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县教育局关于发布开展校车接送服务项目的公告
兴业县教育局关于发布开展校车接送服务项目的公告
(略) ,根据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有意经营校车接送服务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企业,请在本公告发布7天 (略) (略) 报名,过期不予报名(报名条件附后)。联系人:梁业秀,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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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
附件
参加报名开展校车接送服务项目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和应该遵守的管理规定
1.参加报名开展校车接送服务项目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
(1) (略) 《校车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企业。
(2)报名企业必须是在 (略) 市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3)报名企业须具有 * 定的实力和经济基础,具有科学规 (略) ,能够为本项目配备充足稳定的管理人员。
(4)具有 * 年以上校车接送服务管理经验。
(5)必须建立有完善的校车实时监控平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该遵守的管理规定
(1) (略) 《校车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所购置或管理的校车必须是国标校车;严格选聘驾乘车人员; (略) 车线路和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校车档案, (略) “ * 车 * 档”,定期检修和维护;按规定购买齐全交强险、第 * 者责任险、车辆险、承运人险和座位险等保险,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2)服务对象:需要校车服务的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含民办),不准 (略) 会客源等破坏交通 (略) 为。
(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按县 (略) 、 (略) 、 (略) 联合制 (略) 。
(略) ,根据公开、公平、公证的原则,有意经营校车接送服务且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企业,请在本公告发布7天 (略) (略) 报名,过期不予报名(报名条件附后)。联系人:梁业秀,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 点击查看>> 。 (略) * 日 附件 参加报名开展校车接送服务项目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和应该遵守的管理规定 1.参加报名开展校车接送服务项目企业必须符合的条件: (1) (略) 《校车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设立的道路旅客运输经营企业、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以及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设立的校车运营企业。 (2)报名企业必须是在 (略) 市范围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 (略) 授权。 (3)报名企业须具有 * 定的实力和经济基础,具有科学规 (略) ,能够为本项目配备充足稳定的管理人员。 (4)具有 * 年以上校车接送服务管理经验。 (5)必须建立有完善的校车实时监控平台。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 十 * 条的规定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应该遵守的管理规定 (1) (略) 《校车管理条例》规定和要求,所购置或管理的校车必须是国标校车;严格选聘驾乘车人员; (略) 车线路和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校车档案, (略) “ * 车 * 档”,定期检修和维护;按规定购买齐全交强险、第 * 者责任险、车辆险、承运人险和座位险等保险,确保学生(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 (2)服务对象:需要校车服务的全县中小学生和幼儿园(含民办),不准 (略) 会客源等破坏交通 (略) 为。 (3)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按县 (略) 、 (略) 、 (略) 联合制 (略)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通知公告-正文-结束 底部-开始 底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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