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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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浙江秀洲经 (略) 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4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向公告指定地址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71-*

电子邮箱:*@*q.com

联系地址: (略) (略) 浙谷深蓝商务中心6号楼1501室


附件:1、浙江秀洲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doc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浙江秀洲经 (略) 管理委员会

2025年3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浙江秀洲经 (略) 总体规划(2024-203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二次公示。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24日,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向公告指定地址邮寄信函、发送电子邮件或来电等方式,提出关于该规划实施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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