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3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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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生态环境局霸州市分局关于2025年3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 (略) 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略) 岔河集乡西柏林庄村红绿灯西行 (略) 北

河北 (略)

河北 (略)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层高10m)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PP/PE管材生产线等设备共计4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管件2500吨、塑料管材 2500吨。

营运期:

(1)废气:

①注塑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略)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效率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粉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③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加强管理。非(略)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附录A中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单)表9中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职工盥洗废水: (略) 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②注塑、挤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设备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北、东、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注塑废料、切割废料、挤出废料、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15m2),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粉碎后暂存一般固废间(15m2),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分类暂 (略) 危废间内(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 (略) 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

电话:(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1 (略) (略) (略) 分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 (略) 年产5000吨塑料制品项目

(略) 岔河集乡西柏林庄村红绿灯西行 (略) 北

河北 (略)

河北 (略)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层高10m)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办公及附属用房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购置注塑机、PP/PE管材生产线等设备共计48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塑料管件2500吨、塑料管材 2500吨。

营运期:

(1)废气:

①注塑废气、挤出废气:经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略)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最低去除效率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略)-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②粉碎粉尘: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单)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③无组织废气:经车间密闭,加强管理。非(略)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其他企业边界浓度限值、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略))附录A中表A. (略) 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略),含2024修改单)表9中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①职工盥洗废水: (略) 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设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作农肥,不外排。

②注塑、挤出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设备机械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满足北、东、西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南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①一般固废:废包装袋、注塑废料、切割废料、挤出废料、除尘灰收集后暂存一般固废间(15m2),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不合格品粉碎后暂存一般固废间(15m2),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规定。

②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分类暂 (略) 危废间内(10m2),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 (略) 理。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要求。

③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 (略) 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中第四章“生活垃圾”中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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