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发改基础〔2025〕3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功能、 (略) 品质、 (略) 民停车需求, (略) 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意见,同意你单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新建停车场、改造 (略) 内停车泊位建设,具体包括新建2个地面停车场、新建2个地下停车场、改造9个地面停车场、 (略) (略) (略) 内智慧停车泊位,同时配套建设充电桩336个、新增智能化停 (略) ,完善智能计费、监控、运营监管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停车位6247个(含路内停车泊位4711个)。
三、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59.#元,预备费1299.#元,建设期利息#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和财政资金。
四、相关文件依据: (略) 人民政府出具的《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 (略) (略) 出具该项目的《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回函》、 (略) (略) 出具的《关 (略) (略)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 (略) 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等的采购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招标限额以上标准,依法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 (略) 开展,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请按《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7〕2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0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请将概算报我委进行审查批复。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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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批复
??????????????????????????????????????????????????????????怀发改基础〔2025〕3号
(略) (略) :
你单位报来的《关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略) 功能、 (略) 品质、 (略) 民停车需求, (略) 政府常务会议决策意见,同意你单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3-#-04-01-#。
二、项目建设地点: (略) (略)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包括新建停车场、改造 (略) 内停车泊位建设,具体包括新建2个地面停车场、新建2个地下停车场、改造9个地面停车场、 (略) (略) (略) 内智慧停车泊位,同时配套建设充电桩336个、新增智能化停 (略) ,完善智能计费、监控、运营监管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可提供停车位6247个(含路内停车泊位4711个)。
三、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约#.#元,其中工程费用#.#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159.#元,预备费1299.#元,建设期利息#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和财政资金。
四、相关文件依据: (略) 人民政府出具的《政府常务会议决议书》、 (略) (略) 出具该项目的《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来源审核意见》、 (略) 自然资 (略) 出具的《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的回函》、 (略) (略) 出具的《关 (略) (略) (略) 智慧停车设施建设项目的批复》。
五、该项目建设工期为24个月,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对因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延误工期的,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须在规定的工期届满后 (略) 人民政府作出书面说明,提出整改措施;项目竣工后1年内未完成结算造成项目超概的,对项目单位或项目实施机构追责问责。
六、节能。原则同意相关节能和节水措施,下阶段要按照有关要求,强化节能方案设计。
七、本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等的采购均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第16号)招标限额以上标准,依法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 (略) 开展,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管。
八、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十、请按《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怀政办发〔2017〕21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0号)、《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超概算问题的通知》(怀政办发〔2021〕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本项目完成初步设计后请将概算报我委进行审查批复。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 (略) ”,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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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