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3月5日拟作出辽宁省鑫冠乔家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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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新民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5年3月5日拟作出辽宁省鑫冠乔家居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3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 (略) 建设项目

(略) 胡台 (略) 17号/17-6号

辽宁 (略)

沈阳鑫恒 (略)

项目位于 (略) (略) 胡台 (略) 17号/17-6号,总投资*元,占地面积*m2,为新建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以纤维板为生产原料,以封边条、水性胶、水性漆、溶剂型底漆面漆等为辅料;主要通过开料、造型、打磨、喷胶、覆膜、压制、封边、开孔组装等工序生产免漆木门,通过开料、造型、打磨、喷胶、覆膜、压制、封边、开孔组装、喷漆等工序生产喷漆木门。项目建成后,年产木门5000套(喷漆木门1500套,免漆木门3500套)。

批准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开料、造型、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压制、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调漆、清洗、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食堂油烟。

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开料机、推台锯、雕刻机、风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PVC膜、废封边条、废布袋、除尘灰、废水性漆桶、废水性封边胶桶、废水性胶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胶渣、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喷胶房采用封闭式结构,喷胶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集气罩收集;压制、封边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四周带有软帘的包围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共同引至1#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非*烷总烃及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

本项目设置一台0.5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锅炉烟气经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经烟道(DA003)引致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标准要求。

项目喷漆房和晾干房均采用封闭式结构,通过负压集气方式收集废气。底漆喷漆房、面漆喷漆房及晾干房内喷漆、调漆、清洗、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经负压集气后,分别进入2#、3#干式过滤棉箱+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非*烷总烃、苯系物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

车间整体密闭,开料、造型、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的集气管线收集后,引至一套中央集尘系统,由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和负压集气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为无组织排放。 (略)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 (略) 和厂房外非*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中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 (略) 理, (略) 排入 (略) 胡 (略) 理厂。废水中pH、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 (略) 理厂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开料机、推台锯、雕刻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性漆桶、废水性封边胶桶、废水性胶桶、废活性炭、漆渣、胶渣、废过滤棉、废抹布和手套、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废边角料、废PVC膜、废封边条、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 (略) 置。废边角料、废PVC膜、废封边条、废包装物、除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3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邮编:*

联系地址: (略) 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辽宁 (略) 建设项目

(略) 胡台 (略) 17号/17-6号

辽宁 (略)

沈阳鑫恒 (略)

项目位于 (略) (略) 胡台 (略) 17号/17-6号,总投资*元,占地面积*m2,为新建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以纤维板为生产原料,以封边条、水性胶、水性漆、溶剂型底漆面漆等为辅料;主要通过开料、造型、打磨、喷胶、覆膜、压制、封边、开孔组装等工序生产免漆木门,通过开料、造型、打磨、喷胶、覆膜、压制、封边、开孔组装、喷漆等工序生产喷漆木门。项目建成后,年产木门5000套(喷漆木门1500套,免漆木门3500套)。

批准

一、项目建设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开料、造型、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喷胶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压制、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烷总烃;调漆、清洗、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燃气锅炉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食堂油烟。

2、水环境影响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

3、声环境影响主要为:开料机、推台锯、雕刻机、风机等设备工作时产生的噪声等。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废包装物、废PVC膜、废封边条、废布袋、除尘灰、废水性漆桶、废水性封边胶桶、废水性胶桶、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胶渣、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和手套、废机油和废机油桶等。

二、减缓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喷胶房采用封闭式结构,喷胶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集气罩收集;压制、封边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四周带有软帘的包围式集气罩收集;上述废气收集后共同引至1#干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非*烷总烃及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

本项目设置一台0.5t/h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锅炉烟气经一根19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 (略) 理后经烟道(DA003)引致高空排放。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小型标准要求。

项目喷漆房和晾干房均采用封闭式结构,通过负压集气方式收集废气。底漆喷漆房、面漆喷漆房及晾干房内喷漆、调漆、清洗、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经负压集气后,分别进入2#、3#干式过滤棉箱+二级活性炭吸 (略) 理,处理后由一根21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标准要求;非*烷总烃、苯系物和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标准要求。

车间整体密闭,开料、造型、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各设备自带的集气管线收集后,引至一套中央集尘系统,由布袋 (略) 理后无组织排放;集气罩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和负压集气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苯系物为无组织排放。 (略)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中无组织排放二级标准, (略) 和厂房外非*烷总烃、苯系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21/3160-2019)表3中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 (略) 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排入 (略) 理, (略) 排入 (略) 胡 (略) 理厂。废水中pH、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准,其余污染物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 (略) 理厂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保护措施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开料机、推台锯、雕刻机、风机等设备,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将产噪设备均设置于封闭厂房内、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再经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昼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性漆桶、废水性封边胶桶、废水性胶桶、废活性炭、漆渣、胶渣、废过滤棉、废抹布和手套、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固化剂桶、废机油和废机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建设的危废贮存点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 (略) 置。

废边角料、废PVC膜、废封边条、废包装物、废布袋、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暂存于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内,按照一般工业固 (略) 置。废边角料、废PVC膜、废封边条、废包装物、除尘灰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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