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墩单元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三墩单元*地块位于 (略) (略) 三墩镇 (略) ,地块东至蓬驾桥港,南至规 (略) ,西至规 (略) ,北至规 (略) 。地块用地面积总共为*.7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0.*,北纬30.*。根据历史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农田、农居房、建材仓库及集装箱仓库。 (略) 控制性 (略) 部调整批复(杭府控规调整〔2025〕3号),该地块后续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敏感用地,是指《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公园绿地中(代码1401) (略) 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该地块为居住用地(代码07),属于敏感用地。
(1)地块描述
现状:公司项目组于2024年4月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调查,目前地块内现状为空地, (略) 域有一排集装箱,当做仓库使用,用于存放电线电缆、水管等物品。地 (略) 域有堆土存在,堆 (略) 为3m,占地约3000m2,堆土总量共约5000m3。地块内还存在一个泥浆固化池和压滤机,为处理南侧及西南侧地块打桩产生的泥浆使用。
根据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19世纪60年代至2006年,地块内为农田和农居房。2007年至2017年,地块内为农田、农居房和建材仓库,建材仓库用于存放钢管、钢筋等物品。2018年至2022年,地块内均为空地。2023年至今,地块内为空地、集装箱仓库,集装箱仓库用于存放电线电缆、水管等。地块内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物等堆放现象;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内无地下设施。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等堆放或填埋情况,未发生过泄露和污染事故。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本地 (略) 域内主要是农田、农居房、建材仓库及集装箱仓库。区域内主要特征因子主要为镍、铜、锌、铬等重金属及石油烃。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通过查阅地块历史卫星影像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周边主要是农田、农居房、河流、项目部、建材仓库、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 (略) 、康纳新型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略) 、 (略) 及 (略) 等,需要关注的是pH、二噁英、氯化物、*醛、氟化物、汞、多环芳烃、铅、镉、苯、*苯、*苯、二*苯、苯胺、邻苯二*酸酯(邻苯二*酸二(2-二*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石油烃等污染因子。
(4)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所有点位均送检4个样品,小计36个样品(地块内32个土壤样品,对照点4个土壤样品)。 (略) 域内设置5个堆土采样点,D1、D2、D3均送检3个样品,D4、D5均送检1个样品(检测报告上S9为D1,S10为D2,S11为D3,S12为D4,S13为D5),小计11个样品。在泥固化浆池设置1个底泥采样点,采集1个样品,小计1个样品。
本次调查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4个,对照点1个),共采集送样5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4个,对照点1个),在泥浆固化池设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
(5)评价标准
根据规划条件,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敏感用地,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 (略) 域附近地表水体主要为余杭塘河。根据《浙江省 (略) 、水环 (略) 划分方案(2015)》,杭嘉湖29 (略) 为余杭塘河杭州景观娱 (略) 1。起始断面 (略) 桥,终止断面为西塘河交汇口,水质为Ⅲ类。不属于饮用水源 (略) 。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 (略) (略) ,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中IV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 (略) ,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 (略) (略) ,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
(6)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58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6项,分别为镉、汞、砷、铅、铜、镍、铬、锌、pH值、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间,对-二*苯、二噁英、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酯。检出指标中镉、汞、砷、铅、铜、镍、石油烃(C10-C40)、*苯、间,对-二*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二噁英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外来堆土样品57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2项,分别为镉、汞、砷、铅、铜、镍、铬、锌、pH值、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正*酯。检出指标中镉、汞、砷、铅、铜、镍、石油烃(C10-C40)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底泥样品57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3项,分别为镉、汞、砷、铅、铜、镍、铬、锌、pH值、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酯。检出指标中镉、汞、砷、铅、铜、镍、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78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9项,分别为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氮、氟化物、亚硝酸盐氮、浊度、pH、氨氮、硫酸盐、砷、锰、钠、铁、氯化物、铅、镍、1,2-二氯*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除浊度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水标准。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水标准,因浊度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分析。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表水样品25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1项,分别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氟化物、亚硝酸盐氮、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酸盐、砷、氯化物,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7)结论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三墩单元*地块位于 (略) (略) 三墩镇 (略) ,地块东至蓬驾桥港,南至规 (略) ,西至规 (略) ,北至规 (略) 。地块用地面积总共为*.7m2,地块中心经纬度:东经120.*,北纬30.*。根据历史影像、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历史上农田、农居房、建材仓库及集装箱仓库。 (略) 控制性 (略) 部调整批复(杭府控规调整〔2025〕3号),该地块后续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敏感用地,是指《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08)、公园绿地中(代码1401) (略) 公园或儿童公园用地。根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该地块为居住用地(代码07),属于敏感用地。
(1)地块描述
现状:公司项目组于2024年4月对地块进行了现场踏勘,根据现场调查,目前地块内现状为空地, (略) 域有一排集装箱,当做仓库使用,用于存放电线电缆、水管等物品。地 (略) 域有堆土存在,堆 (略) 为3m,占地约3000m2,堆土总量共约5000m3。地块内还存在一个泥浆固化池和压滤机,为处理南侧及西南侧地块打桩产生的泥浆使用。
根据历史影像及人员访谈,19世纪60年代至2006年,地块内为农田和农居房。2007年至2017年,地块内为农田、农居房和建材仓库,建材仓库用于存放钢管、钢筋等物品。2018年至2022年,地块内均为空地。2023年至今,地块内为空地、集装箱仓库,集装箱仓库用于存放电线电缆、水管等。地块内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工业废物等堆放现象;根据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内无地下设施。地块内未发生过工业固废等堆放或填埋情况,未发生过泄露和污染事故。
(2)地块内污染识别情况
本地 (略) 域内主要是农田、农居房、建材仓库及集装箱仓库。区域内主要特征因子主要为镍、铜、锌、铬等重金属及石油烃。
(3)地块周边污染识别情况
通过查阅地块历史卫星影像资料、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地块周边主要是农田、农居房、河流、项目部、建材仓库、中国移动手机阅读基地、 (略) 、康纳新型材料(杭州)有限公司、 (略) 、 (略) 及 (略) 等,需要关注的是pH、二噁英、氯化物、*醛、氟化物、汞、多环芳烃、铅、镉、苯、*苯、*苯、二*苯、苯胺、邻苯二*酸酯(邻苯二*酸二(2-二*基己基)酯、邻苯二*酸*基苄基酯、邻苯二*酸二正辛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酯、邻苯二*酸二正*酯)、石油烃等污染因子。
(4)土壤及地下水采样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进行布点。本次调查在地块内设置8个土壤采样点,地块外1个对照点,所有点位均送检4个样品,小计36个样品(地块内32个土壤样品,对照点4个土壤样品)。 (略) 域内设置5个堆土采样点,D1、D2、D3均送检3个样品,D4、D5均送检1个样品(检测报告上S9为D1,S10为D2,S11为D3,S12为D4,S13为D5),小计11个样品。在泥固化浆池设置1个底泥采样点,采集1个样品,小计1个样品。
本次调查共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4个,对照点1个),共采集送样5个地下水样品(地块内4个,对照点1个),在泥浆固化池设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采集1个地表水样品。
(5)评价标准
根据规划条件,本次调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的*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敏感用地,本次调查土壤环境质量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 (略) 域附近地表水体主要为余杭塘河。根据《浙江省 (略) 、水环 (略) 划分方案(2015)》,杭嘉湖29 (略) 为余杭塘河杭州景观娱 (略) 1。起始断面 (略) 桥,终止断面为西塘河交汇口,水质为Ⅲ类。不属于饮用水源 (略) 。
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地下水污染羽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 (略) (略) ,地下水有毒有害物质指标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中IV类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等相关的标准时,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本地块周边无饮用水 (略) ,地下水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补 (略) (略) ,因此,本地块地下水质量采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IV类标准进行评价。
(6)调查结果分析
本次调查土壤样品58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6项,分别为镉、汞、砷、铅、铜、镍、铬、锌、pH值、氟化物、石油烃(C10-C40)、*苯、间,对-二*苯、二噁英、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酯。检出指标中镉、汞、砷、铅、铜、镍、石油烃(C10-C40)、*苯、间,对-二*苯、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二噁英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外来堆土样品57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2项,分别为镉、汞、砷、铅、铜、镍、铬、锌、pH值、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正*酯。检出指标中镉、汞、砷、铅、铜、镍、石油烃(C10-C40)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底泥样品57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3项,分别为镉、汞、砷、铅、铜、镍、铬、锌、pH值、氟化物、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邻苯二*酸二正*酯。检出指标中镉、汞、砷、铅、铜、镍、石油烃(C10-C40)、邻苯二*酸二(2-*基己基)酯污染物浓度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铬、锌、氟化物、邻苯二*酸二正*酯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DB33/T 892-2022)中表A.2敏感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78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9项,分别为耗氧量、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氮、氟化物、亚硝酸盐氮、浊度、pH、氨氮、硫酸盐、砷、锰、钠、铁、氯化物、铅、镍、1,2-二氯*烷、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除浊度外,其余指标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水标准。浊度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中的IV类水标准,因浊度不属于《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试行)》附录H等相关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在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的前提下,无需开展地下水健康风险分析。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调查地表水样品25项检测项目中,检出11项,分别为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氟化物、亚硝酸盐氮、pH值、氨氮、化学需氧量、石油类、硫酸盐、砷、氯化物,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标准。
(7)结论
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本次初步调查可结束,无需开展详细调查,满足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要求,可安全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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