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具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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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具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开展“ (略) 模具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模具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双阳街道双 (略) (略) 32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模具(略)付、年产值(略)元;

职工人数:项目聘用职工20人(均不住宿);

建设性质;迁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酸洗、碱洗、咬花废液收集后直接作 (略) 置;生产废水经自 (略)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城 (略) 理厂 (略) 理。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中B级标准),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喷砂粉尘废气经密闭喷砂机+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打印贴花、保护工序废气通过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方式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酸洗废气经过集气罩+碱液吸收喷淋塔(TA00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 (略) 理达标后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项目建设符合大气环 (略) 划要求。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完好的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间,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利用;废液压油、污泥、废活性炭、破损的原料空桶、废印版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咬花液贮存于废液贮存池内,废酸洗液贮存于废酸收集桶内,废碱洗液贮存于废碱收集桶内,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 (略) (略) 双阳街道双 (略) (略) 32号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略)

,泉州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的相关规定,现拟开展“ (略) 模具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模具生产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略) ;

建设地点: (略) (略) 双阳街道双 (略) (略) 32号;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模具(略)付、年产值(略)元;

职工人数:项目聘用职工20人(均不住宿);

建设性质;迁建。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酸洗、碱洗、咬花废液收集后直接作 (略) 置;生产废水经自 (略) (略) 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略)-2024)中洗涤用水标准要求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生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入城 (略) 理厂 (略) 理。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可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略))表4三级标准(其中NH3-N、总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表1中B级标准),项目废水可达标排放。

(2)废气

项目喷砂粉尘废气经密闭喷砂机+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打印贴花、保护工序废气通过密闭车间集气罩收集方式收集后经过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2)” (略) 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酸洗废气经过集气罩+碱液吸收喷淋塔(TA003)+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 (略) 理达标后正常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项目建设符合大气环 (略) 划要求。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均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略) 标准。项目昼间厂界噪声均可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包装材料出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完好的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间,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利用;废液压油、污泥、废活性炭、破损的原料空桶、废印版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废咬花液贮存于废液贮存池内,废酸洗液贮存于废酸收集桶内,废碱洗液贮存于废碱收集桶内,定期委托有资 (略) 置。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加强管理,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前提下,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的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众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是否满意;

2.影响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因素和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

3.公众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状况及反应;

4.公众了解建设项目情况后,从环保角度考虑,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址: (略) (略) 双阳街道双 (略) (略) 32号

联系人:张总

联系电话:(略)

,泉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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