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炼钢2×25t合金熔化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5年3月13日市生态环境局炼钢2×25t合金熔化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3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翔宇中 (略) 政务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炼钢2×25t合金熔化炉技改项目

公 (略) 现有转炉车间内

(略)

拟在现有转炉车间钢水接收跨增加2套25吨合金熔化炉,用于高合金钢冶炼熔化合金;车间外配套建设合金熔化炉除尘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及其他公辅配套设施。

本次 (略) 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6月5日,建设单位在 (略) 站进 (略) 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1月06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2日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在附 (略) 张贴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2月26日,建设单位在 (略) 站行了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一)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业政策,新增合金熔化炉仅用于熔化部分铬铁、镍铁等合金原料,不得熔化废钢。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钢铁产能调控和产量管理规定,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不新增炼钢产能。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本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先进水平,同时确保环保绩效达钢铁行业A级水平。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合金熔化炉投料、熔化、出料废气经半密闭集尘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通过43m高DA180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部分合金熔化炉投料、熔化、出料废气经屋顶集成系统(厂房封闭+屋顶抽风)收集至现有“转炉三次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101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13号)中超低排放要求;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速率。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2)表4限值;厂界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监控浓度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产生的少量排污水,为间接冷却水,回用于转炉一次煤气洗涤水,洗涤后的水沉淀再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邻近交通干线( (略) 、山深线)和内河航道(京杭大运河)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达到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做好台账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废油桶,应交由有资 (略) 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废布袋、废包装袋,其中除尘灰回用到烧结工序,废布袋和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 (略) 防渗要求,项目依托的 (略) 域、综 (略) 理站、危废暂 (略) 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23〕5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项目以合金熔化炉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 (略) 、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 (略) 、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一)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备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确保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3月 (略) 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Email:*@*63.com。

通讯地址: (略) 翔宇中 (略) 政务服务中心B40号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炼钢2×25t合金熔化炉技改项目

公 (略) 现有转炉车间内

(略)

拟在现有转炉车间钢水接收跨增加2套25吨合金熔化炉,用于高合金钢冶炼熔化合金;车间外配套建设合金熔化炉除尘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及其他公辅配套设施。

本次 (略) 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

1.2024年6月5日,建设单位在 (略) 站进 (略) 络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2、2024年11月06日,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在 (略) 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11月06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公示有效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与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3、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8日、2024年11月12日在《扬子晚报》上进行了环评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4、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在附 (略) 张贴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示材料。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5、2025年2月26日,建设单位在 (略) 站行了本项目报批前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公示期间未收到与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

(一)你公司应严格执行钢铁行业产业政策,新增合金熔化炉仅用于熔化部分铬铁、镍铁等合金原料,不得熔化废钢。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钢铁产能调控和产量管理规定,本项目实施后,全厂不新增炼钢产能。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落实“以新带老”措施,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整体水平,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本项目单位产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国内先进水平,同时确保环保绩效达钢铁行业A级水平。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废气治理措施,确保各类 (略) 理效率及排气筒高度达到《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合金熔化炉投料、熔化、出料废气经半密闭集尘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 (略) 理后,通过43m高DA180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部分合金熔化炉投料、熔化、出料废气经屋顶集成系统(厂房封闭+屋顶抽风)收集至现有“转炉三次除尘系统(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101排气筒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函》(苏大气办〔2018〕13号)中超低排放要求;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速率。车间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2)表4限值;厂界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监控浓度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 (略) 理”原则设计、建设、 (略) 给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为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产生的少量排污水,为间接冷却水,回用于转炉一次煤气洗涤水,洗涤后的水沉淀再循环使用,不外排。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邻近交通干线( (略) 、山深线)和内河航道(京杭大运河)区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达到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011)要求。

(六)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2023)和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同时做好台账管理。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废油桶,应交由有资 (略) 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除尘灰、废耐火材料、废布袋、废包装袋,其中除尘灰回用到烧结工序,废布袋和废耐火材料更换后由供应商直接回收,废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报告书》中提 (略) 防渗要求,项目依托的 (略) 域、综 (略) 理站、危废暂 (略) 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

(八)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全省生态环境安全与应急管理“强基提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环发〔2023〕5号)相关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最新管理要求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排查整治突发环境事件隐患,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依托现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统和足够容量的事故废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池等设施,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九)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钢铁工业及炼焦化学工业》(HJ 878—2017)以及污染源自动监控相关管理要求,建设、安装自动监控设备及其配套设施。按《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实施日常环境管理与监测,监测结果及相关资料备查。

(十)项目以合金熔化炉车间为边界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 (略) 、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今后亦不得新 (略) 、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

(十一)你公司应对粉尘治理等环保设备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环保设备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备设施,确保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