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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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 (略) 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变更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变更

(2)项目单位: (略)

(3)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 (略) 红山产业园化 (略) (略) 红山基地

(4)项目总投资:变更后新增总投资*元

(5)项目法人代表:张天兵

(6)项目联系人:钱正伟

(7)变更内容

根据《 (略) 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灰黄霉素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包括结晶后浓缩*酮回收塔产生的不凝气、*酮回收装置不凝气、*醇回收蒸馏塔不凝气、*醇回收蒸馏塔不凝气。*酮、*醇、*醇回收产生的不凝气通过管道统一送入“赤峰赤耀 (略) (略) 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废气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后的废气经45m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投入运营后,由于赤峰赤耀 (略) 废气焚烧炉收集的有机废气量太少,无法连续正常运行。因此, (略) 决定变更灰黄霉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 (略) 理方式,新建一套有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两级水洗塔+活性炭再生吸附塔”。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13日印发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次变更涉及到重大变动清单中条款有: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 (略) 红山产业园化 (略) (略) 红山基地

联系人:钱正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内蒙古讯拓 (略)

4、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2025年3月10日

,赤峰

赤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的要求, (略) 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变更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以便征求公众意见,接受公众监督。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略) 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变更

(2)项目单位: (略)

(3)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 (略) 红山产业园化 (略) (略) 红山基地

(4)项目总投资:变更后新增总投资*元

(5)项目法人代表:张天兵

(6)项目联系人:钱正伟

(7)变更内容

根据《 (略) 维生素B2灰黄霉素搬迁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灰黄霉素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机废气,包括结晶后浓缩*酮回收塔产生的不凝气、*酮回收装置不凝气、*醇回收蒸馏塔不凝气、*醇回收蒸馏塔不凝气。*酮、*醇、*醇回收产生的不凝气通过管道统一送入“赤峰赤耀 (略) (略) 置及综合利用项目”废气焚烧炉进行焚烧,处理后的废气经45m的排气筒排放。

项目投入运营后,由于赤峰赤耀 (略) 废气焚烧炉收集的有机废气量太少,无法连续正常运行。因此, (略) 决定变更灰黄霉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 (略) 理方式,新建一套有 (略) 理设施,处理工艺为“两级水洗塔+活性炭再生吸附塔”。

根据生态环境部2020年12月13日印发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本次变更涉及到重大变动清单中条款有: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地址:内蒙古赤峰高新技术产 (略) 红山产业园化 (略) (略) 红山基地

联系人:钱正伟

联系电话:*

邮箱:*@*q.com

3、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内蒙古讯拓 (略)

4、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编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完成后,查阅报告书全本(除保密外),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5、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地方政府及其环保主管部门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略)

2025年3月10日

,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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