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生猪养殖项目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兴文县雷婷种养殖场(个体工商户)“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设地点: (略)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41号(小地名:黑沟)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为800头母猪自繁自养,年出栏商品猪(略)头的标准化猪场1个,占地约5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育肥舍、母猪舍、管理用房、检验检疫、疫病防治、清洗转运、沉淀池、粪污收集池、干湿分离、干粪堆积棚、场区内通道等。年收入约(略)元人民币,安排就业岗位18人。拟开工时间2024年12月,拟建成时间2025年04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文县雷婷种养殖场(个体工商户)
地址: (略)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41号
联系人:雷婷
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 (略)
地址: (略) (略) 金沙万瑞中心C座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8-(略)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详见附件1)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兴文县雷婷种养殖场(个体工商户)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兴文县
备注: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生猪养殖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16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原环境保护部环办〔2013〕10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兴文县雷婷种养殖场(个体工商户)“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生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生猪养殖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拟建设地点: (略)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41号(小地名:黑沟)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规模为800头母猪自繁自养,年出栏商品猪(略)头的标准化猪场1个,占地约5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育肥舍、母猪舍、管理用房、检验检疫、疫病防治、清洗转运、沉淀池、粪污收集池、干湿分离、干粪堆积棚、场区内通道等。年收入约(略)元人民币,安排就业岗位18人。拟开工时间2024年12月,拟建成时间2025年04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兴文县雷婷种养殖场(个体工商户)
地址: (略) 兴文县大坝苗族乡平寨村四组41号
联系人:雷婷
电话:(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四 (略)
地址: (略) (略) 金沙万瑞中心C座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8-(略)
邮箱:*@*q.com
四、公众 (略) 络链接 :见附件1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建设单位发放的公众参与意见表(具体详见附件1)
2.通过打电话、发传真、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取得联系,表达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兴文县雷婷种养殖场(个体工商户)
建设地点:四川省/ (略) /兴文县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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