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贵港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乡建设委、 (略) 、 (略) 、卫计委, (略) :
为贯彻落 (略) 《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 * 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 号)和 (略) 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略) 壮族自治区加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发〔 * 〕 * 号)文件精神,形成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倾倒以及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合力,现将《 (略) 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略) 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
* 日
附件
(略) 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略) 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高发态势,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略) 壮族自治区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发〔 * 〕 *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加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区级督导、市县落实、严厉打击、强化监管”的总体要求,进 * 步压实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 (略) 门监管责任。以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摸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情况;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重点, (略) 置,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能力;排查各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 (略) 为;压实责任,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危 (略) 置能力和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 、主要任务
( * )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
结合第 * 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聚焦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重点区域、 (略) 业、重点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工信、市政、住建、卫生、公安、 (略) 门按职责对本辖区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 (略) (略) 源头排查、存量清查、能力调查。
1.开展源头排查,全面摸清企业产废情况。将石油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铅酸蓄电池、垃圾焚烧、有色冶炼、电力、金属矿山采选、钢铁、 (略) 业作为排查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分行业排查辖区内相关企业的 * 般工业固体废物、危 (略) (略) 理厂污泥的产生、贮存、流向等情况,排查危险废物 (略) 情况以及相关企业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守法情况,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接收地。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及时动态更新相关数据,若排查中发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相关数据有遗漏的, (略) 补缺补漏。在 * 年排查 (略) 再排查,进 * 步完善 * 般工业固体废物、危 (略) (略) 理厂污泥产生及流向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排查清单。
2.开展存量清查,全 (略) 置情况。将主要河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沿湖沿库、交通干线两侧、 (略) 、农村地区等环境和人文敏感区作为清查重点,重点清查l * 吨以上的 * 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体积在 * 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建立固体废 (略) 置问题清单。
3.开展能力调查,全面摸 (略) 置情况。调查了解辖区内的危险废物和 * 般工业 (略) 置设施建设、处 (略) 情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情况、处置能力与设施规划 (略) 情况。重点针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能力不足、非法转移问题突出的地区,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和 * 般工 (略) 置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以 (略) 置能力与产生量匹配情况,建 (略) 置能力调查清单。
( * ) (略) 置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
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等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工信、市政、住建、卫生、 (略) 门根据职责开展分类、核查、鉴别等工作,制定“ * 点 * 策”整治工作方案,并依据环境风险程度列出优先整治清单,明确整治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实行“挂账销号”制度。对于能够查明来源的,责令非法倾倒单位限期整治,并 (略) 处罚;无法查明来源的,由当地政府委 (略) 限期整治。
1.对于重量在 * 吨以上的 * 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门要督促相关企业或当地政府按照《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规 (略) (略) , (略) 置固体废物, (略) 监测和检查,防止产生 * 次污染。
2.对于体积在 * 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 (略) 门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3.对于危险废物, (略) (略) 门迅速查明来源, (略) 置,并做好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若达到立案标准的,要做好执法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并及时移交公安 (略) ,全面查清违法犯罪事实, (略) 处罚。
4.对于医疗废物,环保、 (略) 门要联合迅速查明来源,厘清责任,若责任属于医疗机构的, (略) (略) 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责任属 (略) 置单位的, (略) 门 (略) 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 (略) 置能力建设
1.加快 * 般固体 (略) 置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根据此次调查摸底掌握的本辖区 * 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略) 置能力与产生量匹配情况,按照“规划引领、 (略) 、能力匹配、适度超前”的原则,做到“规划 * 批、建设 * 批、投产 * 批” (略) 置设施,进 * 步提升优化辖区 * 般工业固体废 (略) 置能力, (略) 置能力缺口。
2.推 (略) 置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 (略) 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略) 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 * * ”规划》和《 (略) 市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年作战实施方案( * 年)》(贵政办发〔 * 〕 * 号)要求,加快推进 (略) 市台泥 (略) 利用 (略) 置 * 万吨/年固体废物项目 (略) 置项目及收运体系建设,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限建成投运,同进督促指导已建成项目尽快投运,督促已投运项目加强管理,发挥最大环境效益。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 (略) 置利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 * 号),优 (略) (略) ,进 * (略) 置能力和结构,与全区协调统筹构建形成“种类齐全、能力相当、结构平衡” (略) 置体系,确保全市的危险废物“就近就地” (略) 置。同时, (略) 项目,既满 (略) 置需求,也防止产能过剩,促进我市危 (略) 置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 * )依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 (略) 为
1. (略) 门联防联控。市县两级环保、公安、交通、海事、工信、 (略) 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略) 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 (略) 门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充分发挥证据固定、提取、监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交通、 (略) 门主动提供涉嫌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的情况;公安机关加快办理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固体废物跨界污染事件。
2.突出重点打击对象。重点打击 * 类违法对象, * 是违反国家规定,单位或个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 (略) 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 * 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 * (略) 置单位未按规定对 (略) (略) 置,造成环境污染的。
3.充分发动公众参与。大力宣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知识。鼓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倾倒、转移和填埋固体 (略) 为,提供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开,对举报线索逐 * 登记、限时排查,查处结果应及时向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固体废物 (略) 情况的曝光力度, (略) 会氛围。
4.依法依规重拳打击。以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 * 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有关 (略) ,查处 * 批,打击 * 批,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 * )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
1.突出源头严防。各县(市、区)在招商引资时充分论证项 (略) (略) 性,审慎选择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处置难的项目落地我市。项目环评审批严格审核环评报告提出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污染防治措施等;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保污染防治设施“ * 同时”要求。对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年版)发布后批准的在建或未建项目,要对照新名录,对项目环评报告书(表)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污染防治措施等开展技术校核,对环评报告书(表)中存在弄虚作假的 (略) 政审核人员,依法 (略) ,并督促相关责任方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年以前审批的项目, (略) 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而环评文件中确定按照副产品或 * 般 (略) 处理、处置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提请上 (略) 门予以纠正。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由具有环评审批权限 (略) 门组 (略) 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2.落实过程严管。对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加强监管;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 (略) 全过程严管;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 (略) “双随机 * 公开”抽查机制,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同时,要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鼓励有条 (略) 业开展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依托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确保收集、贮存、 (略) 置规范有序,全过程留痕,有迹可查。
3.实行后果严惩。结合自治区及 (略) 动,提升执法的精准化、高效化,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 (略) 为。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设,将涉危险废物严重违法企业纳入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促进企业守法自律。
4. (略) 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电子化备案和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从 * 年7月开始, * 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产生单位要在每季度第 * 个月 * 日前,将上 * 季度相关数据通过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继续登录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当月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 (略) 置数据,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和水平。
5.持续开展规范化考核。按照《 点击查看>> 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略) 门抽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达标企业,要加强督促限期整改。
6.加大重点危险废物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存 (略) 动,将贮存危险废物 * 吨以上的、贮存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的、贮存量饱和或超限的、贮存危险废物种类在 (略) (略) 置能力的企业,列为重点清理对象,实行“挂单销号”制度,综合采用 (略) 置、 (略) 置等方式,加大存量危险废物的清理力度,切实减少危险废物贮存量。
* 、保障措施
( * )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县(市、区) (略) 门要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 (略) 动,将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作为今后 * 段时间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注重与第 * 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生态环境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有机结合, (略) 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进度计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得到落实。
( * ) (略) 门沟通协作
加强环保、公安、工信、市政、住建、交通、卫生、 (略) 门之间沟通协作, (略) 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情况。 (略)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合机制,定期通报案件执法开展情况,持续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 *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要进 * 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整合充实执法力量和专业技术力量。结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地的机会,调整设立固体废物管理专门机构或明确承担科室,选配业务骨干充实管理机构,积极培养固体废物管理专业人才。进 * 步加强环评、环境执法和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 *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略) 门会同工信、市政、 (略) 门督促危险废物、 * 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以及垃圾、 (略) 理单位细化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如实申报跨省转移的固体废物或危险废 (略) 置途径及最终去向,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 (略) 置情况等信息。
( * )严格落实督查问责
市环保、工信、市政、住建、卫生、公安、 (略) 门适时组织对固体废物大 (略) 督导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当地政府限期整改,并在全 (略) 通报。对固体废物非法转出转入问题突出、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地区,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检查,对查实 (略) 为实施问责,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危险废物、污泥和 (略) 置 (略) 情况纳入市级环保督察范围,对相关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非法转移问题突出、发现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对存在失职失责的,将依法依规实施移交问责。
* 、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 * )全面开展排查,建立排查清单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尽快制定排查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 * 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泥)源头排查、 (略) 置能力调查,建立固体废物源头排查清单、固体废 (略) 置问题清单 (略) 置能力调查清单,并形成排查总结报告,于 * 日前报送 (略) 。
( * )厘清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
各县(市、区)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的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等问题,应制定“ * 点 * 策”整治工作方案并督促实施,于 * 日前报 (略) ,同时 (略) 、市卫计委、 (略) 。
( * )开展督导检查,夯实排查工作成效
* 月,市环保、工信、市政、住建、卫生、公安、 (略) 门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排查不全面、严重遗漏及敷衍排 (略) 通报批评。
( * )积极贯彻落实,认真总结报告
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并逐项开展各项工作,对采取的工作措施、排查开展情况与成效以及存在问题与整 (略) 认真总结,市工信、市政、住建、公安、卫生、交通、海事 (略) (略) 门职责开展工作,于每年 * 月5日前将落实本实施方案的进展情况报送 (略) ,统 * 汇总后于 * 月 * 日前报告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略) 、 (略) 乡建设委、 (略) 、 (略) 、卫计委, (略) :
为贯彻落 (略) 《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 * 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 * 号)和 (略) 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略) 壮族自治区加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发〔 * 〕 * 号)文件精神,形成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跨境转移倾倒以及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合力,现将《 (略) 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略) 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
* 日
附件
(略) 市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 (略) 为,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高发态势,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略) 壮族自治区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桂环发〔 * 〕 *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刻认识加强危险废物全程监管、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区级督导、市县落实、严厉打击、强化监管”的总体要求,进 * 步压实县(市、区)人民政府责任 (略) 门监管责任。以有效防控固体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摸清固体废物产生、贮存情况,全面掌握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情况;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重点, (略) 置,提高“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能力;排查各类固体废物违法倾倒问题,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非 (略) 为;压实责任,确保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全面提升危 (略) 置能力和信息化监管水平,有效防范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 、主要任务
( * )全面开展固体废物大排查
结合第 * 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聚焦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重点区域、 (略) 业、重点企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工信、市政、住建、卫生、公安、 (略) 门按职责对本辖区的固体废物产生、贮存、 (略) (略) 源头排查、存量清查、能力调查。
1.开展源头排查,全面摸清企业产废情况。将石油化工、皮革、合成革、电镀、铅酸蓄电池、垃圾焚烧、有色冶炼、电力、金属矿山采选、钢铁、 (略) 业作为排查重点,结合当地实际,分行业排查辖区内相关企业的 * 般工业固体废物、危 (略) (略) 理厂污泥的产生、贮存、流向等情况,排查危险废物 (略) 情况以及相关企业在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方面的守法情况,重点掌握跨省转移的主要固体废物类别、转移量及主要接收地。督促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上及时动态更新相关数据,若排查中发现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相关数据有遗漏的, (略) 补缺补漏。在 * 年排查 (略) 再排查,进 * 步完善 * 般工业固体废物、危 (略) (略) 理厂污泥产生及流向管理信息数据库,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单位排查清单。
2.开展存量清查,全 (略) 置情况。将主要河流两岸、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沿湖沿库、交通干线两侧、 (略) 、农村地区等环境和人文敏感区作为清查重点,重点清查l * 吨以上的 * 般工业固体废物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体积在 * 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贮存、倾倒和填埋点,危险废物、医疗废物非法贮存、倾倒和填埋情况,建立固体废 (略) 置问题清单。
3.开展能力调查,全面摸 (略) 置情况。调查了解辖区内的危险废物和 * 般工业 (略) 置设施建设、处 (略) 情况,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略) 情况、处置能力与设施规划 (略) 情况。重点针对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处置能力不足、非法转移问题突出的地区,调查评估危险废物和 * 般工 (略) 置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以 (略) 置能力与产生量匹配情况,建 (略) 置能力调查清单。
( * ) (略) 置非法倾倒的固体废物
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等问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环保、工信、市政、住建、卫生、 (略) 门根据职责开展分类、核查、鉴别等工作,制定“ * 点 * 策”整治工作方案,并依据环境风险程度列出优先整治清单,明确整治内容、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实行“挂账销号”制度。对于能够查明来源的,责令非法倾倒单位限期整治,并 (略) 处罚;无法查明来源的,由当地政府委 (略) 限期整治。
1.对于重量在 * 吨以上的 * 般工业固体废物, (略) 门要督促相关企业或当地政府按照《 * 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略) 污染控制标准》等要求,规 (略) (略) , (略) 置固体废物, (略) 监测和检查,防止产生 * 次污染。
2.对于体积在 * 立方米以上的生活垃圾, (略) 门按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3.对于危险废物, (略) (略) 门迅速查明来源, (略) 置,并做好涉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若达到立案标准的,要做好执法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并及时移交公安 (略) ,全面查清违法犯罪事实, (略) 处罚。
4.对于医疗废物,环保、 (略) 门要联合迅速查明来源,厘清责任,若责任属于医疗机构的, (略) (略) 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若责任属 (略) 置单位的, (略) 门 (略) 罚,情节严重的,可吊销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 * ) (略) 置能力建设
1.加快 * 般固体 (略) 置设施建设。各县(市、区)根据此次调查摸底掌握的本辖区 * 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略) 置能力与产生量匹配情况,按照“规划引领、 (略) 、能力匹配、适度超前”的原则,做到“规划 * 批、建设 * 批、投产 * 批” (略) 置设施,进 * 步提升优化辖区 * 般工业固体废 (略) 置能力, (略) 置能力缺口。
2.推 (略) 置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按照《 (略) 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固体废物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略) 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 * * ”规划》和《 (略) 市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 年作战实施方案( * 年)》(贵政办发〔 * 〕 * 号)要求,加快推进 (略) 市台泥 (略) 利用 (略) 置 * 万吨/年固体废物项目 (略) 置项目及收运体系建设,确保按照规定的时限建成投运,同进督促指导已建成项目尽快投运,督促已投运项目加强管理,发挥最大环境效益。根据《 (略) 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 (略) 置利用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桂政办发〔 * 号),优 (略) (略) ,进 * (略) 置能力和结构,与全区协调统筹构建形成“种类齐全、能力相当、结构平衡” (略) 置体系,确保全市的危险废物“就近就地” (略) 置。同时, (略) 项目,既满 (略) 置需求,也防止产能过剩,促进我市危 (略) 置产业良性健康发展。
( * )依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 (略) 为
1. (略) 门联防联控。市县两级环保、公安、交通、海事、工信、 (略) 门要加强沟通协调, (略) 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 (略) 门加大线索排查力度,充分发挥证据固定、提取、监测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优势;交通、 (略) 门主动提供涉嫌非法转移固体废物的情况;公安机关加快办理涉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固体废物跨界污染事件。
2.突出重点打击对象。重点打击 * 类违法对象, * 是违反国家规定,单位或个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固体废物, (略) 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 * 是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未按规定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的; * (略) 置单位未按规定对 (略) (略) 置,造成环境污染的。
3.充分发动公众参与。大力宣传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普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知识。鼓励、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倾倒、转移和填埋固体 (略) 为,提供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线索。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并在本地主要媒体公开,对举报线索逐 * 登记、限时排查,查处结果应及时向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加大对固体废物 (略) 情况的曝光力度, (略) 会氛围。
4.依法依规重拳打击。以危险废物为重点,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对非法收运、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企业、中间商、承运人、接收人等,要 * 追到底,涉嫌犯罪的,依据《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两高”司法解释有关 (略) ,查处 * 批,打击 * 批,对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 * )强化危险废物全程监管
1.突出源头严防。各县(市、区)在招商引资时充分论证项 (略) (略) 性,审慎选择危险废物产生量大、处置难的项目落地我市。项目环评审批严格审核环评报告提出的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污染防治措施等;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保污染防治设施“ * 同时”要求。对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年版)发布后批准的在建或未建项目,要对照新名录,对项目环评报告书(表)中危险废物种类、数量、污染防治措施等开展技术校核,对环评报告书(表)中存在弄虚作假的 (略) 政审核人员,依法 (略) ,并督促相关责任方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 年以前审批的项目, (略) 门在日常管理中发现应当纳入危险废物管理而环评文件中确定按照副产品或 * 般 (略) 处理、处置的,要及时予以纠正或提请上 (略) 门予以纠正。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由具有环评审批权限 (略) 门组 (略) 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2.落实过程严管。对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加强监管;对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利用、 (略) 全过程严管;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 (略) “双随机 * 公开”抽查机制,加大抽查力度和频次,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同时,要结合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鼓励有条 (略) 业开展固体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试点。依托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危险废物动态监管,确保收集、贮存、 (略) 置规范有序,全过程留痕,有迹可查。
3.实行后果严惩。结合自治区及 (略) 动,提升执法的精准化、高效化,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 (略) 为。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设,将涉危险废物严重违法企业纳入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促进企业守法自律。
4. (略) 信息化管理。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电子化备案和转移电子联单制度,从 * 年7月开始, * 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污泥产生单位要在每季度第 * 个月 * 日前,将上 * 季度相关数据通过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报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继续登录 (略)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当月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 (略) 置数据,以信息化推进管理的精细化和科学化,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和水平。
5.持续开展规范化考核。按照《 点击查看>> 年度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督促相关企业全面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略) 门抽查发现的问题和不达标企业,要加强督促限期整改。
6.加大重点危险废物的整治力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存 (略) 动,将贮存危险废物 * 吨以上的、贮存设施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时间超过1年的、贮存量饱和或超限的、贮存危险废物种类在 (略) (略) 置能力的企业,列为重点清理对象,实行“挂单销号”制度,综合采用 (略) 置、 (略) 置等方式,加大存量危险废物的清理力度,切实减少危险废物贮存量。
* 、保障措施
( * )切实加强组织协调
县(市、区) (略) 门要高度重视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 (略) 动,将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作为今后 * 段时间环保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注重与第 * 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等生态环境领域各项重点工作和改革任务有机结合, (略) 门的沟通协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各项工作的进度计划、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得到落实。
( * ) (略) 门沟通协作
加强环保、公安、工信、市政、住建、交通、卫生、 (略) 门之间沟通协作, (略) 门信息共享和联动执法机制,及时共享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非法转移情报等相关信息,定期通报危险废物转移种类、数量及流向情况。 (略) 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合机制,定期通报案件执法开展情况,持续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活动。
( * )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各县(市、区)要进 * 步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整合充实执法力量和专业技术力量。结合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落地的机会,调整设立固体废物管理专门机构或明确承担科室,选配业务骨干充实管理机构,积极培养固体废物管理专业人才。进 * 步加强环评、环境执法和固体废物管理机构人员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 * )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略) 门会同工信、市政、 (略) 门督促危险废物、 * 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以及垃圾、 (略) 理单位细化管理制度和台账记录,如实申报跨省转移的固体废物或危险废 (略) 置途径及最终去向,依据相关法规要求公开产生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 (略) 置情况等信息。
( * )严格落实督查问责
市环保、工信、市政、住建、卫生、公安、 (略) 门适时组织对固体废物大 (略) 督导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移交当地政府限期整改,并在全 (略) 通报。对固体废物非法转出转入问题突出、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并产生恶劣影响的地区,开展点穴式、机动式专项检查,对查实 (略) 为实施问责,切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危险废物、污泥和 (略) 置 (略) 情况纳入市级环保督察范围,对相关能力建设严重滞后、非法转移问题突出、发现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对存在失职失责的,将依法依规实施移交问责。
* 、工作要求及时间安排
( * )全面开展排查,建立排查清单
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实际,尽快制定排查方案,全面开展固体废物( * 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污泥)源头排查、 (略) 置能力调查,建立固体废物源头排查清单、固体废 (略) 置问题清单 (略) 置能力调查清单,并形成排查总结报告,于 * 日前报送 (略) 。
( * )厘清存在问题,制定整治方案
各县(市、区)对排查发现的非法倾倒、填埋的固体废物或生活垃圾等问题,应制定“ * 点 * 策”整治工作方案并督促实施,于 * 日前报 (略) ,同时 (略) 、市卫计委、 (略) 。
( * )开展督导检查,夯实排查工作成效
* 月,市环保、工信、市政、住建、卫生、公安、 (略) 门将适时组织对各县(市、区)固体废物大排查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和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排查不全面、严重遗漏及敷衍排 (略) 通报批评。
( * )积极贯彻落实,认真总结报告
各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并逐项开展各项工作,对采取的工作措施、排查开展情况与成效以及存在问题与整 (略) 认真总结,市工信、市政、住建、公安、卫生、交通、海事 (略) (略) 门职责开展工作,于每年 * 月5日前将落实本实施方案的进展情况报送 (略) ,统 * 汇总后于 * 月 * 日前报告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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