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问题整改的报告
(略) :
根据夹 (略) 《关于反馈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夹预财〔2025〕2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夹江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夹江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2023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共5个项目,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并整改,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一)存在的问题
1. (略) 养护管理存在重建轻养,管护标准低,管护意识淡薄, (略) 管养不到位, (略) 域环境整治不彻底,路面不整洁,杂草较多,边沟堵塞,安全设施损坏未修复等情况。
2.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截止评价时点还未完工。
3.扶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中,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到位进度滞后。
4.以工代赈项目中:(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黄土镇万松村)项目虽已完工,但截止绩效评价时点,还未进行竣工决算。(2)评审深度和广度不足。项目完工后,出具了正源咨字(2024)第009号竣工结算咨询报告,报告里面注明了报审结算金额为*.30元;核增和核减数均为0元;审定结算金额为*.30元。但未见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表。
(二)问题原因
一是县、镇(街道)、村(社区) (略) 长 (略) 养护管理总体重视不够,镇(街道)管护意识淡薄,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交通站、乡村道专管员和养护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专业技术型人才缺乏,日常管理养护巡查不到位,养护方式较为落后,机械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偏低;二是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部分涉及镇、村因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导致项目变更,影响工期;三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需要在年底进行考核后才能支付,导致资金执行进度缓慢;四是由于我县财评中心对以工代赈项目不予评审,实施乡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致深度和广度有所不足。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培 (略) 护路意识;加强技术人员引进和现有人员培训;健全长效机制,认 (略) 养护管理工作。
2.制定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夹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对项目申报入库、实施程序、绩效管理、公示公告、资产管理等环节时间、流程进行了明确。2023—2024年县 (略) 召开项目培训、推进等各类会议3次,要求主管部门、业主在项目前期对项目实施时间需求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规划,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县残联将预算到位资金编制较为科学实用方案,按项目序时进度申请拨付资金。
4.加强项目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主管部门已在督促相关乡镇尽快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办理资产移交和后期项目管护工作。比如黄土镇人民政府、青衣街道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确保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批复工作按时完成。
二、夹江县2023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一)存在问题
项目开展较迟,截止评价点时,该项目还未完工。
(二)问题原因
县 (略) 严格按照《夹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主要任务是完成水稻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作业,截止2024年8月评价点时,已完成耕、种、防三个环节作业服务,但那时水稻正在收割,9月才能收割完成,故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尚未完成。
(三)整改措施
截止2024年12月,我局对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了验收,实际完成水稻生产耕种防收服务作业任务。下一步,将积级协 (略) ,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元。
三、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
(一)存在问题
1.缺少相应 (略) 和发展选项。新场镇、吴场镇、甘江镇因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导致项目变更,影响工期,截止评价时点还未完工。
2.投资回报率较低。例1:夹江县乐天农业机械化服务专业合作社(*方)与黄土镇红光村村民委员会(*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中,*方设备按照每年合计12.*元进行出租。*方所有的设备原值共147.*元,按折旧期限10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为14.*元;按折旧期限15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为9.*元。例2:夹江县正旭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方)与黄土镇万松村村民委员会(*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中,*方设备按照每年合计12.*元进行出租。*方所有的设备原值共145.*元,按折旧期限10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为13.*元;按折旧期限15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9.*元。两份合同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均未考虑折旧因素,若以合同中每年12.*元租金进行出租,投资回报率较低。
(二)问题原因
一是新场镇、吴场镇、甘江镇因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导致项目频繁变更,影响工期,无法及时完工。二是项目镇村包装项目未充分考虑设备折旧及长远发展。
1.制定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夹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对项目申报入库、实施程序、绩效管理、公示公告、资产管理等环节时间、流程进行了明确。2023—2024年县 (略) 召开项目培训、推进等各类会议3次,要求主管部门、业主在项目前期对项目实施时间需求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规划,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各村及项目实际情况,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充分发挥集体经济项目社会效益,如吴场镇集体经济项目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运垃圾、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最大化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夹江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
(一)存在问题
1.各乡镇补贴金发放名单差异较大。根据夹江县 (略) “夹江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助发放名册中对比,2023年全县补贴户数总共1538户,其中补贴资金较大的乡镇有马村镇827.22亩*.00元、木城镇594.3亩*.00元、吴场镇450.7亩*.00元,补贴金额较小的乡镇有华头镇12亩2400.00元;种植户有个别几家面积较大,例如吴场镇白茶村两家分别为280亩、158.6亩,黄土镇 (略) 有一家100亩,其余农户补贴面积几乎为个位数。
2.种植补贴政策理解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农户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理解不够,单独种植玉米或者大豆,无法享受补贴优惠。
3.未完成预定的种植面积。该项目计划2023年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000亩,实际完成种植面积2341.32亩。
(二)问题原因
一是因我县各镇(街道)地理条件差异因素及种植。
五、2023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
(一)存在问题
1.补助经费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实施方案》对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表中安排“养殖环节病死猪 (略) 理补助”补助预算24.*元,实际支付了26.*元,补助直 (略) 科农动 (略) 对公账户,超出了补助预算资金2.*元。
2.宣传力度稍有欠缺。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宣传主要依赖于传统的政府公告和文件下发,缺乏多样化的宣传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
3.各级乡镇兽医主管部门疫苗需求计划表申报不严谨,例:个别镇(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需求计划表申请表无公章、无负责人签字,上报数量均有涂改,数据来源无法求证。
(二)问题原因
一是《实施方案》对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表中安排“养殖环节病死猪 (略) 理补助”补助预算是按照中省资金安排的73元每头计算的,另外每头7元补助应由县级财政承担,按实结算,故2.*元由县财政当年追加,并已到位;二宣传力度稍有欠缺原因,平时工作宣传力度还有待提高;三各乡镇提交的疫苗需求计划申请表审核不严谨,没有严格盖章签字等手续原因是工作人员对疫苗需求计划的申请重视程度不够。
(三)整改措施
1.积极主动对接县财政,及时划拨应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动物防疫费用。关于以上超支的补助预算资金2.*元,专题报告县政府后,县财政已追加到位。
2.组织镇(街道)召开项目培训会,加强技术指导培训, (略) 络、 (略) 做好政策宣传。
3.严格审核项目相关资料,杜绝再次出现审核手续不完善的情况;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再次核实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相关资料,确保资料规范完整。
六、下一步工作
夹江县 (略) 将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对绩效评价结果举一反三,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略) :
根据夹 (略) 《关于反馈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夹预财〔2025〕2号)文件精神,2024年度县级财政支出绩效评 (略)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夹江县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夹江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2023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共5个项目,针对反馈的问题,我局认真进行了研究并整改,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一)存在的问题
1. (略) 养护管理存在重建轻养,管护标准低,管护意识淡薄, (略) 管养不到位, (略) 域环境整治不彻底,路面不整洁,杂草较多,边沟堵塞,安全设施损坏未修复等情况。
2.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截止评价时点还未完工。
3.扶持残疾人事业发展项目中,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到位进度滞后。
4.以工代赈项目中:(1)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工代赈项目—黄土镇万松村)项目虽已完工,但截止绩效评价时点,还未进行竣工决算。(2)评审深度和广度不足。项目完工后,出具了正源咨字(2024)第009号竣工结算咨询报告,报告里面注明了报审结算金额为*.30元;核增和核减数均为0元;审定结算金额为*.30元。但未见夹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建设工程结算审核表。
(二)问题原因
一是县、镇(街道)、村(社区) (略) 长 (略) 养护管理总体重视不够,镇(街道)管护意识淡薄,公路建设服务中心、交通站、乡村道专管员和养护人员老龄化现象严重,专业技术型人才缺乏,日常管理养护巡查不到位,养护方式较为落后,机械化、信息化应用水平偏低;二是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部分涉及镇、村因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导致项目变更,影响工期;三是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需要在年底进行考核后才能支付,导致资金执行进度缓慢;四是由于我县财评中心对以工代赈项目不予评审,实施乡镇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专业水平参差不齐,致深度和广度有所不足。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宣传,培 (略) 护路意识;加强技术人员引进和现有人员培训;健全长效机制,认 (略) 养护管理工作。
2.制定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夹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对项目申报入库、实施程序、绩效管理、公示公告、资产管理等环节时间、流程进行了明确。2023—2024年县 (略) 召开项目培训、推进等各类会议3次,要求主管部门、业主在项目前期对项目实施时间需求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规划,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3.县残联将预算到位资金编制较为科学实用方案,按项目序时进度申请拨付资金。
4.加强项目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主管部门已在督促相关乡镇尽快办理财务竣工决算和财务竣工决算审核,办理资产移交和后期项目管护工作。比如黄土镇人民政府、青衣街道安排专人,负责统筹协调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工作,确保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及批复工作按时完成。
二、夹江县2023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一)存在问题
项目开展较迟,截止评价点时,该项目还未完工。
(二)问题原因
县 (略) 严格按照《夹江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项目主要任务是完成水稻耕、种、防、收四个环节的作业,截止2024年8月评价点时,已完成耕、种、防三个环节作业服务,但那时水稻正在收割,9月才能收割完成,故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尚未完成。
(三)整改措施
截止2024年12月,我局对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社会化服务项目进行了验收,实际完成水稻生产耕种防收服务作业任务。下一步,将积级协 (略) ,申请拨付项目资金*元。
三、扶持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项目
(一)存在问题
1.缺少相应 (略) 和发展选项。新场镇、吴场镇、甘江镇因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导致项目变更,影响工期,截止评价时点还未完工。
2.投资回报率较低。例1:夹江县乐天农业机械化服务专业合作社(*方)与黄土镇红光村村民委员会(*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中,*方设备按照每年合计12.*元进行出租。*方所有的设备原值共147.*元,按折旧期限10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为14.*元;按折旧期限15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为9.*元。例2:夹江县正旭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方)与黄土镇万松村村民委员会(*方)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中,*方设备按照每年合计12.*元进行出租。*方所有的设备原值共145.*元,按折旧期限10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为13.*元;按折旧期限15年计算,每年折旧金额9.*元。两份合同中的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均未考虑折旧因素,若以合同中每年12.*元租金进行出租,投资回报率较低。
(二)问题原因
一是新场镇、吴场镇、甘江镇因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不扎实,导致项目频繁变更,影响工期,无法及时完工。二是项目镇村包装项目未充分考虑设备折旧及长远发展。
1.制定印发《关于规范使用夹江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意见对项目申报入库、实施程序、绩效管理、公示公告、资产管理等环节时间、流程进行了明确。2023—2024年县 (略) 召开项目培训、推进等各类会议3次,要求主管部门、业主在项目前期对项目实施时间需求进行充分的评估和规划,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合理安排项目的时间节点,确保项目按时完成。
2.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各村及项目实际情况,在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的同时,充分发挥集体经济项目社会效益,如吴场镇集体经济项目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清运垃圾、开发公益性岗位等),最大化发挥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四、夹江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项目
(一)存在问题
1.各乡镇补贴金发放名单差异较大。根据夹江县 (略) “夹江县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项目”资助发放名册中对比,2023年全县补贴户数总共1538户,其中补贴资金较大的乡镇有马村镇827.22亩*.00元、木城镇594.3亩*.00元、吴场镇450.7亩*.00元,补贴金额较小的乡镇有华头镇12亩2400.00元;种植户有个别几家面积较大,例如吴场镇白茶村两家分别为280亩、158.6亩,黄土镇 (略) 有一家100亩,其余农户补贴面积几乎为个位数。
2.种植补贴政策理解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部分农户对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政策理解不够,单独种植玉米或者大豆,无法享受补贴优惠。
3.未完成预定的种植面积。该项目计划2023年完成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7000亩,实际完成种植面积2341.32亩。
(二)问题原因
一是因我县各镇(街道)地理条件差异因素及种植。
五、2023年动物防疫补助经费项目
(一)存在问题
1.补助经费预算资金与实际支出存在差异。《实施方案》对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表中安排“养殖环节病死猪 (略) 理补助”补助预算24.*元,实际支付了26.*元,补助直 (略) 科农动 (略) 对公账户,超出了补助预算资金2.*元。
2.宣传力度稍有欠缺。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的宣传主要依赖于传统的政府公告和文件下发,缺乏多样化的宣传渠道,如电视、广播、网络等。
3.各级乡镇兽医主管部门疫苗需求计划表申报不严谨,例:个别镇(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疫苗需求计划表申请表无公章、无负责人签字,上报数量均有涂改,数据来源无法求证。
(二)问题原因
一是《实施方案》对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表中安排“养殖环节病死猪 (略) 理补助”补助预算是按照中省资金安排的73元每头计算的,另外每头7元补助应由县级财政承担,按实结算,故2.*元由县财政当年追加,并已到位;二宣传力度稍有欠缺原因,平时工作宣传力度还有待提高;三各乡镇提交的疫苗需求计划申请表审核不严谨,没有严格盖章签字等手续原因是工作人员对疫苗需求计划的申请重视程度不够。
(三)整改措施
1.积极主动对接县财政,及时划拨应由县级财政承担的动物防疫费用。关于以上超支的补助预算资金2.*元,专题报告县政府后,县财政已追加到位。
2.组织镇(街道)召开项目培训会,加强技术指导培训, (略) 络、 (略) 做好政策宣传。
3.严格审核项目相关资料,杜绝再次出现审核手续不完善的情况;同时,组织工作人员再次核实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项目相关资料,确保资料规范完整。
六、下一步工作
夹江县 (略) 将进一步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并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的相关要求,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同时对绩效评价结果举一反三,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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