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
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2025年3月8日,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根据《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位于 (略) 苍南县灵 (略) 1865-1897号。进行年产*双休闲鞋项目,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双休闲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3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于2024年8月6日 (略) (略) 的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4]93号),随即进行设备组装,并于2024年10月31日登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2CPYT*X)。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针对 (略) 理设施变更的有:喷光废气环评推荐“过滤棉”,现实际为“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其他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内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苍南县河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喷淋水定期捞渣,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鞋帮加工和夹包定型工序废气、鞋底粘合(含烘干)工序废气、脱模废气、注塑废气和喷光废气。
①鞋帮加工和夹包定型工序废气、鞋底粘合(含烘干)工序废气、脱模废气、注塑废气和喷光废气
项目须对鞋帮加工和夹包定型工序废气、鞋底粘合(含烘干)工序废气、脱模废气、注塑废气和喷光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引至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 (略) 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略) 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中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苍南 (略) 签 (略) 置协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 (略) 于2024年10月21日-22日在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净化后有组织废气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4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的3 (略) 标准。
(4)固废核查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项目边角料和残次品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苍南 (略) 签 (略) 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污染物VOCs,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每年及时更新危 (略) 置协议, (略) 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 (略) 置。
4、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规范文件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生产负荷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生产,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原辅料、主要设备等不得随意变化,若发生重大变化,须另行报批。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
2025年03月08日
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意见
2025年3月8日,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根据《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技术规范、环评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位于 (略) 苍南县灵 (略) 1865-1897号。进行年产*双休闲鞋项目,现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双休闲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企业于2023年7月委托浙江 (略) 编制完成了《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于2024年8月6日 (略) (略) 的审批(批文号:温环苍建[2024]93号),随即进行设备组装,并于2024年10月31日登记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MA2CPYT*X)。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占总投资的5.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及其配套设施(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更情况
经现场调查确认,本项目针对 (略) 理设施变更的有:喷光废气环评推荐“过滤棉”,现实际为“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其他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 (略) 内化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终进入苍南县河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喷淋水定期捞渣,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鞋帮加工和夹包定型工序废气、鞋底粘合(含烘干)工序废气、脱模废气、注塑废气和喷光废气。
①鞋帮加工和夹包定型工序废气、鞋底粘合(含烘干)工序废气、脱模废气、注塑废气和喷光废气
项目须对鞋帮加工和夹包定型工序废气、鞋底粘合(含烘干)工序废气、脱模废气、注塑废气和喷光废气进行收集,有机废气收集后经“喷淋塔+活性炭吸附” (略) 理后引至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
企业生产运行过程 (略) 合理,且加强设备的维护,确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采用了相应的减震降噪措施,无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废
(略) 边角料和残次品收集后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2)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中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苍南 (略) 签 (略) 置协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浙江 (略) 于2024年10月21日-22日在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正常生产的情况下,组织对该项目进行现场监测。监测期间该项目生产工况正常,主要生产设备均投入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满足验收监测的要求。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浓度符合浙江省《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 33/887-2013),总氮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2015)中B级标准。
(2)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净化后有组织废气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颗粒物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中表4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表1中的3 (略) 标准。
(4)固废核查
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边角料和残次品、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项目边角料和残次品属于一般废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已设置危废暂存间及警示性标志牌,与苍南 (略) 签 (略) 置协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 (略) 置。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经监测报告核算,项目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废气污染物VOCs,符合环评提出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查验,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迁改建项目技术资料齐全,环境保护设施按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的要求建成,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的要求,其防治污染能力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六、验收后续要求
1、依照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完善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相关内容。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公示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和验收意见。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清理、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每年及时更新危 (略) 置协议, (略) 置去向,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危废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管理,确保对各类危险废物进行 (略) 置。
4、加强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测,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等规范文件开展自行监测,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建设项目的生产规模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确定的规模、生产负荷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规范规定要求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6、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落实生产,产品方案、生产工艺、原辅料、主要设备等不得随意变化,若发生重大变化,须另行报批。
七、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成员签字:
苍南县禾信皮鞋加工厂
2025年03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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