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人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关于开展人参产业发展储备项目申报公告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人参产业发展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人参产业发展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截止日期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参品种扩繁与推广应用
(一)人参品种扩繁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采用系统选育、生物育种、杂交育种等技术方法选育人参品种,并经过纯化进行扩繁推广。
2.申报条件: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人参品种,扩繁品种在省内销售应用,年度销售鲜种子1吨以上,可累加。
3.申报主体:人参品种选育推广单位。
4.资金额度:每吨鲜种*元,每个主体最多*元。
5.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品种审定证书、种子销售证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及其他证明材料(生产记录、种植档案、照片等)。
(二)园参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采用系统选育、杂交育种等技术方法选育园参品种。
2.申报条件:具有省级以上审定认定的人参品种,该品种种植地点在省内人 (略) ,基地相对集中地块不超过4个,总面积不少于60亩。
3.申报主体:人参品种选育单位。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品种审定证书、合法用地证明、种植档案(生产记录)、种植技术规程、基地GPS图、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林下参种源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传统优质长白山人参种源,并有目的地开展林下参品系(株系)选育。
2.申报条件:种植地点在省内人 (略) ,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
3.申报主体:个人、经济合作组织和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用地手续、种植档案(生产记录)、种植技术规程、基地GPS图、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人参标准化种植
(一)园参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按照标准化种植技术要求开展园参种植,规范使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条件:种植地点在省内人 (略) ,基地相对集中地块不超过3个,总面积不少于100亩。
3.申报主体:个人、经济合作组织和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合法用地证明、种植档案(生产记录)、人参检测报告(2023年或2024年)、种植技术规程、基地GPS图、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林下参种源繁育配套技术集成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按照林下参种源选育要求,开展林下参品系筛选、培优、繁育、选育等育种工作,并能集成一套林下参种源繁育技术。
2.申报条件:具有林下参种质种源保存基础,具备育种能力、科研团队以及合作基地,林下参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
3.申报主体: (略) 所、高校及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项目周期:3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合作基地用地手续、选育品系(株系)、团队简介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人参根腐病快速检测及防控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对土壤中人参根腐病进行快速准确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提出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
2.申报条件:科研团队具有人参根腐病研究基础,已初步建立人参根腐病镰孢菌高效分子检测体系,并研究镰孢菌检出量与根腐病发生的关系。
3.申报主体: (略) 所、高校及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项目周期:3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基础研究情况、团队简介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人参全株食品安全性评价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性评价要求,制定技术方案,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性评价要求的人参茎叶、花、果的毒理学评价和食品卫生学评价报告。毒理学评价报告包括: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致畸试验等必要的试验报告。
2.申报条件:具有食品安全性评价资质,科研团队应由多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样品收集、品种鉴定、检测等专业。
3.申报主体: (略) 所、高校及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项目周期:2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基础研究情况、团队简介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产业管理项目
1.申报要求: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应优先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用于前期论证、入库评审、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与专项资金管理直接相关支出,不得用于编内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个人福利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修缮和其他无关支出。
2.申报条件:县域范围内具有承担本年度人参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主体。
3.申报主体:县级人参产业管理主体。
4.资金额度:不超过县域项目申请资金总规模的2%。
5.项目周期:1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基本情况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 (略) 所、高校等直属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报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由各乡镇政府组织申报,市人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上报。
(二)专家评审
1.形式审查。按照申报要求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本次通过初审以及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人参种业振兴和品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农园函〔2024〕3号)现场核验的项目进行评审。
六、相关要求
各乡镇对申报人参种植类项目的用地合法性进行审核,严禁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人参。如发现有舞弊、作假行为的,3年内不允许该乡镇申报人参产业相关资金项目。同时,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15:00,申报材料一式7份 (略) 人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逾期概不受理。
附 件:项目申请表2
联系人:王 威,联系电话:0433-*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人参产业发展储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人参产业发展项目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截止日期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参品种扩繁与推广应用
(一)人参品种扩繁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采用系统选育、生物育种、杂交育种等技术方法选育人参品种,并经过纯化进行扩繁推广。
2.申报条件:具有省级以上认定的人参品种,扩繁品种在省内销售应用,年度销售鲜种子1吨以上,可累加。
3.申报主体:人参品种选育推广单位。
4.资金额度:每吨鲜种*元,每个主体最多*元。
5.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品种审定证书、种子销售证明(合同、发票、转账凭证等)及其他证明材料(生产记录、种植档案、照片等)。
(二)园参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采用系统选育、杂交育种等技术方法选育园参品种。
2.申报条件:具有省级以上审定认定的人参品种,该品种种植地点在省内人 (略) ,基地相对集中地块不超过4个,总面积不少于60亩。
3.申报主体:人参品种选育单位。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品种审定证书、合法用地证明、种植档案(生产记录)、种植技术规程、基地GPS图、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林下参种源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传统优质长白山人参种源,并有目的地开展林下参品系(株系)选育。
2.申报条件:种植地点在省内人 (略) ,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
3.申报主体:个人、经济合作组织和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用地手续、种植档案(生产记录)、种植技术规程、基地GPS图、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人参标准化种植
(一)园参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按照标准化种植技术要求开展园参种植,规范使用农药、化肥等投入品,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
2.申报条件:种植地点在省内人 (略) ,基地相对集中地块不超过3个,总面积不少于100亩。
3.申报主体:个人、经济合作组织和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合法用地证明、种植档案(生产记录)、人参检测报告(2023年或2024年)、种植技术规程、基地GPS图、照片及其他证明材料。
(二)林下参种源繁育配套技术集成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按照林下参种源选育要求,开展林下参品系筛选、培优、繁育、选育等育种工作,并能集成一套林下参种源繁育技术。
2.申报条件:具有林下参种质种源保存基础,具备育种能力、科研团队以及合作基地,林下参基地面积不少于100亩。
3.申报主体: (略) 所、高校及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项目周期:3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合作基地用地手续、选育品系(株系)、团队简介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人参根腐病快速检测及防控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对土壤中人参根腐病进行快速准确检测,并根据检测情况提出精准有效的防控措施。
2.申报条件:科研团队具有人参根腐病研究基础,已初步建立人参根腐病镰孢菌高效分子检测体系,并研究镰孢菌检出量与根腐病发生的关系。
3.申报主体: (略) 所、高校及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项目周期:3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基础研究情况、团队简介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人参全株食品安全性评价项目
1.申报要求:能够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性评价要求,制定技术方案,提供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性评价要求的人参茎叶、花、果的毒理学评价和食品卫生学评价报告。毒理学评价报告包括: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90天经口毒性试验、致畸试验等必要的试验报告。
2.申报条件:具有食品安全性评价资质,科研团队应由多方面人员组成,包括:样品收集、品种鉴定、检测等专业。
3.申报主体: (略) 所、高校及企业。
4.资金额度:不超过*元。
5.项目周期:2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基础研究情况、团队简介及其他证明材料。
四、产业管理项目
1.申报要求: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应优先保障项目前期工作,用于前期论证、入库评审、项目验收、监督检查、内部审计、绩效管理等与专项资金管理直接相关支出,不得用于编内人员工资、津补贴等个人福利支出,以及楼堂馆所建设、修缮和其他无关支出。
2.申报条件:县域范围内具有承担本年度人参产业发展专项的项目主体。
3.申报主体:县级人参产业管理主体。
4.资金额度:不超过县域项目申请资金总规模的2%。
5.项目周期:1年
6.申报材料:项目申请表、申报书(含资金预算)、基本情况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申报评审程序
(一)组织申报。 (略) 所、高校等直属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直接报送。其他单位或个人由各乡镇政府组织申报,市人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市(州)农业农村部门审核上报。
(二)专家评审
1.形式审查。按照申报要求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本次通过初审以及通过《关于开展2024年人参种业振兴和品质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农园函〔2024〕3号)现场核验的项目进行评审。
六、相关要求
各乡镇对申报人参种植类项目的用地合法性进行审核,严禁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人参。如发现有舞弊、作假行为的,3年内不允许该乡镇申报人参产业相关资金项目。同时,项目申报主体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3月12日15:00,申报材料一式7份 (略) 人参产业发展促进中心,逾期概不受理。
附 件:项目申请表2
联系人:王 威,联系电话: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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