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铜陵海事处五松监管救助站点接岸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芜湖海事局《铜陵海事处五松监管救助站点接岸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华人民共和 (略) 《 (略) * (略) 点接岸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 (略) 点接岸设施工程 | |||
建设地点: | * 松 (略) 边,老洲渡口上游 * 米 | |||
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点击查看>> ?objectid=1d8ad * - * ee- * -6c 点击查看>> b * > (略) * (略) 点接岸设施工程报告表公示版.pdf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市义安区 * 松 (略) 边,老洲渡口上游约 * 米,长 (略) 线下游航 (略) 程约 * . (略) 。建设船岸连接设施1座,采用浮码头结构形式。主要建设固定引桥 * 座、活动钢引桥 * 座,配套建建设 * 岸至趸船的水、电、消防、通信、 (略) 、连接趸、跳趸、跳板等设施,主要供海巡艇停靠,同时 (略) 值班地点。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泥 (略) 理, (略) 置沉淀污泥采用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和合理安排夜间施工时段等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设置环境保护告示牌,公示本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略) 标准、 (略) 环保措施、环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 )运行期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 (略) 门 (略) 理,船舶油污水由船舶自带 (略) 理后,由 (略) 门 (略) 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无意见反馈 |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略) (略) 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点击查看>>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华人民共和 (略) 《 (略) * (略) 点接岸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略) * (略) 点接岸设施工程 | |||
建设地点: | * 松 (略) 边,老洲渡口上游 * 米 | |||
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 (略)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略) (略)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 点击查看>> ?objectid=1d8ad * - * ee- * -6c 点击查看>> b * > (略) * (略) 点接岸设施工程报告表公示版.pdf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 (略) 市义安区 * 松 (略) 边,老洲渡口上游约 * 米,长 (略) 线下游航 (略) 程约 * . (略) 。建设船岸连接设施1座,采用浮码头结构形式。主要建设固定引桥 * 座、活动钢引桥 * 座,配套建建设 * 岸至趸船的水、电、消防、通信、 (略) 、连接趸、跳趸、跳板等设施,主要供海巡艇停靠,同时 (略) 值班地点。项目总投资 *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施工固体废物,施工泥 (略) 理, (略) 置沉淀污泥采用低噪声机械、设置施工围挡和合理安排夜间施工时段等措施尽可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略) 《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 (略) 设置环境保护告示牌,公示本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略) 标准、 (略) 环保措施、环保责任人及联系方式。 ( * )运行期船舶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由 (略) 门 (略) 理,船舶油污水由船舶自带 (略) 理后,由 (略) 门 (略) 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期间无意见反馈 | |||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 (略) 政许可法》,自公示起 * 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略) 门: | (略)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科 | 受理地点: | (略) (略) 服务窗口 |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电子邮箱: | ||
落款日期: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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