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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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教育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辉南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辉南县户籍人员或持有辉南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辉南县户籍)。

  (三)驻辉南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且在吉林省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 (略) 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 (略) 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 (略) 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申请

  1.辉南县户籍人员和持有辉南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驻辉南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辉 (略)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无需现场提供。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 (略) 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 (略) 公章。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 。体检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体检表且需填写好体检表上的个人信息并粘贴本人照片,照 (略) 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认定资格。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略) (略) 进行现场确认),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内地(大*)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 (略) 、澳门特 (略) 和 (略) 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吉林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10.从业禁止核查。认定过程中,根据《最 (略)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 (略) 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 (略) 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到现场确认请扫微信二维码进群,取证等其他事宜将在群里通知。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申请人凭本人身份 (略) 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联系人: 孙永纯 联系电话:* *

  附件:

  1.辉南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2.辉南县2025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辉 (略)

  2025年3月14日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辉南县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辉南县户籍人员或持有辉南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吉林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非毕业年级的专升本学生及研究生(辉南县户籍)。

  (三)驻辉南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通行证且在吉林省内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通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测试等级要求。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申报其他学科应达到二级*等及以上标准。 (略) 少数民族教师资格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以认定机构发布信息为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五)取得教育 (略) 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 (略) 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申请

  1.辉南县户籍人员和持有辉南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县外户籍人员、驻辉南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向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辉 (略)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申请人须自行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拍照上传(照片大小为小于200KB,格式为JPG,证书必须正面、整体清晰)。现场受理时须提供与上传照片相一致的普通话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无需现场提供。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 (略) 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 (略) 公章。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 。体检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至6月20日。申请人可自行打印体检表且需填写好体检表上的个人信息并粘贴本人照片,照 (略) 报时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认定资格。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略) (略) 进行现场确认),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内地(大*)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 (略) 、澳门特 (略) 和 (略) 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吉林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10.从业禁止核查。认定过程中,根据《最 (略)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注意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 (略) 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 (略) 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到现场确认请扫微信二维码进群,取证等其他事宜将在群里通知。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申请人凭本人身份 (略) 人事科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联系人: 孙永纯 联系电话:* *

  附件:

  1.辉南县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2.辉南县2025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辉 (略)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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