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城镇青悦社区建设项目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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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城镇青悦社区建设项目地块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青城镇 (略) 建设项目地块2(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高青县青 (略) 以南, (略) 以东,中心地理坐标为N:37.*°,E:117.*°。地块占地面积3371m2,地块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及美食城,东侧为高青 (略) 及林地,南侧为农田。

调查地块土地历史所有权人为文昌南街(南关村),用途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采样分析,土壤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检测项目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锰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其余检出项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判定,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略) ,高青县,淄博

青城镇 (略) 建设项目地块2(以下简称“调查地块”), (略) 高青县青 (略) 以南, (略) 以东,中心地理坐标为N:37.*°,E:117.*°。地块占地面积3371m2,地块西侧为空地,北侧为空地及美食城,东侧为高青 (略) 及林地,南侧为农田。

调查地块土地历史所有权人为文昌南街(南关村),用途拟变更为城镇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通过采样分析,土壤监测因子均能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的筛选值;地下水检测项目中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高锰酸盐指数、锰不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其余检出项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Ⅲ类标准要求。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判定,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状况符合规划用途的土壤环境质量要求,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 (略) ,高青县,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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