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家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8—6整改情况的报告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23〕63号)要求,巧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标对表抓好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68—19:“2020年以来, (略) 水利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896个,涉嫌“未批先建”117个、“未开展监测”341个、“未验先投”305个,需要整改295个。督察发现,市级和县(市、区)级均未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违法问题进行 (略) ,并监督到位”。
二、整改措施
(一) (略) 负责,2023年底前对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已立项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及时完善备案,对已经开工或者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的逐个下发整改通知书,依法依规限期完成整改。
(二) (略) 负责,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自2024年起,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至少对整改情况进行1次抽查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按时全部整改完成。
(三) (略) 负责,按照生产建设项目分级审批权限,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管,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 (略) 。
(四) (略) 牵头,多部门配合,对拒不整改违法行为的按照规定移送相关机 (略) 理。
三、整改情况
巧家县已完成整改。
(一)2023年底完成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已经开工或者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在建项目开展监测工作,依法依规限期完成整改。
(二)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自2024年起,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至少对整改情况进行1次抽查检查,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按照生产建设项目分级审批权限,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强化了水土保持工作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 (略) 。
(四)多部门合作,对督查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项目建设单位积极配合,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完成各项措施建设。
四、自查自验工作情况
2025年1月20日, (略) 牵头对该问题开展了自查自验,经自查自验,该问题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相关问题得到解决,达到了预期的整改目标,自查自验合格。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落实。巧家县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每月调度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跟踪问效。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及时交办督办。 (略) 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和不作为、推诿扯皮、包庇袒护等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措施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025年3月7日
根据《 (略) 委办公室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昭办通〔2023〕63号)要求,巧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对标对表抓好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馈问题
(略) 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68—19:“2020年以来, (略) 水利部门共审批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896个,涉嫌“未批先建”117个、“未开展监测”341个、“未验先投”305个,需要整改295个。督察发现,市级和县(市、区)级均未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违法问题进行 (略) ,并监督到位”。
二、整改措施
(一) (略) 负责,2023年底前对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已立项批复的生产建设项目业主及时完善备案,对已经开工或者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的逐个下发整改通知书,依法依规限期完成整改。
(二) (略) 负责,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自2024年起,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至少对整改情况进行1次抽查检查,及时跟踪问效,确保按时全部整改完成。
(三) (略) 负责,按照生产建设项目分级审批权限,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管,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 (略) 。
(四) (略) 牵头,多部门配合,对拒不整改违法行为的按照规定移送相关机 (略) 理。
三、整改情况
巧家县已完成整改。
(一)2023年底完成生产建设水土保持项目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对已经开工或者完工的生产建设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相关规定的项目下发整改通知书,对未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在建项目开展监测工作,依法依规限期完成整改。
(二)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调度,自2024年起,每年6月底前和12月底前至少对整改情况进行1次抽查检查,目前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三)按照生产建设项目分级审批权限,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强化了水土保持工作监管力度,依法依规对违法行为 (略) 。
(四)多部门合作,对督查整改情况进行后续跟踪,项目建设单位积极配合,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完成各项措施建设。
四、自查自验工作情况
2025年1月20日, (略) 牵头对该问题开展了自查自验,经自查自验,该问题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相关问题得到解决,达到了预期的整改目标,自查自验合格。
五、下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责任落实。巧家县将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生态环境保护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实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每月调度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二)加强跟踪问效。对于督察发现的问题,建立专项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及时交办督办。 (略) 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和不作为、推诿扯皮、包庇袒护等工作不力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追责措施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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