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西诚食品有限公司年屠宰50万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固 (略) 年屠宰#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http://**
提取码:dpc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固 (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业
三、公众 (略) 络链接http://**_zUdBVg 提取码:4h6s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发表自己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意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固 (略)
地址: (略) 固始县秀水街 (略) 五里村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E-mail:*@*q.com
固 (略)
2025年3月10日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
一、固 (略) 年屠宰#头生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 (略) 络链接:http://**
提取码:dpcb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固 (略)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项目周边居民及企业
三、公众 (略) 络链接http://**_zUdBVg 提取码:4h6s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发表自己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进行意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固 (略)
地址: (略) 固始县秀水街 (略) 五里村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E-mail:*@*q.com
固 (略)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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