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明高阻隔镀膜及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透明高阻隔镀膜及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略)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透明高阻隔镀膜试管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蚌山经 (略) 惠隆鑫产业园 2 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汇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修装饰洁净化厂房、仓库等,配置注塑机、镀膜设备等生产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能达到1亿支试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注塑、吹塑废气:在注塑机、注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其四周加置软帘收集废气,通过管道引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对外有组织排放; 粉碎粉尘:不合格废品通过塑料粉碎机粉碎,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超声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 (略) (略) (略) ;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超声波清 (略) (略) ,外排废水满 (略) 理厂接管限 (略) 城 (略) (略) 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为注塑机/注吹机、镀膜机、车床/铣床/钻床/磨床、抛光机、激光焊机、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密闭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中散落塑料粒子、不合格废品集中收集后企业回用;废包装材料、废渣、收尘灰、金属碎屑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商。危险废物中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存放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 (略) 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机油、硅烷等。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并进行应急跟踪监测,以保证事故危害降至最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略) 科技经 (略) 备案表,项目代码:2411-*-04-01-*。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安徽 (略) 透明高阻隔镀膜及薄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 (略) (略) 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科。
联系电话:0552-*
地址: (略) (略) (略) 1166号
项目名称 | 安徽 (略) 透明高阻隔镀膜试管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略) 蚌山经 (略) 惠隆鑫产业园 2 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安徽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汇 (略)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修装饰洁净化厂房、仓库等,配置注塑机、镀膜设备等生产检测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能达到1亿支试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项目注塑、吹塑废气:在注塑机、注吹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在其四周加置软帘收集废气,通过管道引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对外有组织排放; 粉碎粉尘:不合格废品通过塑料粉碎机粉碎,产生的粉尘通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非*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6 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相关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烷总烃、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超声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进入化 (略) (略) (略) ;循环冷却系统排水、保洁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超声波清 (略) (略) ,外排废水满 (略) 理厂接管限 (略) 城 (略) (略) 理。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设备为注塑机/注吹机、镀膜机、车床/铣床/钻床/磨床、抛光机、激光焊机、空压机、风机等。机械设施基本位于室内,可通过选择低噪设备、安装减震设施、密闭隔声等措施减少噪声的影响。采取各项噪声控制措施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中散落塑料粒子、不合格废品集中收集后企业回用;废包装材料、废渣、收尘灰、金属碎屑集中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商。危险废物中废机油、废包装桶、废含油抹布、手套、废活性炭存放于危废暂存库,定期交有资 (略) 置。 5.环境风险 项目建成后危险物质包括机油、硅烷等。建设单位按要求编制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配备足够事故应急物资,事故发生后能立即启动应急措施,控制、削减风险危害,并进行应急跟踪监测,以保证事故危害降至最低,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 (略) (略) 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相关部门意见 | (略) (略) 科技经 (略) 备案表,项目代码:2411-*-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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