388.*元。其中工程费用332.*元,工程其他费用37.*元,预备费为18.*元。项目资金来源:申请以工代赈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七、务工组织与劳务报酬发放:项目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00人,计划发放劳务报酬117.*元,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35.42%。遵循“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队*”原则,组 (略) 农民特别是农村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易地搬迁脱贫群众等困难群众人口参与工程建设,及时足额支付劳务报酬。

八、公益性岗位设置:项目采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综合赈济模式,拟设置公益性岗位2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按每月500元/人发放,从地方财政资金中拨付工资。

九、项目招标:对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及《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有关要求,可以不进行招标,依法不进行招标的以工代赈项目,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等非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商。

十、建设工期:6个月。

接文后,按照项目管理程序和以工代赈相关要求,一是进行初步设计方案,在方案或概算中对应劳务报酬予以单列,具体内容包括务工岗位设置、吸纳用工人数及工资标准等。二是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审批手续。三是规范执行项目“四制”建设规定。四是项目业主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以工代赈政策,再次对有意愿的务工群众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实名制台账。并留存会议照片和摸底调查台账备查。结合就业意愿和工程项目建设用工需求,充分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联合施工单位开展岗前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培训。五是项目业主与施工单位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将吸纳返乡农民工、农村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群体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要求纳入合同约定条款。项目业主要督促施工单位与务工群众签订务工合同,合同内容应包括务工人员信息、务工岗位、发放工资标准等列入合同相关条款。六是项目施工时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用当地群众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七是施工单位要每月核定务工群众劳务报酬,形成工资发放表,按程序报项目业主单位审定后,在相关村(社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务工群众签字确认,通过银行卡发放至本人,并将劳务报酬发放台账、银行打款凭证存档。并做好项目绩效,留存公示文件、相关影响资料、项目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务工台账、工资发放台账及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各个环节材料,作为项目资料存档以备审查。监理单位要把以工代赈务工人员在施工现场的务工组织管理和劳务报酬发放等作为监理的重要内容。八是项目竣工后要建立项目永久性公示牌,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时间、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设立公益性岗位的工种及数量等信息。九是项目业主单位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等,围绕以工代赈建设任务、以工代赈用工环节、组织当地群众开展培训情况和成效、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情况和成效(包括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当地群众获取劳务报酬情况等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决算的重要参考。工程验收后,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明确产权,建立资产台账,落实工程运行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制定管护制度,确保项目建设成果得到巩固,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十是工程建设中要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名称、内容、规模和工期进行建设,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建设资金,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内容和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十一、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招标基本情况

2025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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