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头咀村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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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头咀村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临高县头咀村

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临高县头咀村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县头咀村围填海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临高县头咀村。项目于2012年填海,2022年完成违法填 (略) 罚,列入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

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类)中的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申请海域使用面积为9.7209公顷,占用2008年修测岸线967.12米,其中自然岸线504.44米,人工岸线462.68米,占用2019人工岸线1297.46米。项目申请用海期限50年。项目于2012年完成填海,填海实施主体为临高屾海渔业专业合作社,临高 (略) 及临高顺风深海养殖专业合作社;2012年到2017 (略) ,2022年列入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2022年完成违法填 (略) 罚。本次申请用海主体为临高 (略) 。

三、用海申请人

临高 (略)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大 (略)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临高县头咀村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临高县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临高县临城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0808-#

Email:*@*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临高县自然资 (略)

2025年3月12日


临高县头咀村

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22〕41号)的相关要求,现将临高县头咀村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的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临高县头咀村围填海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临高县头咀村。项目于2012年填海,2022年完成违法填 (略) 罚,列入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

本项目海域使用类型为渔业用海(一级类)中的渔业基础设施用海(二级类),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一级类)中的建设填海造地(二级类)。申请海域使用面积为9.7209公顷,占用2008年修测岸线967.12米,其中自然岸线504.44米,人工岸线462.68米,占用2019人工岸线1297.46米。项目申请用海期限50年。项目于2012年完成填海,填海实施主体为临高屾海渔业专业合作社,临高 (略) 及临高顺风深海养殖专业合作社;2012年到2017 (略) ,2022年列入未批已填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清单,2022年完成违法填 (略) 罚。本次申请用海主体为临高 (略) 。

三、用海申请人

临高 (略)

四、海域使用论证机构

海南大 (略)

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全本

临高县头咀村围填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详见附件。

六、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意见接收单位:临高县自然资 (略)

联系地址:临高县临城 (略) 自然资 (略)

联系电话:0808-#

Email:*@*63.com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反馈意见。

临高县自然资 (略)

202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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