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点培育区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立项公示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淡水渔业项目的通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省统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2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淡水渔业支出方向)的通知》(浙财农〔2023〕85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镇街道推荐、县主管部门上报、县级专家评审等,确定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 (略)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现将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 (略) 水产技术推广站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 (略) 理。 3.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10日起到2025年3月16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嘉善县 (略) 水产技术推广站 0573-*。 附件: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 (略)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 嘉善县 (略)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 (略)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
|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淡水渔业项目的通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省统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计发〔2024〕26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淡水渔业支出方向)的通知》(浙财农〔2023〕85号)文件精神,经主体申报、镇街道推荐、县主管部门上报、县级专家评审等,确定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 (略)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现将主体名单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县 (略) 水产技术推广站反映公示项目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 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 (略) 理。 3.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10日起到2025年3月16日止。 4.公示联系科室和受理电话:嘉善县 (略) 水产技术推广站 0573-*。 附件: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 (略)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 嘉善县 (略) 2025年3月10日 附件 嘉善县2025年淡水水产健康和生态养殖试 (略) (以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项目实施拟定主体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