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慈溪市旭日锁具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拟批准公告慈溪分局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只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观海卫镇 (略) 恒业巷45号 | (略) (略) | 年产#只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45台,粉碎机2台,冷式压铸机10台,熔化炉4台,自动磷化线1条,半自动喷塑生产线1条,高周波塑料熔接机2台,吸塑包装封口机2台,超声波焊接机8台,各类机加工设备若干等 | 公示期间无投诉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落实酸洗槽架空以及车间地面防腐、防渗、防混等措施,生产废水(酸洗磷化线废水、 (略) 理设施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等)和生活污水分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 (略) 市域东 (略) (略) 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注塑、压铸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加强废气 (略) 理效率。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组装加热废气、封口废气分别 (略) 理后排放;粉碎机加盖密闭运作,确保粉尘达标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和表9限值要求,其中无组织苯#烯、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喷塑粉尘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要求。熔化烟尘汇同压铸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酸雾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NOX、SO2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其中依托喷塑固化废气排气筒排放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浓度还应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机械润滑油、废液压油、槽渣、隔油池浮油、脱水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 (略) 置单位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略) (略)
联系电话:0574-#、#
通讯地址: (略) (略) 街道 (略) 1428号6楼608室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信函或其他方式, (略) 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只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 | (略) 观海卫镇 (略) 恒业巷45号 | (略) (略) | 年产#只锁具生产线技改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45台,粉碎机2台,冷式压铸机10台,熔化炉4台,自动磷化线1条,半自动喷塑生产线1条,高周波塑料熔接机2台,吸塑包装封口机2台,超声波焊接机8台,各类机加工设备若干等 | 公示期间无投诉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及批复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落实酸洗槽架空以及车间地面防腐、防渗、防混等措施,生产废水(酸洗磷化线废水、 (略) 理设施喷淋废水、碱喷淋废水等)和生活污水分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略) (略) ,最 (略) 市域东 (略) (略) 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注塑、压铸机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加强废气 (略) 理效率。注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组装加热废气、封口废气分别 (略) 理后排放;粉碎机加盖密闭运作,确保粉尘达标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5和表9限值要求,其中无组织苯#烯、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喷塑粉尘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喷塑固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要求。熔化烟尘汇同压铸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酸雾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其中颗粒物、NOX、SO2同时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相关要求,其中依托喷塑固化废气排气筒排放的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浓度还应同时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要求。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厂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切实有效的隔音、降噪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 (略) 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油桶、废机械润滑油、废液压油、槽渣、隔油池浮油、脱水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等要求设置危废贮存场所,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 (略) 置单位 (略) 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20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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