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24年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中山市2024年度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情况报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下简称“第二轮央督”)以来, (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第二轮央督整改任务落实,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督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略) 委、市政府认真学总书记“把中山建设得更加美丽”的殷殷嘱托,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 (略) 。全市上下以推进第二轮央督整改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了严肃抓好第二轮央督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略) 级统筹。第二轮央督以来,我市先后 (略) 委常委会会议, (略) 政府常务会议,409次专题会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267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先后333次深入河涌整治等一线进行现场调研、督导,现场办公指导推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责任。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整改落实。第二轮央督以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等具体内容;建立了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实时掌握各项整改任务进展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整改工作状况, (略) 委、市政府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和请求协调支持事项。各单位、各镇街层层夯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 (略) 面。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整改质量。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将整改完成 (略)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推动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全过程跟进,组织党员、群众、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决不允许出现豆腐渣整改、无效整改、低效整改。

  二、重点突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整改任务均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截至2024年12月底,16项整改任务均取得阶段性进展,1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其中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评估并于2024年4月向省提出销号申请),6项整改措施达时序进度。第二轮央督交办的341宗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 (略) 空气质量排名总体保持平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 (略) 排第14位、珠三角第4位;AQI达标率为91.8%、PM2.5年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AQI达标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SO2、PM10、CO均达到2012年标准实施以来最优水平,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新成效。我市大江大河和水源地水质优良;2024年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且100%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达标率100%。内河涌水质有所改善,2024第四季度,全市城 (略) 基本消除黑臭河涌,主干河涌(106条)基本消除劣V类;全市河涌CWQI值较央督时改善47%,劣V类河涌占比34.35%、较央督时下降10个百分点,稳定维持在35%以下。6条入海河流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达到目标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标,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有效管控,地下 (略) 域点位和饮用水源点位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三)主要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水污染治理方面。全市“一盘棋”统筹水污染治理工作, (略)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暨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实体化运作,负责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把治理重心从“水”转到“污”上,形成了以“控源截污”为核心、“六污同治” (略) 协同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厂区改造、小区雨污分流、农业面源治理、城市面源治理,实施“一流域一策”“一河一策”,确保治一条成一条。目前,水污染治理核心工程基本完成。第二轮央督以来,全市完 (略) 6144公里(2024年新建2621公里),完成新建(扩建) (略) 理厂17座, (略) 理能力提升到221.(略)吨/日(2024年新增(略)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83%;完成20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年新增3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到94.14%;完成(略)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其中近海水产养殖2.(略)亩;1410个 (略) 、4637个 (略) 率先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二是“两高”项目整改方面。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工作要求,严控新上项目能耗准入。2024年以来,全市42个固定资产投 (略) 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略) 15家“两高”企业开展节能监察,重点检查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情况,以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

  三是打击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方面。 (略) 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水务部门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24年,我市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67次,出动执法人员731人次、执法船艇98船次、执法车辆182车次。“鸿海8”改装船洪奇沥水道非法洗砂、倾倒建筑垃圾案,判处5名被告人5年到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连带赔偿生态损害费用2480余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出海水道非法洗砂行为,案件办理得到水利部和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四是工 (略) 规范管理方面。 (略) 工 (略) 基础数据摸查, (略) 工业企业信息数据库,2024年新增核实工业企业4464家。我市实施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将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与产业转型升级结合,2 (略) 拆除整理超1.(略)亩低效工业用地。开展村镇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综合执法,2024年各镇街共拆除违法建设和危旧厂房物业38宗,拆除面积约14.(略)平方米,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04家,约减少废水排放量1635吨/年。

  五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改造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做好三大组团垃 (略) 理基地 (略) 置工作, (略) 理工作正常运行,基地调节池暂存水量为正常调蓄水量。持续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规范开展三大组团垃 (略) 理基地地下水监测工作。

  六是危 (略) 理能力建设及固体废物非法转移整治方面。2 (略) 新增危险废物利用能力1.(略)吨/年,印发《 (略) 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固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共出动5793人次,检查相关单位4037家次,立案11宗。 (略) 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2 (略) 涉固体废物刑事案件4起,抓获38人,刑拘23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高标准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美丽中山建设的重要抓手。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重要节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全链条治水管水机制,推动工程治水、管理治水、全民治水,加快推进河涌截污工程收尾及查漏补缺,同步加快暗涵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略) (略) (略) 改造等工程,同步加强涉水生活、工业、农业污染源管控,持续巩固提升水污染治理成效。

  (三)强化整改成效的监督考核。将整改完成 (略)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逐项启动销号程序,加大抽查力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标准,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下简称“第二轮央督”)以来, (略)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和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广东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坚决扛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第二轮央督整改任务落实,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狠抓督察整改任务落实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略) 委、市政府认真学总书记“把中山建设得更加美丽”的殷殷嘱托,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 (略) 。全市上下以推进第二轮央督整改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了严肃抓好第二轮央督整改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整改的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略) 级统筹。第二轮央督以来,我市先后 (略) 委常委会会议, (略) 政府常务会议,409次专题会研究部署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先后作出267次批示,对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先后333次深入河涌整治等一线进行现场调研、督导,现场办公指导推进解决突出问题,全面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责任。

  (三)健全工作机制,推进整改落实。第二轮央督以来, (略)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和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等具体内容;建立了每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实时掌握各项整改任务进展动态,定期分析研判整改工作状况, (略) 委、市政府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告督察整改进展情况和请求协调支持事项。各单位、各镇街层层夯实责任,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 (略) 面。

  (四)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整改质量。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曝光等手段,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将整改完成 (略)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政府工作绩效考核,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明察暗访和“回头看”等。推动纪检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全过程跟进,组织党员、群众、志愿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群体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实落地,决不允许出现豆腐渣整改、无效整改、低效整改。

  二、重点突破,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整改任务均按时序进度稳步推进。截至2024年12月底,16项整改任务均取得阶段性进展,10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其中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销号评估并于2024年4月向省提出销号申请),6项整改措施达时序进度。第二轮央督交办的341宗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

  (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 (略) 空气质量排名总体保持平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国16 (略) 排第14位、珠三角第4位;AQI达标率为91.8%、PM2.5年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均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六项污染物指标全面达标。AQI达标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SO2、PM10、CO均达到2012年标准实施以来最优水平,空气质量改善取得新成效。我市大江大河和水源地水质优良;2024年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且100%达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优良达标率100%。内河涌水质有所改善,2024第四季度,全市城 (略) 基本消除黑臭河涌,主干河涌(106条)基本消除劣V类;全市河涌CWQI值较央督时改善47%,劣V类河涌占比34.35%、较央督时下降10个百分点,稳定维持在35%以下。6条入海河流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达到目标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标,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和地下水有效管控,地下 (略) 域点位和饮用水源点位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三)主要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水污染治理方面。全市“一盘棋”统筹水污染治理工作, (略) 落实中央环保督察通报问题整改暨水污染治理工作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实体化运作,负责统筹协调和跟踪督办。把治理重心从“水”转到“污”上,形成了以“控源截污”为核心、“六污同治” (略) 协同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厂区改造、小区雨污分流、农业面源治理、城市面源治理,实施“一流域一策”“一河一策”,确保治一条成一条。目前,水污染治理核心工程基本完成。第二轮央督以来,全市完 (略) 6144公里(2024年新建2621公里),完成新建(扩建) (略) 理厂17座, (略) 理能力提升到221.(略)吨/日(2024年新增(略)吨/日);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到83%;完成209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年新增31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到94.14%;完成(略)亩养殖池塘尾水治理,其中近海水产养殖2.(略)亩;1410个 (略) 、4637个 (略) 率先完成雨污分流改造。

  二是“两高”项目整改方面。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有关工作要求,严控新上项目能耗准入。2024年以来,全市42个固定资产投 (略) 级节能审查机关出具的节能审查意见, (略) 15家“两高”企业开展节能监察,重点检查项目节能审查落实情况,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情况,以及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执行情况。

  三是打击出海水道非法洗砂洗泥方面。 (略) 出海水道与河道水域非法洗砂洗泥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略) 、 (略) 、 (略) 、 (略) (略) 水务部门签订联合执法协议,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024年,我市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67次,出动执法人员731人次、执法船艇98船次、执法车辆182车次。“鸿海8”改装船洪奇沥水道非法洗砂、倾倒建筑垃圾案,判处5名被告人5年到3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连带赔偿生态损害费用2480余万元,有力打击和震慑出海水道非法洗砂行为,案件办理得到水利部和最高检的充分肯定。

  四是工 (略) 规范管理方面。 (略) 工 (略) 基础数据摸查, (略) 工业企业信息数据库,2024年新增核实工业企业4464家。我市实施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将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与产业转型升级结合,2 (略) 拆除整理超1.(略)亩低效工业用地。开展村镇低效工业园升级改造综合执法,2024年各镇街共拆除违法建设和危旧厂房物业38宗,拆除面积约14.(略)平方米,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204家,约减少废水排放量1635吨/年。

  五是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改造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做好三大组团垃 (略) 理基地 (略) 置工作, (略) 理工作正常运行,基地调节池暂存水量为正常调蓄水量。持续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按规范开展三大组团垃 (略) 理基地地下水监测工作。

  六是危 (略) 理能力建设及固体废物非法转移整治方面。2 (略) 新增危险废物利用能力1.(略)吨/年,印发《 (略) 固体废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多部门联合开展固废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共出动5793人次,检查相关单位4037家次,立案11宗。 (略) 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2 (略) 涉固体废物刑事案件4起,抓获38人,刑拘23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高标准落实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分类施策精准推进整改,把整改工作作为破解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突出问题、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美丽中山建设的重要抓手。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为重要节点,加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二)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典型案例通报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全链条治水管水机制,推动工程治水、管理治水、全民治水,加快推进河涌截污工程收尾及查漏补缺,同步加快暗涵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略) (略) (略) 改造等工程,同步加强涉水生活、工业、农业污染源管控,持续巩固提升水污染治理成效。

  (三)强化整改成效的监督考核。将整改完成 (略)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压紧压实责任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逐项启动销号程序,加大抽查力度,把群众满意度作为检验整改成效的标准,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