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河县关于公开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略) 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线索;
2、 (略) 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线索;
3、影响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线索;
4、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线索;
二、受理和不予受理范围(依据《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 (略) 理办法》)
(一)受理范围
1、执行党中央、 (略) 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甚至抵制的;
2、《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助企纾困政策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
4、执行公务过程中对经营主体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的;
5、不履行已生效合同、协议确定的义务,不兑现承诺的;
6、不执行为企业减负要求,层层加码、随意检查,无偿占用企业资源的;
7、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1、投诉对象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3、属于治安、刑事案件或者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
4、已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包 (略) 理或者已 (略) 理决定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由其他部 (略) 理的;
6、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或者经省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已按要求办结的;
7、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对象无法查找的;
8、没有具体事实或者线索不清楚的;
9、投诉对象错误且拒不更正的;
10、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11、投诉举报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提交方式
(一)线上投诉渠道
1、手机端:微信公众号“营商唐河”—“营商投诉”
2、投诉受理电话:0377-(略)
3、投诉电子邮箱:thxysbts[at]163.com
4、信件邮寄地址:唐河县行政中心四楼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邮编:(略))
(二)线下投诉渠道:
唐河县行政中心四楼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436房间
我们承诺,只要您实名举报,据实反映问题,我们将做到凡报必核、属实必查、查必反馈。对经营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 (略) 理。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宜商唐河”金字招牌!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1日
主题词:唐河县关于公开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 问题线索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略)6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08:39:1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为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1、 (略) 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线索;
2、 (略) 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线索;
3、影响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线索;
4、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线索;
二、受理和不予受理范围(依据《河南省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 (略) 理办法》)
(一)受理范围
1、执行党中央、 (略) 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坚决、搞变通甚至抵制的;
2、《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八十三条至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
3、对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助企纾困政策不落实或者落实不到位的;
4、执行公务过程中对经营主体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的;
5、不履行已生效合同、协议确定的义务,不兑现承诺的;
6、不执行为企业减负要求,层层加码、随意检查,无偿占用企业资源的;
7、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二)不予受理范围:
1、投诉对象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的;
2、属于经营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
3、属于治安、刑事案件或者涉及军队、武警管辖的;
4、已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行政复议机关、仲裁机构等单位办理程序的,包 (略) 理或者已 (略) 理决定的;
5、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明确应当由其他部 (略) 理的;
6、以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或者经省优化营商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已按要求办结的;
7、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或者投诉对象无法查找的;
8、没有具体事实或者线索不清楚的;
9、投诉对象错误且拒不更正的;
10、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
11、投诉举报的内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提交方式
(一)线上投诉渠道
1、手机端:微信公众号“营商唐河”—“营商投诉”
2、投诉受理电话:0377-(略)
3、投诉电子邮箱:thxysbts[at]163.com
4、信件邮寄地址:唐河县行政中心四楼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邮编:(略))
(二)线下投诉渠道:
唐河县行政中心四楼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436房间
我们承诺,只要您实名举报,据实反映问题,我们将做到凡报必核、属实必查、查必反馈。对经营主体和群众反映强烈、带有普遍性和典型性的重要问题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依 (略) 理。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打造“宜商唐河”金字招牌!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
2025年3月11日
主题词:唐河县关于公开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 问题线索的公告 - 点击收起详细信息
索 引 号 | (略)6 | 文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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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唐河县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03-12 08:39:12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文件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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