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24年吴川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精神,为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承接20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3个。经服务主体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核等程序,拟确定 (略) 等3家为承接20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略) 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书面或者电话提出,书面提出异议的,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759-(略)
附件:20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docx
(略) (略)
2025年3月10日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38号)精神,为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出承接20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3个。经服务主体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局党组会审核等程序,拟确定 (略) 等3家为承接20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0日-3月1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略) 农村合作经济与改革股书面或者电话提出,书面提出异议的,单位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759-(略)
附件:20 (略)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docx
(略) (略)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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