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新建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经审查,2025年3月13日,我局拟对吉林省 (略) 新建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略)(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略)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 (略) 53号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吉林省 (略) 新建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28号 |
建设单位 | 吉林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睿彤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 (略) 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28号。项目扩 (略) 现有预留空地内新建丸剂制剂车间,丸剂制剂车间内设置丸剂生产线6#,采用原料—投料混合—制丸—干燥—筛丸—抛光—包装—成品生产工艺,同时配备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扩建完成后,预计新增丸剂(略)盒/年,现有工程生产能力不变,仍为生产胶囊剂16亿粒/年,片剂16亿片/年,丸剂(略)盒/年,颗粒剂(略)盒/年,散剂(略)盒/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土壤及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方位进行控制。固体制剂车间、前处理提取车间、丸剂制剂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已作为“一 (略) ”进 (略) 理; (略) 域作为“简 (略) ”进行地面硬化。 2、废气:废气来自投料混合和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上述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袋式 (略) 理,由1根新建的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须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优选低噪设备,经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中筛丸工序产生的中药渣,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均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生产车间产生的沉降灰均集中收集,暂 (略) 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略) 理;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机油、机油包装产生的废油品包装桶均集中收集,暂 (略) 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
经审查,2025年3月13日,我局拟对吉林省 (略) 新建厂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3日-2025年3月14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35-(略)(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略)
通讯地址:辉南县朝 (略) 53号
邮 编:(略)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吉林省 (略) 新建厂房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28号 |
建设单位 | 吉林省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吉林省睿彤 (略)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 (略) 辉南县朝阳镇爱国街28号。项目扩 (略) 现有预留空地内新建丸剂制剂车间,丸剂制剂车间内设置丸剂生产线6#,采用原料—投料混合—制丸—干燥—筛丸—抛光—包装—成品生产工艺,同时配备生产设备及配套环保设施,扩建完成后,预计新增丸剂(略)盒/年,现有工程生产能力不变,仍为生产胶囊剂16亿粒/年,片剂16亿片/年,丸剂(略)盒/年,颗粒剂(略)盒/年,散剂(略)盒/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土壤及地下水: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全方位进行控制。固体制剂车间、前处理提取车间、丸剂制剂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已作为“一 (略) ”进 (略) 理; (略) 域作为“简 (略) ”进行地面硬化。 2、废气:废气来自投料混合和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上述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袋式 (略) 理,由1根新建的1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颗粒物排放须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略))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优选低噪设备,经采取有效的消声、减振、隔声措施后,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略)))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中筛丸工序产生的中药渣,袋式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均集中收集,回用于生产,包装工序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袋式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生产车间产生的沉降灰均集中收集,暂 (略) 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定 (略) 理;生产设备产生的废机油、机油包装产生的废油品包装桶均集中收集,暂 (略) 现有危废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 (略) 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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