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扩建厂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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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扩建厂房工程

??项目编号:(略)
(略) 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
编号:沪奉规划资源验(2025)JA(略)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审核,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通过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验收.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5-03-07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联博 (略)
建设项目名称 改扩建厂房工程
项 目 代 码 (略)(略)D(略)
建 设 位 置 (略) 青村镇,青 (略) 108号,东至现状工业,南至G1501, (略) ,北至现状工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沪奉建(2020)FA(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编号 沪房地奉(2006)出让合同第289号、沪奉规划资源(2020)出让合同补字第1号、沪奉规划资源(2020)出让合同补字第29号 用地批准书编号 (略) (县)【2007】奉府土书字第188号
不动产权证号 沪(2021)奉字不动产权第(略)号 用地面积(?O) (略).4
建设项目验收规模 建筑面积(?O) 总建筑面积(?O) 计容建筑面积(?O)
地下 地上
325.0 (略).5 (略).5 (略).2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关于核发改扩建厂房工程项目的决定》(编号:沪奉规划资源验〔2025〕15号)一份。 2、《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项目表》。 3、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附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的法律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证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项目编号:(略)
(略) 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证
编号:沪奉规划资源验(2025)JA(略) 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档案条例》等法律、法规,经审核,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通过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验收.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 (略) (略) 规划和 (略)
日 期:2025-03-07
建设单位(个人) 上海联博 (略)
建设项目名称 改扩建厂房工程
项 目 代 码 (略)(略)D(略)
建 设 位 置 (略) 青村镇,青 (略) 108号,东至现状工业,南至G1501, (略) ,北至现状工业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沪奉建(2020)FA(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编号 沪房地奉(2006)出让合同第289号、沪奉规划资源(2020)出让合同补字第1号、沪奉规划资源(2020)出让合同补字第29号 用地批准书编号 (略) (县)【2007】奉府土书字第188号
不动产权证号 沪(2021)奉字不动产权第(略)号 用地面积(?O) (略).4
建设项目验收规模 建筑面积(?O) 总建筑面积(?O) 计容建筑面积(?O)
地下 地上
325.0 (略).5 (略).5 (略).2
附图及附件名称:
1、《关于核发改扩建厂房工程项目的决定》(编号:沪奉规划资源验〔2025〕15号)一份。 2、《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项目表》。 3、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附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资源验收合格的法律凭证。
二、凡未取得本证的建设项目,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机构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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