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庞德石化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2025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开庞德石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 (略)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平县 (略) 年产1500吨PC聚碳酸酯板材、*平 (略) 项目

(略) 安 (略) (略) 岔口南行500米

安平县 (略)

河北 (略)

项目占地*.33平方米,利用现有车间总建筑面积*.52平方米,新建喷塑生产线和聚碳酸酯生产线,购置 (略) 织网机、喷塑炉、抻网机、裁剪机、送料机、牵引机、烘箱、贴膜机、分切机、粉碎机等设备共计114台,建设完成后,年产1500吨PC聚碳酸酯板材、*平 (略) 。

1、项目利用到期收回的外租库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项目①-④喷塑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颗粒物)经管道/集气罩+两级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固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通过天然气燃烧加装低氮燃烧器,经固化废气经管道/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办[2020]19号)标准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项目⑤-⑥喷塑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颗粒物)经管道/集气罩+两级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固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通过天然气燃烧加装低氮燃烧器,经固化废气经管道/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办[2020]19号)标准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 (略) 喷塑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颗粒物)经管道/集气罩+两级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固化废气(非*烷总烃)经固化废气经管道/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确保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⑧-⑩聚碳酸酯板生产线挤出、回火、覆膜工序废气(非*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烷)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特别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特别排放限值;西车间喷塑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颗粒物)经管道/集气罩+两级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固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通过天然气燃烧加装低氮燃烧器,固化废气经管道/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办[2020]19号)标准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酚类、氯苯类)通过加强管理,车间封闭,确保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管网,最终进入工 (略) 理站。

3、设备噪声采取采取低噪音设备、减振、隔声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聚碳酸酯板生产过程中切边和计量切断过程产生的边角料、覆膜过程产生的废卷筒、检验过程产生的残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略) 生产 (略) 裁断过程产生的金属丝下脚料、喷塑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滤芯除尘、布袋除尘过程产生的塑粉回收利用,废布袋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 (略) 、废液压油、废油桶暂 (略) 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项目已通过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备案(安高新备字{2024}61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 (略) 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开,期限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18-*

通讯地址:安平县 (略) 邮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安平县 (略) 年产1500吨PC聚碳酸酯板材、*平 (略) 项目

(略) 安 (略) (略) 岔口南行500米

安平县 (略)

河北 (略)

项目占地*.33平方米,利用现有车间总建筑面积*.52平方米,新建喷塑生产线和聚碳酸酯生产线,购置 (略) 织网机、喷塑炉、抻网机、裁剪机、送料机、牵引机、烘箱、贴膜机、分切机、粉碎机等设备共计114台,建设完成后,年产1500吨PC聚碳酸酯板材、*平 (略) 。

1、项目利用到期收回的外租库房进行建设,不涉及土建。项目①-④喷塑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颗粒物)经管道/集气罩+两级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固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通过天然气燃烧加装低氮燃烧器,经固化废气经管道/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办[2020]19号)标准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项目⑤-⑥喷塑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颗粒物)经管道/集气罩+两级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固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通过天然气燃烧加装低氮燃烧器,经固化废气经管道/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4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办[2020]19号)标准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 (略) 喷塑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颗粒物)经管道/集气罩+两级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固化废气(非*烷总烃)经固化废气经管道/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6排放,确保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⑧-⑩聚碳酸酯板生产线挤出、回火、覆膜工序废气(非*烷总烃、酚类、氯苯类、二氯*烷)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确保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特别排放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业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表5特别排放限值;西车间喷塑生产线产生的喷塑废气(颗粒物)经管道/集气罩+两级滤芯除尘器+布袋除尘器+23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染料尘)二级标准限值。固化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非*烷总烃)通过天然气燃烧加装低氮燃烧器,固化废气经管道/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23m高排气筒DA009排放,确保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衡环办[2020]19号)标准要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非*烷总烃、颗粒物、酚类、氯苯类)通过加强管理,车间封闭,确保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 2322-2016)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3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表A. (略) 内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2、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 (略) 管网,最终进入工 (略) 理站。

3、设备噪声采取采取低噪音设备、减振、隔声措施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一般固体废物:聚碳酸酯板生产过程中切边和计量切断过程产生的边角料、覆膜过程产生的废卷筒、检验过程产生的残次品、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 (略) 生产 (略) 裁断过程产生的金属丝下脚料、喷塑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滤芯除尘、布袋除尘过程产生的塑粉回收利用,废布袋定期由厂家更换回收;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项目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液 (略) 、废液压油、废油桶暂 (略) 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 (略) 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项目已通过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 (略) 管理委员会备案(安高新备字{2024}61号),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