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临桂区自然资源局202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构遴选入库公告
为进一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稳评”)机制,规范稳评行为,提高稳评质量,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稳 (略) 场,根据《 (略)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库管理制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风险评估机构纳入评估机构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评估机构基本条件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的企事业单位。
(二)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服务类、法律事务类或专门从事稳评业务的咨询服务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开展稳评活动;
2.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
3.专职从事稳评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40%,有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事项稳评咨询服务的能力;
4.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班子,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的工作程序。
(三)咨询服务机构业务人员参加过中、省、市有关稳评业务培训并有2人以上通过考试, (略) 3个以上重大决策稳评工作。
二、拟参选评估机构 (略) (略) 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复印纸,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库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
3.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专职专业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的风评培训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 (略)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核实正本);
5.提供近两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6.近两年来完成的评估报告业绩(估价项目统计表);
7.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三、收费标准
土地征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取费标准按照2.#元一个报告(3个自然村以内,含3个自然村),一个报告每增加一个自然村增加0.#元,同时项目报批征收面积在10公顷以下(含10公顷)的,一个报告最多不超过#元;10-30公顷(含30公顷),一个报告最多不超过#元;30公顷以上,一个报告最多不超过#元。
四、遴选方式
单个项目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入库机构中选定评估单位。
五、申请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16:00。本次报名不接受来电、口头、传真等方式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视为放弃。
六、报名地址: (略) (略) 415室。
七、联系方式:0773-#
(略) (略) (略)
2025年3月10日
为进一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以下简称“稳评”)机制,规范稳评行为,提高稳评质量,建立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稳 (略) 场,根据《 (略)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库管理制度》,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风险评估机构纳入评估机构储备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入库评估机构基本条件
(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明确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的企事业单位。
(二)满足以下条件的企业服务类、法律事务类或专门从事稳评业务的咨询服务机构: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开展稳评活动;
2.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
3.专职从事稳评咨询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具有相关资质证书的人员不得少于40%,有同时承担2个及以上事项稳评咨询服务的能力;
4.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健全的管理班子,严格的管理制度和体系,规范的工作程序。
(三)咨询服务机构业务人员参加过中、省、市有关稳评业务培训并有2人以上通过考试, (略) 3个以上重大决策稳评工作。
二、拟参选评估机构 (略) (略) 提出申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书面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复印纸,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由申请单位加盖公章,装订成册。)
1. (略)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咨询服务机构库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公场所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协议等);
3.法人代表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专职专业人员参加协会组织的风评培训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劳动合 (略) 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各一份,核实正本);
5.提供近两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
6.近两年来完成的评估报告业绩(估价项目统计表);
7.其它应提供的材料。
三、收费标准
土地征收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取费标准按照2.#元一个报告(3个自然村以内,含3个自然村),一个报告每增加一个自然村增加0.#元,同时项目报批征收面积在10公顷以下(含10公顷)的,一个报告最多不超过#元;10-30公顷(含30公顷),一个报告最多不超过#元;30公顷以上,一个报告最多不超过#元。
四、遴选方式
单个项目通过随机抽签方式从入库机构中选定评估单位。
五、申请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3月14日16:00。本次报名不接受来电、口头、传真等方式申请。逾期不再接受申请,视为放弃。
六、报名地址: (略) (略) 415室。
七、联系方式:0773-#
(略) (略) (略)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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