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3月7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休 (略) 《休宁县新建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休宁县生 (略)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59-*,传真:0559-*
监督电话:0559-*
地址:休宁县政府大楼708
邮编:*
2024年3月7日
项目名称:休宁县新建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休宁县
环评单位:黄山 (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休宁县,其中,1、殡仪馆项目占地6665.3 m2,主要建设殡仪馆1栋,建筑面积2608.2 m2,项目建设内容为大小悼念厅、火化车间、 (略) 理间、业务楼等,配套火化设备2套、遗物祭品焚烧炉1套 (略) 理系统等设施、遗体清洗消毒设备1套 (略) 理系统等设施,购买遗体转运车(2台)、柴油发电机(1组)及遗体冷藏、运输等设备;对殡仪馆内外约10 (略) 进行沥青改造拓宽;2、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城市公益性公墓占地69.8919亩(约*.6 m2),购置墓碑、祭奠材料,建设生态墓穴*座,配套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围墙大门等辅助工程;3、六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六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占地68.73亩(约* m2),购置墓碑、祭奠材料,建设生态墓穴3400座,配套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围墙大门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殡仪馆遗体火化废气经“重力沉降+急冷+旋风除尘+脱酸(石灰粉+活性炭粉)+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遗物祭品焚烧废气经“重力沉降+急冷+旋风除尘+脱酸(石灰粉+活性炭粉)+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于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 (略) 理)预处理后与工艺废水一同经自 (略) (略) 理后用于场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采取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略) ,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焚烧灰渣、除尘灰渣、废活性炭、废石灰粉、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废毛巾、污泥、废布袋、污泥等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或者交由环 (略) 理。
(5)生态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施工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季节、时间;采用分段施工并及时覆土的作业方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略) 面、弃土场排水;绿地恢复及补偿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休 (略) 《休宁县新建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休宁县 (略) 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休 (略) 《休宁县新建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即日起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休宁县生 (略) 项目管理股。
电话:0559-*,传真:0559-*
监督电话:0559-*
地址:休宁县政府大楼708
邮编:*
2024年3月7日
项目名称:休宁县新建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休宁县
环评单位:黄山 (略)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休宁县,其中,1、殡仪馆项目占地6665.3 m2,主要建设殡仪馆1栋,建筑面积2608.2 m2,项目建设内容为大小悼念厅、火化车间、 (略) 理间、业务楼等,配套火化设备2套、遗物祭品焚烧炉1套 (略) 理系统等设施、遗体清洗消毒设备1套 (略) 理系统等设施,购买遗体转运车(2台)、柴油发电机(1组)及遗体冷藏、运输等设备;对殡仪馆内外约10 (略) 进行沥青改造拓宽;2、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城市公益性公墓占地69.8919亩(约*.6 m2),购置墓碑、祭奠材料,建设生态墓穴*座,配套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围墙大门等辅助工程;3、六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工程。六座农村公益性公墓占地68.73亩(约* m2),购置墓碑、祭奠材料,建设生态墓穴3400座,配套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围墙大门等辅助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殡仪馆遗体火化废气经“重力沉降+急冷+旋风除尘+脱酸(石灰粉+活性炭粉)+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遗物祭品焚烧废气经“重力沉降+急冷+旋风除尘+脱酸(石灰粉+活性炭粉)+布袋除尘系统”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达标后经专用烟道于屋顶排放。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餐饮废水经隔 (略) 理)预处理后与工艺废水一同经自 (略) (略) 理后用于场内绿化,不外排。
(3)噪声:采取运输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 (略) ,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高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
(4)固废:焚烧灰渣、除尘灰渣、废活性炭、废石灰粉、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 (略) 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 (略) 理;废毛巾、污泥、废布袋、污泥等一般固废可综合利用或者交由环 (略) 理。
(5)生态影响: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建立规章制度,规范施工活动;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季节、时间;采用分段施工并及时覆土的作业方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量; (略) 面、弃土场排水;绿地恢复及补偿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休 (略) 《休宁县新建殡仪馆及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休宁县 (略) 站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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