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15万吨TDI达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15万吨TDI达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甘肃银光 (略) 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
(一期)-#吨TDI达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25年3月7日,甘肃 (略) 根据《甘肃银光 (略) 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吨TDI达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
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银光 (略) 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吨TDI达产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 (略) ;
建设地点:白 (略) 银南工业园;
建设规模:#吨TDI达产项目对原有#苯二异氰酸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主产品#苯二异氰酸酯达产#t/a(#苯二异氰酸酯简称TDI,后文以简称表示);装置产生HCL尾气用以制造盐酸副产品。
本项目建设情况:#吨TDI达产项目在原有装置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达产#吨,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均 (略) 现有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甘肃银光 (略) 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甘肃 (略) 于2023年12月编制完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月16日以“甘环审发〔2024〕2号”文件对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次对项目中#吨TDI装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建设完成。截止目前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设施工况符合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约为1426.#元,占总投资额的6.63%。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针对#吨TDI达产项目已建成设施,验收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设施(TDI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储运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 (略) 理设施)等。
二、工程变更情况
参照《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结合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发现,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对照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可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三废余热锅炉废气
本项目依托现有三废流化混燃炉,回收利用吹风气、解吸气、造气炉灰渣等,并增加脱硫除尘装置。烟气经石灰粉干法除硫和静电除尘措施,后经30m排气筒排放。
(2)光气破坏塔尾气
本项目光化反应尾气进入#苯吸收塔吸收过量光气,经#苯解吸塔分离出来的光气回用到工艺中;剩余未被吸收的尾气含有少量光气,进入光气水解塔进行水解,然后再进入两个串联的光气破坏塔用碱液进行破坏,最后经3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3)危废焚烧炉烟气
危废焚烧炉烟气治理措施为:SNCR脱硝+半干式急冷+干式反应器(喷消石灰和活性炭粉沫)+布袋 (略) 理后排放。
(4)火炬
进入火炬的废气有TDA氢化反应回流罐、粗TDA储罐以及#苯储罐尾气,废气增设冷凝+ (略) 理措施,处理达标后尾气作为助燃气输送至火炬。
(5)盐酸制备尾气
TDI装置配套建设盐酸制备生产线,产生尾气采用三级 (略) 理后回收利用。
(6)无组织排放控制
项目针对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源采取车间设抽风、换风设备;原料贮存、产品仓储间采取密闭式封存等措施;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输送 (略) 理装置;针对有机可燃液体储罐设置氮封系统;车间设置抽风及送风系统,车间内保持负压,车间顶部采用抽风机将车间内废气接 (略) 理系统;危废暂存间设 (略) 部排风系统,现有危废暂存间设有废气治理措施。
(二)废水
(1)有机废水站废水
T (略) 建 (略) 理规模为50t/h有 (略) 理站,本项目进入有 (略) 理站的废水有:TDI装置气体净化单元废水、TDA有机废水等。处理后80%有机废水外排,20%浓水进入综 (略) (略) 理后排放。
(2)无机废水站废水
本项目进入无 (略) 理站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废气碱喷淋含盐废水。无 (略) 理站废水一部分作为脱盐水装置补水,另一部分水为RO浓水,与有机废水单元浓水一并经AER吸附降解COD及色度后送入84 (略) 达标排放。
(3)综 (略) 理站
本项目进入综 (略) 理站废水主要为造气装置循环冷却水、有 (略) 理站浓水、无 (略) 理站浓水,处理后废水达标排放。
本项目 (略) (略) 理后达标废水全部汇集至AB池,经过AB池排入大河沟,再进入东大沟。
(三)噪声
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实际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
⑴ 降低声源噪声;⑵隔声:各种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等专门的建筑厂房中,并采用吸声或隔声的建筑材料,可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起到了阻隔噪声污染源和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作用。⑶减振与隔振;⑷其它:在厂内总平面设计中,充分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及车间噪声强弱,利用建构筑物,绿化植物等对噪声的屏蔽、吸纳作用,进 (略) ,以起到降低噪声影响的作用。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为TDI装置三废炉炉渣、除尘器除尘灰、PDS湿法脱硫硫磺均外售。造气装置水煤气冷却过程,循环冷却水池产生的焦粉送三废混燃 (略) 理。
运营期TDI装置废催化剂由厂家进行回收,其他危险废物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厂区设 (略) 理能力为30t/d的危废焚烧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首先根据危废焚烧炉配#等要求进行选择,选择的部分送焚烧炉焚烧,超出 (略) 理能力的以及不适合焚烧的部分交有资 (略) 置。
(五)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对项目各生 (略) 、储 (略) 、公 (略) 、辅 (略) 等区域设施进行污染 (略) ,分为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和非污 (略) 。本项目新建装置全部按要求进行防渗,依 (略) (略) 经与建设单位调查,均进行了防渗,经与建设单位了解,该装置已做地下水防渗措施。
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厂设置控制室,采用DCS系统进行集中监测和控制,安全联锁停车采用SIS系统,所有现场仪表信号传到全厂中心控制室。 (略) 内可能出现可燃气体泄漏的场合,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在控制室设置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器。
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形特点优 (略) ,车间、 (略) 理区、 (略) 等均进行防渗、 (略) 设围堰,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400单元光气破坏塔尾气排放口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7mg/m3,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mg/m3,#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63mg/m3,光气未检出,硝基苯类、苯胺类未检出;各污染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400单元光气破坏塔尾气排放口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3mg/m3,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mg/m3,#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7mg/m3,光气未检出,硝基苯类未检出,苯胺类未检出;各污染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余热回收锅炉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1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mg/m3;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等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1标准限值要求。
危废焚烧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1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5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3mg/m3;CO未检出;氟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mg/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13ngTEQ/Nm3;颗粒物、SO2、NOx、氯化氢、氟化氢、CO、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排放标准》(#)执行表3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颗粒物最大检测值为0.423mg/m3,氯气最大检测值为0.373mg/m3,氯化氢最大检测值为0.173mg/m3,光气未检出,#苯未检出,非#烷总烃最大检测值为2.61mg/m3,氨最大检测值为0.182mg/m3,硫化氢最大检测值为0.011mg/m3;项目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二)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
项目生活污水出口中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有 (略) 理站出口中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苯胺类、硝基苯类、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 (略) 理站出口中pH、悬浮物、CODCr、BOD5、全盐量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综 (略) 理站出口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苯胺类、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噪声最大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为44dB(A)。由此可知,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经减振、厂房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治理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
由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TSP、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氯气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限值要求;HCl、#苯、苯胺、硝基苯、光气、NH3、H2S等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D中的参考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由地表水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砷、汞、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挥发酚、铬(六价)、铜、铅、镉、锌、二氯#烷、硝基苯类、苯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污染物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 (略)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由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总硬度、氨氮、耗氧量、硝酸盐、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Na+、Cl-、#、溶解性总固体等均出现超标现象,环评阶段现状这部分因子就已超标,原因可能是水质总体为矿化度高,这与 (略) 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是一致的。其余污染物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要求, (略) 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由土壤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监测点位土壤各检测因子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项目对所在地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项目固 (略) 置。综上,项目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在验收工况条件下,#吨TDI达产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后颗粒物、SO2、NOx、VOCs、氯化氢、COD、氨氮总量满足环评总量指标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总量指标。项目 (略) 域替代削减方案,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七、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 (略) 置, (略) 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后续要求
1、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完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公 示 期: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9日
建设单位:甘肃 (略)
联 系 人:王一凡
联系电话:#
甘肃银光 (略) 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
(一期)-#吨TDI达产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2025年3月7日,甘肃 (略) 根据《甘肃银光 (略) 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吨TDI达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了验收组意见。
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甘肃银光 (略) 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吨TDI达产项目;
建设单位:甘肃 (略) ;
建设地点:白 (略) 银南工业园;
建设规模:#吨TDI达产项目对原有#苯二异氰酸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后主产品#苯二异氰酸酯达产#t/a(#苯二异氰酸酯简称TDI,后文以简称表示);装置产生HCL尾气用以制造盐酸副产品。
本项目建设情况:#吨TDI达产项目在原有装置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达产#吨,项目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均 (略) 现有工程。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甘肃银光 (略) 光气化工循环产业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由甘肃 (略) 于2023年12月编制完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于2024年1月16日以“甘环审发〔2024〕2号”文件对项目环评报告书进行了批复。本次对项目中#吨TDI装置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于2024年2月开工建设,2024年10月建设完成。截止目前各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正常,验收检测期间生产设施工况符合验收条件。
(三)投资情况
本项目实际投资#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约为1426.#元,占总投资额的6.63%。
(四)验收范围
本次竣工环保验收针对#吨TDI达产项目已建成设施,验收范围主要包括主体工程生产设施(TDI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储运设施、环保工程(废气、废水、噪声、 (略) 理设施)等。
二、工程变更情况
参照《污染影响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件,结合项目实际的建设情况发现,根据本次验收工作中实际调查情况,对照重大变动清单,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可进行竣工环保验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1)三废余热锅炉废气
本项目依托现有三废流化混燃炉,回收利用吹风气、解吸气、造气炉灰渣等,并增加脱硫除尘装置。烟气经石灰粉干法除硫和静电除尘措施,后经30m排气筒排放。
(2)光气破坏塔尾气
本项目光化反应尾气进入#苯吸收塔吸收过量光气,经#苯解吸塔分离出来的光气回用到工艺中;剩余未被吸收的尾气含有少量光气,进入光气水解塔进行水解,然后再进入两个串联的光气破坏塔用碱液进行破坏,最后经30m高排气筒排入大气。
(3)危废焚烧炉烟气
危废焚烧炉烟气治理措施为:SNCR脱硝+半干式急冷+干式反应器(喷消石灰和活性炭粉沫)+布袋 (略) 理后排放。
(4)火炬
进入火炬的废气有TDA氢化反应回流罐、粗TDA储罐以及#苯储罐尾气,废气增设冷凝+ (略) 理措施,处理达标后尾气作为助燃气输送至火炬。
(5)盐酸制备尾气
TDI装置配套建设盐酸制备生产线,产生尾气采用三级 (略) 理后回收利用。
(6)无组织排放控制
项目针对生产过程、无组织排放源采取车间设抽风、换风设备;原料贮存、产品仓储间采取密闭式封存等措施;储罐呼吸废气经管道收集后输送 (略) 理装置;针对有机可燃液体储罐设置氮封系统;车间设置抽风及送风系统,车间内保持负压,车间顶部采用抽风机将车间内废气接 (略) 理系统;危废暂存间设 (略) 部排风系统,现有危废暂存间设有废气治理措施。
(二)废水
(1)有机废水站废水
T (略) 建 (略) 理规模为50t/h有 (略) 理站,本项目进入有 (略) 理站的废水有:TDI装置气体净化单元废水、TDA有机废水等。处理后80%有机废水外排,20%浓水进入综 (略) (略) 理后排放。
(2)无机废水站废水
本项目进入无 (略) 理站废水为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废气碱喷淋含盐废水。无 (略) 理站废水一部分作为脱盐水装置补水,另一部分水为RO浓水,与有机废水单元浓水一并经AER吸附降解COD及色度后送入84 (略) 达标排放。
(3)综 (略) 理站
本项目进入综 (略) 理站废水主要为造气装置循环冷却水、有 (略) 理站浓水、无 (略) 理站浓水,处理后废水达标排放。
本项目 (略) (略) 理后达标废水全部汇集至AB池,经过AB池排入大河沟,再进入东大沟。
(三)噪声
项目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实际采取的噪声防治措施为:
⑴ 降低声源噪声;⑵隔声:各种高噪声设备均设置于室内等专门的建筑厂房中,并采用吸声或隔声的建筑材料,可防止噪声的扩散与传播,起到了阻隔噪声污染源和保护操作人员人身安全的作用。⑶减振与隔振;⑷其它:在厂内总平面设计中,充分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及车间噪声强弱,利用建构筑物,绿化植物等对噪声的屏蔽、吸纳作用,进 (略) ,以起到降低噪声影响的作用。
(四)固体废物
项目一般固废为TDI装置三废炉炉渣、除尘器除尘灰、PDS湿法脱硫硫磺均外售。造气装置水煤气冷却过程,循环冷却水池产生的焦粉送三废混燃 (略) 理。
运营期TDI装置废催化剂由厂家进行回收,其他危险废物 (略) 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厂区设 (略) 理能力为30t/d的危废焚烧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首先根据危废焚烧炉配#等要求进行选择,选择的部分送焚烧炉焚烧,超出 (略) 理能力的以及不适合焚烧的部分交有资 (略) 置。
(五)环境风险防治措施
水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对项目各生 (略) 、储 (略) 、公 (略) 、辅 (略) 等区域设施进行污染 (略) ,分为重点污 (略) 、一般污 (略) 和非污 (略) 。本项目新建装置全部按要求进行防渗,依 (略) (略) 经与建设单位调查,均进行了防渗,经与建设单位了解,该装置已做地下水防渗措施。
大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全厂设置控制室,采用DCS系统进行集中监测和控制,安全联锁停车采用SIS系统,所有现场仪表信号传到全厂中心控制室。 (略) 内可能出现可燃气体泄漏的场合,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在控制室设置气体检测报警控制器。
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地形特点优 (略) ,车间、 (略) 理区、 (略) 等均进行防渗、 (略) 设围堰,以防止土壤环境污染。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结果
(一)废气
1.有组织废气
1400单元光气破坏塔尾气排放口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7.7mg/m3,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mg/m3,#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63mg/m3,光气未检出,硝基苯类、苯胺类未检出;各污染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400单元光气破坏塔尾气排放口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8.3mg/m3,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0mg/m3,#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97mg/m3,光气未检出,硝基苯类未检出,苯胺类未检出;各污染物排放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余热回收锅炉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1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mg/m3;颗粒物、SO2、NOx、汞及其化合物等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14)表1标准限值要求。
危废焚烧炉废气排放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1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5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3mg/m3;CO未检出;氟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0mg/m3;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mg/m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mg/m3;二噁英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13ngTEQ/Nm3;颗粒物、SO2、NOx、氯化氢、氟化氢、CO、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排放满足《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排放标准》(#)执行表3标准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颗粒物最大检测值为0.423mg/m3,氯气最大检测值为0.373mg/m3,氯化氢最大检测值为0.173mg/m3,光气未检出,#苯未检出,非#烷总烃最大检测值为2.61mg/m3,氨最大检测值为0.182mg/m3,硫化氢最大检测值为0.011mg/m3;项目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二级标准。
(二)废水
由监测结果可知:
项目生活污水出口中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有 (略) 理站出口中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苯胺类、硝基苯类、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无 (略) 理站出口中pH、悬浮物、CODCr、BOD5、全盐量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项目综 (略) 理站出口pH、悬浮物、CODCr、BOD5、氨氮、硫化物、氰化物、挥发酚、苯胺类、石油类等污染物浓度均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三)噪声
通过检测结果可知:厂界昼间噪声最大为56dB(A),夜间噪声最大为44dB(A)。由此可知,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经减振、厂房阻隔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噪声治理措施符合环评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
由环境空气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TSP、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氯气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非#烷总烃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的限值要求;HCl、#苯、苯胺、硝基苯、光气、NH3、H2S等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中附录D中的参考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由地表水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pH、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CODcr、BOD5、氨氮、总磷、总氮、砷、汞、硫化物、氟化物、石油类、挥发酚、铬(六价)、铜、铅、镉、锌、二氯#烷、硝基苯类、苯胺、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粪大肠菌群等污染物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 (略) 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由地下水监测结果可知,监测点总硬度、氨氮、耗氧量、硝酸盐、硫酸盐、氟化物、氯化物、Na+、Cl-、#、溶解性总固体等均出现超标现象,环评阶段现状这部分因子就已超标,原因可能是水质总体为矿化度高,这与 (略) 区域水文地质情况是一致的。其余污染物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2017)Ⅲ类标准要求, (略) 域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由土壤检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监测点位土壤各检测因子能够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中的第二类用地标准限值。项目对所在地的土壤环境影响较小,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项目固 (略) 置。综上,项目运行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六、总量控制指标落实情况
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在验收工况条件下,#吨TDI达产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后颗粒物、SO2、NOx、VOCs、氯化氢、COD、氨氮总量满足环评总量指标及排污许可证要求总量指标。项目 (略) 域替代削减方案,满足环评批复要求。
七、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环保设施及措施按要求基本落实,符合“三同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动,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废水、噪声等均能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能得 (略) 置, (略) 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要求。验收组同意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后续要求
1、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和责任分工;完善风险防范管理制度;
2、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的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规范排污口规范化管理。
公 示 期:2025年3月12日-2025年4月9日
建设单位:甘肃 (略)
联 系 人: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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