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心区黑石铺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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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黑石铺片区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1.1 项目概况

(略) (略) 更新 (略) 拟 (略) 黑 (略) 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用地(以下简称“本地块”)位 (略) 天心大道( (略) ) (略) (略) 东南角,地块西侧为空地,北侧 (略) , (略) 公安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黑石铺分考场,东侧为林地、农田等。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N28.*°,根据地块宗地图(附件2),本地块调查面积为*.27m2(含S1~S3面积)。

根据宗地图(附件2),本地块由S1、S2、S3三部分组成,其中S1和 (略) (略) 黑石村和九峰村集体用地,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宅基地(附件3),地块目前正在办理征收手续;根据人员访谈,S2原为 (略) 用地(军事学校用地),201 (略) 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根据地块规划图(附件6)可知,本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公园绿地(G1),拟用 (略) 黑 (略) 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二期)建设。

1.2 结论

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周围地块对调查地块也不存在污染的风险,因此认为目标地块的历史及当前土壤环境状况不会受到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方单位规划的用地性质要求(二类居住用地(R2)和公园绿地(G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3 建议

因本地块待开发建设,*方单位应做好后续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及 (略) 理,避免施工期间对地块内土壤产生污染。

, (略)
1.1 项目概况

(略) (略) 更新 (略) 拟 (略) 黑 (略) 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二期),项目用地(以下简称“本地块”)位 (略) 天心大道( (略) ) (略) (略) 东南角,地块西侧为空地,北侧 (略) , (略) 公安交警支队机动车驾驶黑石铺分考场,东侧为林地、农田等。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E112.*°,N28.*°,根据地块宗地图(附件2),本地块调查面积为*.27m2(含S1~S3面积)。

根据宗地图(附件2),本地块由S1、S2、S3三部分组成,其中S1和 (略) (略) 黑石村和九峰村集体用地,用地性质为农用地和宅基地(附件3),地块目前正在办理征收手续;根据人员访谈,S2原为 (略) 用地(军事学校用地),201 (略) 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根据地块规划图(附件6)可知,本调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和公园绿地(G1),拟用 (略) 黑 (略) 城中村改造配套安置房项目(二期)建设。

1.2 结论

参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内容,调查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地块内土壤不存在被污染迹象,周围地块对调查地块也不存在污染的风险,因此认为目标地块的历史及当前土壤环境状况不会受到污染,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满足*方单位规划的用地性质要求(二类居住用地(R2)和公园绿地(G1)),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3 建议

因本地块待开发建设,*方单位应做好后续开发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建筑垃圾及 (略) 理,避免施工期间对地块内土壤产生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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