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经开区分局拟对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宏惠食品,报告表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略);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19号淮安智慧谷B2楼3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产(略)吨食品加工项目 | (略) 经济技 (略) (略) 79号 | 江苏 (略) | 项目租赁厂房约36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绞肉机、压榨机、成型机、磨浆机、封口机等,建成后达到年产(略)吨食品(包括豆芽720t/a、豆腐6912t/a、千张864t/a、豆干864t/a、鱼圆720t/a、肉圆792t/a)加工的生产规模。 | 江苏清淮 (略) | 1、本项目排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略)-2020) (略) 清洗标准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生产废 (略) (略) 理站(化学沉淀+气浮+厌氧-好氧)预处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3三级标准与淮安经济技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格标准,色度参考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中A级标准后,合并接管淮安经济技 (略) (略) 理厂,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清安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油炸废气、 (略) 理站废气。项目油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 (略) (略) 理,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 (略) 理站废气经加盖密闭收集,通过 (略) 理后经有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有组织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表2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参 (略)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表1标准;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中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界内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3、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振、 (略) 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建设项目新建一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一座10m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豆渣、屠宰废物、老油、油烟净化装置废油、废滤芯、废RO膜、 (略) 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 (略) 理。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相关要求,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略)),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略))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略).2-1995)及修改单、《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要求。 5、建设项目以生产车间的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经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涉及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不得新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经济技 (略) 分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及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17-(略); Email:*@*q.com
通讯地址: (略) (略) 19号淮安智慧谷B2楼30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的措施 |
1 | 年产(略)吨食品加工项目 | (略) 经济技 (略) (略) 79号 | 江苏 (略) | 项目租赁厂房约3600平方米,主要设备有绞肉机、压榨机、成型机、磨浆机、封口机等,建成后达到年产(略)吨食品(包括豆芽720t/a、豆腐6912t/a、千张864t/a、豆干864t/a、鱼圆720t/a、肉圆792t/a)加工的生产规模。 | 江苏清淮 (略) | 1、本项目排水“雨污分流”。建设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及生活污水,蒸汽冷凝水、纯水制备废水达《城市污水 (略) 杂用水水质》(GB/T (略)-2020) (略) 清洗标准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生产废 (略) (略) 理站(化学沉淀+气浮+厌氧-好氧)预处理、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排水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3三级标准与淮安经济技 (略) (略) 理厂接管标准中较严格标准,色度参考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略)-2015)中A级标准后,合并接管淮安经济技 (略) (略) 理厂,处理达《城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清安河。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包括油炸废气、 (略) 理站废气。项目油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静 (略) (略) 理,再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 (略) 理站废气经加盖密闭收集,通过 (略) 理后经有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有组织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略))表2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参 (略)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488-2018)表1标准;有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2中标准限值。 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略))表1中标准限值,无组织颗粒物、非(略)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限值,厂界内无组织非(略)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3、本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消声减振、 (略) 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的3类标准。 4、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固体废物 (略) 置措施。建设项目新建一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及一座10m2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包括废矿物油、废包装桶,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豆渣、屠宰废物、老油、油烟净化装置废油、废滤芯、废RO膜、 (略) 理站污泥,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及化粪池污泥委托环 (略) 理。固体废物环境监管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2023〕327号)相关要求,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略)),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略))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略))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2015年5月4日修正);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略))、《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略))中相关规定;固废贮存场所标志执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 1276-2022)、《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略).2-1995)及修改单、《江苏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要求、《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要求。 5、建设项目以生产车间的边界为起点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经调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涉及居民等环境保护目标。项目建成后,该范围内不得新 (略) 等环境敏感目标。 6、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的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 7、企业应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治理措施,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运营环境管理,提高员工环保意识,确保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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