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3月10日作出的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 (略) 对以下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6-* 传 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13号(*)
批复名称 | 文号 | 批复全文 |
关于吉安苍坑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2号 | |
关于江西吉安罗家塘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3号 | |
华润吉水阜田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4号 | |
关于水边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5号 | |
关于江西吉安左安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6号 | |
关于江西吉安桐木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7号 | |
(略) (略) 兴桥60MW风力发电 11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8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 (略) 对以下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6-* 传 真:0796-*
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113号(*)
批复名称 | 文号 | 批复全文 |
关于吉安苍坑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2号 | |
关于江西吉安罗家塘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3号 | |
华润吉水阜田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4号 | |
关于水边110千伏主变增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5号 | |
关于江西吉安左安110kV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6号 | |
关于江西吉安桐木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7号 | |
(略) (略) 兴桥60MW风力发电 110kv升压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吉市环辐字[2025]8号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