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机车橡胶减震制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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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机车橡胶减震制品生产项目-审批拟批准情况公示

项目名称: 汽车、机车橡胶减震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环秀街道环保产 (略) 北侧6号
建设单位: 青岛弘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7日
项目概况: 青岛弘 (略) 租赁青岛金 (略) 现有厂房拟投资*元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2750m2,构筑物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设 (略) 、密炼/ (略) 、预成型/ (略) 、 (略) 、 (略) 理区、 (略) 、仓库以 (略) 等)。新购置生产设备加工中心、雕刻机、数控车床、抛丸机、喷砂机、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预成型机、挤出机等170多台(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废气(颗粒物)经各抛丸机自带的集气管道收集,引入各抛丸机配套的布袋 (略) 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口)排放。项目喷砂工艺在密闭喷砂机内进行,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各喷砂设备自带的集气管道收集,引入各喷砂设备配套的布袋 (略) 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口)排放。项目配胶搅拌、涂胶、固化工艺在封闭涂胶固化间内进行,配胶搅拌、涂胶、固化废气(VOCs、二*苯、*苯、*苯、*醛、苯酚等)经配胶搅拌工位上方、涂胶工位上方和固化设备(烘干线)进口、出口及中段取件口上方各自配套的集气罩(共五个)收集后,引入1#“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口)排放。项目喷漆及晾干工艺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及晾干废气(VOCs、漆雾)经喷漆房侧向底部引风机收集,经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口)排放。项目称量及配料在封闭称量配料间内进行,称量及配料废气(颗粒物)经称量配料工位上方设置的气罩收集,经一套袋式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口)排放。项目密炼和开炼工序、预成型和挤出工序、硫化工序分别在封闭的工作间内进行,炼胶各工序(密炼、开炼、预成型、挤出、硫化)废气经各炼胶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各自收集,密炼废气(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先经一套布袋除 (略) 理,再与其他炼胶废气(VOCs、臭气浓度)一同引入一套“间接水冷塔+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口)排放。 项目DA001、DA002、DA005排放口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DA003排放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二*苯、*苯、*醛、苯酚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DA004排放口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略)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排放限值要求。DA006排放口颗粒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橡胶制造工业重 (略) 排放限值要求;VOCs基准气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橡胶制品制造 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下料粉尘经锯床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配套的布袋 (略) 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 (略) 理处理;上述废气各 (略) 理后,与项目未收集的其他废气一同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酚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二*苯、*苯、*苯、*醛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任意监控点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 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项目切削液调配用水、喷枪清洗废水作 (略) 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 (略) (略) 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部分设备加设隔声罩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喷枪清洗废水、胶粘剂废包装桶、环烷油废包装桶、切削液废包装桶、切割液包装桶、电火花专用油废包装桶、清洗剂废包装桶、机油废包装桶、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废屑、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橡胶原材料废包装箱、橡胶原材料废包装袋、水性漆废包装桶、废布袋、除尘器捕集的粉尘、金属下脚料、橡胶下脚料、废钢砂、不合格品、焊渣、废过滤棉、水性漆渣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 0532-*
传真电话:
通讯地址: (略) (略) 496号
邮政编码: *
项目名称: 汽车、机车橡胶减震制品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略) (略) 环秀街道环保产 (略) 北侧6号
建设单位: 青岛弘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青岛 (略)
公示时间: 2025年03月11日 至 2025年03月17日
项目概况: 青岛弘 (略) 租赁青岛金 (略) 现有厂房拟投资*元建设本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2750m2,构筑物主要为生产车间(内设 (略) 、密炼/ (略) 、预成型/ (略) 、 (略) 、 (略) 理区、 (略) 、仓库以 (略) 等)。新购置生产设备加工中心、雕刻机、数控车床、抛丸机、喷砂机、密炼机、开炼机、硫化机、预成型机、挤出机等170多台(套)。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
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二、营运期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抛丸废气(颗粒物)经各抛丸机自带的集气管道收集,引入各抛丸机配套的布袋 (略) 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口)排放。项目喷砂工艺在密闭喷砂机内进行,喷砂废气(颗粒物)经各喷砂设备自带的集气管道收集,引入各喷砂设备配套的布袋 (略) 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口)排放。项目配胶搅拌、涂胶、固化工艺在封闭涂胶固化间内进行,配胶搅拌、涂胶、固化废气(VOCs、二*苯、*苯、*苯、*醛、苯酚等)经配胶搅拌工位上方、涂胶工位上方和固化设备(烘干线)进口、出口及中段取件口上方各自配套的集气罩(共五个)收集后,引入1#“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 (略) 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口)排放。项目喷漆及晾干工艺在密闭的喷漆房内进行,喷漆及晾干废气(VOCs、漆雾)经喷漆房侧向底部引风机收集,经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口)排放。项目称量及配料在封闭称量配料间内进行,称量及配料废气(颗粒物)经称量配料工位上方设置的气罩收集,经一套袋式 (略) 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口)排放。项目密炼和开炼工序、预成型和挤出工序、硫化工序分别在封闭的工作间内进行,炼胶各工序(密炼、开炼、预成型、挤出、硫化)废气经各炼胶设备上方设置的集气罩各自收集,密炼废气(颗粒物、VOCs、臭气浓度)先经一套布袋除 (略) 理,再与其他炼胶废气(VOCs、臭气浓度)一同引入一套“间接水冷塔+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6排放口)排放。 项目DA001、DA002、DA005排放口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 (略) ”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DA003排放口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及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非重点行业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二*苯、*苯、*醛、苯酚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DA004排放口VOCs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 (略)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排放限值要求。DA006排放口颗粒物基准气量排放浓度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2橡胶制造工业重 (略) 排放限值要求;VOCs基准气量排放浓度、排放速率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橡胶制品制造 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排放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 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污染物控制措施。项目下料粉尘经锯床上方集气罩收集,通过配套的布袋 (略) 理;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 (略) 理处理;上述废气各 (略) 理后,与项目未收集的其他废气一同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颗粒物厂界浓度须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苯酚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二*苯、*苯、*苯、*醛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任意监控点非*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 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厂界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间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项目切削液调配用水、喷枪清洗废水作 (略) 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 (略) (略) (略) , (略) (略) 处理。项目外排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项目须选用低噪音设备,生产设备室内安装,采取基础减振隔声、部分设备加设隔声罩等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废管理措施。企业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 (略) 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场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项目产生的废切削液、喷枪清洗废水、胶粘剂废包装桶、环烷油废包装桶、切削液废包装桶、切割液包装桶、电火花专用油废包装桶、清洗剂废包装桶、机油废包装桶、液压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含油废屑、废抹布等危险废物按照资源化、无 (略) 理原则交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 (略) 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橡胶原材料废包装箱、橡胶原材料废包装袋、水性漆废包装桶、废布袋、除尘器捕集的粉尘、金属下脚料、橡胶下脚料、废钢砂、不合格品、焊渣、废过滤棉、水性漆渣等一般固体废物进行资源化或 (略) 理;生产中若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中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管 (略) 理处置。生活垃圾送至生 (略) (略) 理。 (五)严格落实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报告表》提出的管理与监测制度。严格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排气筒设置采样监测孔, (略) 。 (六)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完善风险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略) 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出现异常等情况,应立即停产抢修并及 (略) 报告,如实记录备查。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 (七)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关切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及
有关部门作出的相关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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