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3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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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3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2日-3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略)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略) (略) (略) 400号)

邮编:(略)



(略) (略)

2025年3月12日



2025年3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青神 (略) G245青神县青竹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G245青神县青竹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

青神 (略)

青神县境内

眉市环建函[2025]15号

2025年3月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2日-3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28-(略)

通讯地址: (略) 政 (略) (略) 行政审批科( (略) (略) (略) 400号)

邮编:(略)



(略) (略)

2025年3月12日



2025年3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青神 (略) G245青神县青竹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G245青神县青竹过境段改建工程项目

青神 (略)

青神县境内

眉市环建函[2025]15号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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