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公示
环评公示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星 (略) 迁建精密手机摄像头支架注塑部件、模具生产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说明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苏州星 (略) 和苏州华之洁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苏州星 (略) 迁建精密手机摄像头支架注塑部件、模具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苏州星 (略) 迁建精密手机摄像头支架注塑部件、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州星 (略) 迁建精密手机摄像头支架注塑部件、模具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苏州 (略) 唯 (略) 5号
(3)项目内容:建成后预计年产注塑部件4.2亿件,年清洗模具150套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星 (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0512-#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华之洁 (略)
评价机构地址:苏州 (略) (略) 22号3栋4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12-#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星 (略) 迁建精密手机摄像头支架注塑部件、模具生产项目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1、说明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苏州星 (略) 和苏州华之洁 (略) 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苏州星 (略) 迁建精密手机摄像头支架注塑部件、模具生产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苏州星 (略) 迁建精密手机摄像头支架注塑部件、模具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苏州星 (略) 迁建精密手机摄像头支架注塑部件、模具生产项目
(2)项目地点:苏州 (略) 唯 (略) 5号
(3)项目内容:建成后预计年产注塑部件4.2亿件,年清洗模具150套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报告表全文
(2)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星 (略)
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0512-#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苏州华之洁 (略)
评价机构地址:苏州 (略) (略) 22号3栋4层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512-#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1)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2)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