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青浦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5年 (略) 生态环境执法, (略) 实际,制定了《2025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略) (略)
2025年3月12日
2025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美丽青浦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扎实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牵引,聚焦督察指出的重点突出问题,狠抓落实、举一反三,切实做好督察问题整改闭环。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明确执法重点和方向,主 (略) 、 (略) ,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为抓手,构建依法、规范、精准、高效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数智化执法,强化部门高质量联动,有效提升执法质效。以持续提升执法技能为目标,按照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队#专业化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执法大练兵,全面提升执法履职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开展重点突出问题领域执法
把落实督察问题整改着力补齐生态环境执法短板弱项作为政治任务,突出标本兼治,抓好重点领域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1、严厉打击大气领域违法行为。结合“一厂一策”开展VOCs重点排放企业专项检查,推进解决储罐及装卸无组织排放、敞开液面逸散、 (略) 及其他非正常废气排放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中小锅炉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高污染燃料使用、脱氮设施、 (略) 理设施运行及废气达标排放等情况。协同开 (略) 检执法和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车集中使用地、停放地入户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 (略) 。结合监测部门扬尘在线异常数据线索移送,对在建工程、堆场码头、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执法检查, (略) 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水环境执法。根据《 (略) 饮用水水 (略) 常态化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开展常态化检查。强化与建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开展码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重点核查环保手续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合规排放等情况。加强对纳管企业排放废水的监督执法,重点核查 (略) 理设施是否按照环评批复内容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行,对存在超标排污、偷排等违法行为 (略) 。
3、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领域执法检查。参加跨省、跨区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跨省转移等违法行为。开展一般固体废物领域执法检查,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及收集单位、生 (略) 置单位及中转站的检查力度。对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危险废物全流程监管。结合固体废物“百日行动”要求开展回头看执法行动。
4、 (略)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继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 (略) 场监管等部 (略)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检验检测弄虚作假问题。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弄虚作假行为。
5、着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对夏季夜间噪声、餐饮油烟及异味等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及#热线投诉,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二)高质量实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任务,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目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管要求,开展对大气、气候、水、生态、固废、土壤、核与辐射等各个生态环境要素和领域的全面涉企执法检查。
1、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综合执法检查。依据《 (略) 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略) 固定污染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固定污染源组织开展分类监督执法。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开展清单式检查,重点核查许可内容相符性,以及按证排污、自行监测、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情况。对已完成排污登记的固定污染源和其他固定污染源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应登记未登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略) 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要求,统筹优化生态环境专项任务执行方式,对涉VOCs大气污染物、中小锅炉、ODS、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治理、涉重金属水污染物、纳管企业、 (略) 理厂、企业自备加油点等专项检查任务与固定污染源检查任务统筹安排,做到一码进门“一查清”。
2、深入开展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略) 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秋冬大气质量保障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略) 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核查 (略) 移动机械申报登记贴牌、冒黑烟等情况;配合监测部 (略) 移动机械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对 (略) 场的重点排放单 (略) 场纳入配额管理的 (略) 场数据质量专项检查。
3、强化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加强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开展水源地风险企业执法检查。结合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检查, (略) 并督促整改废水在线监控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固定污染源任务,开展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安全检查,重点关注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等菌剂使用及环境安全评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重 (略) 域内人为活动问题点位, (略) (略) 、筑坝、建设、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土壤及地下水等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信息报送、隐患排查整改、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及实施等内容。结合各级交办问题线索,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从业单位等领域执法检查。开展地下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化学品生产企业、生活垃圾填埋场、危 (略) 置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加油站等防渗漏措施落实及地下水监测等情况。做好新化学物质等领域执法工作,重点开展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专项执法,规范开展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的日常监督执法。
5、强化核与辐射领域执法工作。按照规定的检查职责、内容和频次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检查、γ射线移动探伤检查、放射性物品运输检查、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执法检查等工作。
6、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协同联动执法机构,采取随机抽查方法,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开展事中事后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违法行为。
7、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根据《 (略) 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重点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应急装备及物资储备、应急培训、信息公开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提高问题整改质量,努力减少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8、加强执法监测联动。依托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自动监测异常数据核查工作。对监测部门移送的执法监测超标报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抽测不合格报告、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结果不合格报告、自动监测超标数据认定报告和异常数据分析报告等线索,应及时开展调查并 (略) 违法问题。
(三)高站位构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效
落实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部署,加大执法计划管理及任务统筹,推行数智化执法,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涉企行政检查质效明显提升。
1、落实要求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要按照涉企行政检查任务部署,科学制定并规范落实年度、月度及专项检查任务。统一计划管理,加强任务统筹,实现“综合查一次”。优化检查方式,强化智慧执法和先进装备的使用,提高非现场检查应用率。落实“检查码”使用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过程及结果记录。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四 减少、四提高”。
2、科技赋能提高数智执法能效。进一步优化数智执法工作,在各个领域充分运用大数据筛查、自动巡检、智能预警、态势感知等手段,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拓展发现途径,优化研判方式,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
3、优化执法工作模式。按照跨部门执法“应协同尽协同”原则, (略) (略) ,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检查协同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党建联建等形式,深化与城管、水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执法协作。 (略) 级组织的各类交叉执法行动,积极参加实战比武。
4、强化重大案件查办。利用“三监联动”机制,探索危险废物与污染源自动监测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数智化发现机制,形成线索推送、现场核实和结果反馈监管执法闭环。聚焦重大案件办理,深化部门间联合部署、联合会商、专案查办、挂牌督办等协同方式,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分类做好典型案例分析和宣传,以案促治,发挥警示作用,推动规范化监管。加大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办案力度,严惩生态环境恶性违法犯罪行为。
(四)高要求开展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全力 (略) 生态环境队#执法能力
按照执法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队#专业化要求,加强对队#建设谋划、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履职能力。
1、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以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对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各项指标,拉长板、补短板,年内完成达标验收。对照结合《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4年版)》,要在年内配齐“标配执法装备”,优化配置“选配执法装备”。
2、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根据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市级现场检查指引和调查取证指引开展执法检查。 (略) 案件月度评查质量,确保零分案卷“零发生率”。 (略) 级生态环境系统执法统一文书要求,提升执法规范性。 (略) 生态环境免罚清单,加大帮扶指导力度。
3、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要求,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把大练兵与补短板强弱项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整改提高。持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技能比武、监督帮扶、实战练兵等系列练兵活动,着力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水平。
4、加强执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普法活动。用好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提高典型案例编写质量,通过以案释法放大执法效应。开展帮扶指导,落实免罚清单,积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执法宣传工作,更加注重用好微信、 (略) ,直观、准确、广泛宣传展示队#风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讲好执法故事。
5、开展执法培训工作。强化执法培训管理, (略) 级执法与法制骨干业务培训、岗位培训,促进综合业务能力提高。紧紧围绕当前执法形势和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多要素、多领域执法业务培训,创新和丰富培训模式和内容,着力提升培训实效。
6、加大人才队#建设力度。 (略) “青芽计划”,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有效激发执法骨干、年轻力量干事创业热情。 (略) 级执法人才库和执法师资库,强化理论学习和实战练兵,充分发挥执法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政治意识,结合开展“学思想转作风提能力”专项行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统筹推进各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任务落实
建立完善任务落实推进机制,推动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按月细化推进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指导监督,促进严格规范
按照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培塑一支规范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队#。加强公众监督,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高效、廉洁执法,为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2025年 (略) 生态环境执法, (略) 实际,制定了《2025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略) (略)
2025年3月12日
2025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切实发挥生态环境执法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推进美丽青浦建设中的推动作用,扎实 (略) 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牵引,聚焦督察指出的重点突出问题,狠抓落实、举一反三,切实做好督察问题整改闭环。以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明确执法重点和方向,主 (略) 、 (略) ,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为抓手,构建依法、规范、精准、高效的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全面推进数智化执法,强化部门高质量联动,有效提升执法质效。以持续提升执法技能为目标,按照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队#专业化要求,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执法大练兵,全面提升执法履职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高标准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全力开展重点突出问题领域执法
把落实督察问题整改着力补齐生态环境执法短板弱项作为政治任务,突出标本兼治,抓好重点领域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1、严厉打击大气领域违法行为。结合“一厂一策”开展VOCs重点排放企业专项检查,推进解决储罐及装卸无组织排放、敞开液面逸散、 (略) 及其他非正常废气排放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中小锅炉专项检查,重点核查高污染燃料使用、脱氮设施、 (略) 理设施运行及废气达标排放等情况。协同开 (略) 检执法和重点用车企业柴油车集中使用地、停放地入户检查,对发现的违法问题 (略) 。结合监测部门扬尘在线异常数据线索移送,对在建工程、堆场码头、混凝土搅拌站开展执法检查, (略) 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水环境执法。根据《 (略) 饮用水水 (略) 常态化检查工作指南》要求开展常态化检查。强化与建管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开展码头污染防治专项执法,重点核查环保手续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污染物合规排放等情况。加强对纳管企业排放废水的监督执法,重点核查 (略) 理设施是否按照环评批复内容建设并保持正常运行,对存在超标排污、偷排等违法行为 (略) 。
3、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领域执法检查。参加跨省、跨区固体废物(建筑垃圾)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跨省转移等违法行为。开展一般固体废物领域执法检查,加强对一般工业固废产生及收集单位、生 (略) 置单位及中转站的检查力度。对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等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实现危险废物全流程监管。结合固体废物“百日行动”要求开展回头看执法行动。
4、 (略) 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继续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 (略) 场监管等部 (略) 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检验检测弄虚作假问题。持续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站(M站)弄虚作假行为。
5、着力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对夏季夜间噪声、餐饮油烟及异味等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生态环境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推进治理重复信访及#热线投诉,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二)高质量实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执法任务,全力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目标,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及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管要求,开展对大气、气候、水、生态、固废、土壤、核与辐射等各个生态环境要素和领域的全面涉企执法检查。
1、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综合执法检查。依据《 (略) 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略) 固定污染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固定污染源组织开展分类监督执法。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固定污染源开展清单式检查,重点核查许可内容相符性,以及按证排污、自行监测、执行报告、信息公开等情况。对已完成排污登记的固定污染源和其他固定污染源重点核查是否存在应登记未登记、登记信息与实际不符等问题。
(略) 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要求,结合排污许可证后监管要求,统筹优化生态环境专项任务执行方式,对涉VOCs大气污染物、中小锅炉、ODS、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地下水及土壤污染治理、涉重金属水污染物、纳管企业、 (略) 理厂、企业自备加油点等专项检查任务与固定污染源检查任务统筹安排,做到一码进门“一查清”。
2、深入开展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专项执法检查。 (略) 空气质量保障任务,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秋冬大气质量保障专项行动,重点检查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相关措施落实情况; (略) 移动机械专项执法检查,核查 (略) 移动机械申报登记贴牌、冒黑烟等情况;配合监测部 (略) 移动机械废气排放进行监测;对 (略) 场的重点排放单 (略) 场纳入配额管理的 (略) 场数据质量专项检查。
3、强化水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加强水源地安全保障工作,定期开展水源地风险企业执法检查。结合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重点企业专项检查, (略) 并督促整改废水在线监控方面存在的问题。结合固定污染源任务,开展环保用微生物菌剂安全检查,重点关注 (略) 理设施、 (略) 理设施等菌剂使用及环境安全评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管要求,开展“绿盾”重要生态空间强化监督,重 (略) 域内人为活动问题点位, (略) (略) 、筑坝、建设、排放污染物等违法违规行为。
4、加大土壤及地下水等领域执法力度。开展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有毒有害物质地下储罐信息报送、隐患排查整改、自行监测方案制定及实施等内容。结合各级交办问题线索,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地块从业单位等领域执法检查。开展地下水环境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化学品生产企业、生活垃圾填埋场、危 (略) 置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加油站等防渗漏措施落实及地下水监测等情况。做好新化学物质等领域执法工作,重点开展新化学物质跟踪控制专项执法,规范开展涉重点管控新污染物企业的日常监督执法。
5、强化核与辐射领域执法工作。按照规定的检查职责、内容和频次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检查、γ射线移动探伤检查、放射性物品运输检查、辐射类建设项目事中事后执法检查等工作。
6、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专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审批部门要协同联动执法机构,采取随机抽查方法,对纳入监管范围的建设项目开展事中事后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评未批先建、久拖不验违法行为。
7、开展环境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工作。根据《 (略) 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要求,重点检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治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应急装备及物资储备、应急培训、信息公开等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全面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提高问题整改质量,努力减少重大敏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8、加强执法监测联动。依托生态环境监测与执法联动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自动监测异常数据核查工作。对监测部门移送的执法监测超标报告、自动监测设备比对抽测不合格报告、自行监测质量专项检查结果不合格报告、自动监测超标数据认定报告和异常数据分析报告等线索,应及时开展调查并 (略) 违法问题。
(三)高站位构建涉企行政检查工作体系,全力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效
落实生态环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部署,加大执法计划管理及任务统筹,推行数智化执法,提高执法检查的精准性、有效性,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实现涉企行政检查质效明显提升。
1、落实要求规范涉企检查行为。要按照涉企行政检查任务部署,科学制定并规范落实年度、月度及专项检查任务。统一计划管理,加强任务统筹,实现“综合查一次”。优化检查方式,强化智慧执法和先进装备的使用,提高非现场检查应用率。落实“检查码”使用要求,规范行政检查过程及结果记录。在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实现涉企行政检查“四 减少、四提高”。
2、科技赋能提高数智执法能效。进一步优化数智执法工作,在各个领域充分运用大数据筛查、自动巡检、智能预警、态势感知等手段,主动发现和识别违法违规线索,拓展发现途径,优化研判方式,提升问题线索发现能力。
3、优化执法工作模式。按照跨部门执法“应协同尽协同”原则, (略) (略) ,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检查协同机制。通过数据共享、党建联建等形式,深化与城管、水务、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执法协作。 (略) 级组织的各类交叉执法行动,积极参加实战比武。
4、强化重大案件查办。利用“三监联动”机制,探索危险废物与污染源自动监测领域违法犯罪线索数智化发现机制,形成线索推送、现场核实和结果反馈监管执法闭环。聚焦重大案件办理,深化部门间联合部署、联合会商、专案查办、挂牌督办等协同方式,保持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高压态势。分类做好典型案例分析和宣传,以案促治,发挥警示作用,推动规范化监管。加大与公安等部门的联合办案力度,严惩生态环境恶性违法犯罪行为。
(四)高要求开展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建设,全力 (略) 生态环境队#执法能力
按照执法机构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队#专业化要求,加强对队#建设谋划、指导和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履职能力。
1、深入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以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对照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各项指标,拉长板、补短板,年内完成达标验收。对照结合《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4年版)》,要在年内配齐“标配执法装备”,优化配置“选配执法装备”。
2、全面规范执法行为。根据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市级现场检查指引和调查取证指引开展执法检查。 (略) 案件月度评查质量,确保零分案卷“零发生率”。 (略) 级生态环境系统执法统一文书要求,提升执法规范性。 (略) 生态环境免罚清单,加大帮扶指导力度。
3、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要求,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把大练兵与补短板强弱项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查摆问题、剖析原因、整改提高。持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技能比武、监督帮扶、实战练兵等系列练兵活动,着力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水平。
4、加强执法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普法活动。用好生态环境执法典型案例指导制度,提高典型案例编写质量,通过以案释法放大执法效应。开展帮扶指导,落实免罚清单,积极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执法宣传工作,更加注重用好微信、 (略) ,直观、准确、广泛宣传展示队#风貌,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讲好执法故事。
5、开展执法培训工作。强化执法培训管理, (略) 级执法与法制骨干业务培训、岗位培训,促进综合业务能力提高。紧紧围绕当前执法形势和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多要素、多领域执法业务培训,创新和丰富培训模式和内容,着力提升培训实效。
6、加大人才队#建设力度。 (略) “青芽计划”,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有效激发执法骨干、年轻力量干事创业热情。 (略) 级执法人才库和执法师资库,强化理论学习和实战练兵,充分发挥执法骨干示范引领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组织领导
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政治意识,结合开展“学思想转作风提能力”专项行动,紧紧围绕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任务,统筹推进各领域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在严惩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压实工作责任,推进任务落实
建立完善任务落实推进机制,推动任务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按月细化推进执法检查工作,确保各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落实岗位责任,细化工作流程,做到检查到位,处罚到位,督促整改到位。
(三)加强指导监督,促进严格规范
按照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的要求,培塑一支规范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队#。加强公众监督,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高效、廉洁执法,为更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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